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主耶稣,我们在天上的父,您教导我们,您为人类独自与众地狱争战,就是担当人类的罪孽,而不像现在教会普遍认为的那样,担当罪孽就是您将人类的罪恶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判刑,甚至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类因此就不受诅咒或被定罪了。相反,每个人死后都要按照他在世上行为的性质或被判生,或被判死,罪孽不可能通过转到另一个将要担当它们的人身上而被拿走。您还教导我们,拯救每个人的,是他们活在世上时对主怜悯的接受等等。这些真理之光将驱散笼罩在我们世人头上的虚假乌云,接受它们的人何等有福啊。愿主的真理之光照得越来越远,直到普照整个大地,阿们!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NJHD分享-悔改和赦罪7
(当论及主时,“担当罪孽”是什么意思)9937.“亚伦要担当干犯圣物的罪孽”表示随之对那些处于源自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的除去或移走。“亚伦”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主;亚伦所供的“祭司职分”是指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一切服务;“担当罪孽”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圣物”是指他们为赎罪而带到耶和华或主面前的礼物,这些礼物是燔祭、祭物和素祭。显然,“圣物”表示这些事物,因为经上说“这圣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圣礼物上所分别为圣的”。“担当罪孽”之所以表示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或罪恶,是因为这话论及主;事实上,亚伦代表主,亚伦的供职或祭司职分代表拯救的一切工作。在教会,众所周知,主为人类“担罪”;但至于“担当罪孽和罪恶”是什么意思,却无人知道。有人以为它是指主将人类的罪恶担在自己身上,让自己被判刑,甚至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由于罪责落到祂身上,所以世人免于诅咒或定罪;还以为诅咒或定罪被主通过成全律法拿走了,因为凡不成全律法的人,律法都会定他的罪。
但这些想法并不是“担当罪孽”的意思,因为每个人的行为死后都等候着他;这时,他照这些行为的性质或被判生,或被判死。它们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信,因为爱和信构成一个行为的生命。因此,它们不可能通过转到另一个将要担当它们的人身上而被拿走。由此明显可知,“担当罪孽”表示其它东西,而非这些想法;至于当如何来理解,这可从主对罪孽或罪的实际担当看出来,当主为人而与地狱争战时,祂就担当了它们,因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而与这些地狱争战。相反,主独自如此行,事实上不断为每个人而如此行,只是照着各人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不同。
当主在世时,祂与所有地狱争战,彻底征服它们,由此也变成公义。祂就这样将那些接受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和真理的人从诅咒中拯救出来。如果主不这样做,没有人能得救;因为地狱不断与一个人同在,掌控他,到了主移不走它们的地步。主只在此人停止邪恶的程度内移走它们。人一次战胜地狱,就永远战胜了它们;为成就这一切,主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因此,为人独自与众地狱(或也可说,与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是由地狱产生的)争战的那一位,可以说就是“担罪”,因为祂独自担起这个重担。“担罪”之所以还表示将邪恶和虚假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移走,是因为这是结果。事实上,地狱离一个人越远,邪恶和虚假就离得越远,因为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邪恶和虚假就是“罪和罪孽”。
经上之所以说亚伦“要担当罪孽”,是因为他代表主,他的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全部工作;拯救的主要工作在于将一个人从地狱中救赎并解脱出来,从而移走邪恶和虚假。之所以说移走邪恶和虚假,是因为从罪中解脱出来,也就是罪得赦免,无非是移走它们;事实上,它们仍与此人同在。不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被植入到何等程度,邪恶和虚假就被移走到何等程度。此处的情况就像天堂与地狱的情形。天堂不会消灭地狱,或地狱里的人,只是把它从自己那里移走;因为构成天堂的,是从主那里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它们就是那使地狱后退的。人也是如此:一个人凭自己就是一个地狱;但当他正在重生时,就变成一个天堂;并且他变成一个天堂到何等程度,地狱就从他那里被移走到何等程度。人们通常认为邪恶,也就是罪,不是以这种方式被移走的,而是与一个人完全分离。但如此思想的人没有意识到,凭自己,整个人无非是邪恶,并且他被主保持在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属于他的邪恶就看似被清除到何等程度。因为当一个人被保持在良善中时,他就避开邪恶。然而,没有人能避开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除非他处于从主所获得的信与仁之良善;也就是说,除非他允许自己被主重生。因为天堂通过重生被植入一个人,与他同住的地狱由此被移走。
由此再次看出,当论及主时,“担当罪孽”表示为一个人而不断与众地狱争战,因而不断移走它们;因为移走它们不仅在人在世期间不断进行,而且在来世会进行到永远。单凭人,谁也不可能以这种方式移走邪恶;因为人凭自己无法移走一丁点邪恶,更不能移走地狱,最不能永远移走它们。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即:与人同在的邪恶不会与他完全分离,只是在他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的程度内而被移走。主在世时通过试探的争战战胜地狱,由此把一切整理成序;祂出于神性之爱而如此行,好拯救人类;祂也由此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在试探中,也就是在与来自地狱的邪恶的属灵争战中,主为人争战。至于主在世时以哪种方式担当人类的罪孽,也就是与众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通过如此行而为自己获得移除所有处于良善之人身上的这些东西,由此变成功德和公义,这在以赛亚书(59:16-20;63:1-9)有所描述,如前面所解释的(9715,9809节)。
一旦明白这些事,就能知道以赛亚书53章关于主所说的一切话表示什么,这一章从头到尾论述了主所经历的试探状态,因而论述了主与众地狱进行争战时正在经历的状态。因为试探无非是与这些地狱的争战。这一章以下列方式描述了这种状态: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病患,背负我们的痛苦;祂为我们的过犯被刺透,为我们的罪孽压伤。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因此将恶人交与坟墓;耶和华的旨意也必在祂手中亨通。祂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祂必使许多人因祂的智慧而称为义,因为祂担当了他们的罪孽,所以祂担当多人的罪。(以赛亚书53:4-6,9-12)
