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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信(373—376)

发布时间:2022-10-07  阅读:662次
 仁与信共存于善行

373.就心智或本质而言,整个人完全存在于从他发出的每一个行为中。心智是指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这些形成他的本性,总称为他的生命。若我们以这种方式看待行为,那么它们就像映现这个人的镜子。这一点可通过牲畜和野兽身上的类似事实来说明:就一切活动而言,牲畜就是牲畜,野兽就是野兽。就各自的每一个动作而言,狼就是狼,虎就是虎,狐狸就是狐狸,狮子就是狮子;绵羊和山羊同样如此。人也一样;人的本性就是诸如它在其内在人中的样子。如果他的内在人就像一只狼或狐狸,那他的一切内在行为就像狼,或狐狸;而另一方面,如果他就像绵羊或羔羊,同样如此。不过,他在其每一个行为中的样子并未显明在其外在人中,因为虽然这种品性就隐藏在内在人里面,但外在人能围绕内在人披上各种形式。主说: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路加福音6:45)

又:

凡树木看果子,就可以认出它来。人不是从荆棘上摘无花果,也不是从蒺藜里摘葡萄。(路加福音6:44)

人在其内在人中是何模样,则在从其发出的一切细节中也是何模样。死后,他会活生生地显明自己,因为那时,他作为内在人活着,不再是外在人。当主、仁与信居于人的内在人中时,便有良善在他里面,从他发出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这一点可按以下顺序来说明:

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

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纯粹是不稳定的心理概念而已。

⑶唯独仁产生不了善行,唯独信更不可能,而是仁与信一起方可产生善行。

现逐一细查这几个要点。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像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像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知道它们是源于纯正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认知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认知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认知,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像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认知。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认知。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375.⑵仁与信若不尽可能付诸行动,并共存于其中,纯粹是不稳定的心理概念而已。人岂不是有头有身体,它们通过脖子连接起来?头脑岂不包含能意愿和思维的心智,身体岂没有操作和实施的力量?所以,人若只有善愿,或出于仁爱的思维,却不行善、做出有用的行为来作为仁爱的果效,岂不就像孤零零的头或心智,缺失躯体,无法继续存活?由此谁看不出,仁与信若只停留在头脑或心智中,而不在身体里,就不是仁与信?这时,它们就像鸟儿在空中漫无边际地飞翔,在地面上找不到可栖息之处;还像飞鸟准备下蛋,却没有鸟巢,于是只好在空中或树枝上产蛋,这些蛋必掉到地上摔烂。心智中没有一物不在人体中拥有一个对应部分,这个对应部分可称为它的化身。所以,若仁与信只居于心智中,它们在这人里面就没有化身,好比那些叫做幽灵的空中幻影,还好比古人所描绘的头戴桂冠、手拿丰饶角(又名丰饶羊角)的阿玛耳忒亚。由于是这样的幽灵,但仍能思想,所以他们必被幻想搅扰,这些幻想是由推理通过各种诡辩造成的,几乎与沼泽地里的芦苇被风摇动,芦苇下面的水底是贝壳,水面蛙鸣一片的情形没什么两样。谁看不出,这就是仅从圣言知道关于仁与信的事,却不去实践它们的写照?主也说过: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路加福音6:47-49)

仁与信及其虚拟的观念若不付诸实践,就好比空中飞舞的蝴蝶,麻雀一看见,就俯冲下来,将其吃掉。主还说: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马太福音13:3,4)

376.仁与信若仅停留在身体领域,即头脑中,而非植根于行为中,对人来说一点用也没有。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段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只从中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21)

祂撒种在好土里,这人留心听了道,就结实。耶稣说完这话,就大声喊着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马太福音13:3-9,23,43)

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15-21,23)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约翰福音15:8)

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罗马书2:13;雅各书1:22)

在震怒与公义审判的日子,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5:10)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案卷展开,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耶和华注目观看世人一切的举动,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作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动作为向我们怎样行,他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6)

还有上千段这样的经文。

由此可见,仁与信在付诸于行动之前,还算不上仁与信。若只停留在行为之上的半空中,即脑海里,仁与信就像空中的会幕或神殿,这些东西无非是海市蜃楼,会自动消失;或像被书虫吃掉的纸上的绘画;又像住在没有卧室的屋顶上,而不是住在屋里。所有这一切表明,仁与信只要停留在精神概念上,而不是尽可能付诸行动,共同存在于行为中,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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