主在那里(以赛亚书53:1)也被称为“耶和华的膀臂”,以此表示神性能力。“担当病患、痛苦、罪孽”,以及“为它们被刺透、压伤”表示试探的状态,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有心灵的悲伤,有痛苦和绝望,这些造成这几节所描述的疼痛。这些感受都是地狱带来的;因为在试探中,它们攻击它们与之争战的那一位的真爱。每个人的爱都是他生命的核心。主的爱就是对拯救人类的爱,这爱是祂生命的存在,因为这爱是祂里面的神性。这一点在以赛亚书,就是以论述主的争战为主题的地方,也以这些话来描述:
祂说,他们诚然是我的百姓。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他们在一切苦难中,祂也同受苦难。祂以慈爱和怜悯救赎他们,在永恒的一切日子常保抱他们、怀搋他们。(以赛亚书63:8,9)
主在世时所承受的这些试探在福音书中只有简单的描述,但在先知书,尤其大卫诗篇中有极为详尽的描述。福音书上只是说,祂被带到旷野,后来被魔鬼试探,在那里四十天,并与野兽同在一处(马可福音1:12,13;马太福音4:1)。但根据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祂并未揭示这一事实:祂从童年早期直到在世生命的结束,一直都在经历试探,也就是说一直在与众地狱争战:
祂被欺压,受苦楚,却不开口。祂像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无声,祂不开口。(以赛亚书53:7)
祂最后的试探在客西马尼园(马太福音26章;马可福音14章),随后到来的是十字架的受难。通过这次试探,祂彻底征服了众地狱,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刻,然而我正是为了这个缘故到这时刻。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响声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然后耶稣说,现在这世界受审判,现在这世界的首领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27,28,31)
“这世界的首领”是魔鬼,因同是指一切地狱;“荣耀”表示使人身变成神性。经上之所以只提及在旷野四十天后的试探,是因为“四十天”表示并暗示完整的试探,因而表示多年的试探;“旷野”表示地狱,祂在那里与之争战的“野兽”表示魔鬼团伙。
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悔改之人罪的移除在犹太教会中由叫做“阿撒泻勒”的公山羊来代表,亚伦要两手按在这山羊的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一切的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然后把它送到旷野去,这山羊要以这种方式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被带到隔离之地(利未记16:21,22)。“亚伦”在此代表主;“公山羊”表示信;“旷野”和“隔离之地”表示地狱;“担当以色列人的罪孽,带到那地”表示移除它们,把它们投入地狱。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所代表的是这些事。因为谁都能看出,整个会众的罪孽不可能被任何公山羊带到旷野;事实上,公山羊与罪孽有什么共同之处呢?但由于那时一切代表都表示诸如属于主、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所以与公山羊有关的这些事也是如此。因此,内义教导这些事是什么意思,即:一个人通过信之真理重生,因此,罪通过信之真理被移除。由于对真理的信仰源于主,所以主自己就是那完成对它们的移除的那一位。亚伦代表主;“母山羊的公山羊”是指信之真理。“旷野”之所以是指地狱,是因为以色列人所在的营地表示天堂;由于同样的原因,旷野被称为“隔离之地”,或“剪除之地”。“担当罪孽,带到那地”,也就是带到旷野,表示将邪恶和虚假扔进它们所来自的地狱;当它们被移除得如此遥远,以至于看不见时,就被扔到那地方,这就是当一个人通过被主保持在良善中而避开它们时所发生的情形。
将罪扔进旷野与“将它们投于海的深处”所表相同,如在弥迦书:
祂必怜悯我们,压制我们的罪孽,又将他们的一切罪投于海的深处。(弥迦书7:19)
“海的深处”也表示地狱。
由此明显可知,“亚伦担当圣物的罪孽”表示主将罪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除去或移走;并且主不断移除它们。这就是“担当罪孽”所表示的。在摩西五经的另一处经文中也是如此:
耶和华对亚伦说,你和你的儿子要一同担当干犯圣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儿子也要一同担当干犯祭司职分的罪孽。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1,22,23)
在以赛亚书,经上以类似含义提到“担当”:
雅各家啊,以色列家一切余剩的要听从我,你们自出母腹,就蒙保抱。直到你们年老,我仍这样;直到你们发白,我仍怀搋。我已造作,也必保抱;我必担当,也必拯救。(以赛亚书46:3,4)
“担当罪孽”表示赎罪,因而除去罪,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摩西因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已经焚烧了,便向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耶和华将它给了你们去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利未记10:16,17)
“赎罪”表示从邪恶中洁净,因而移除罪。亚伦被吩咐要为百姓赎罪,赦免他们的罪。不过,当不论及祭司职分时,“担当罪”表示受到诅咒,因而表示死亡。
9965.“免得担当罪孽而死”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担当罪孽”是指移走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担当罪孽而死”时,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也会死亡;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而是用了凡火,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利未记10:1,2ff)。“祭坛上的火”代表神的爱,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而“凡火”代表来自地狱的爱。用后一种火烧香,以及由此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火”表示爱。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就“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诅咒,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这就是下列经文中“担当罪孽”所表示的;摩西五经:
若一个灵魂犯罪,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他虽然不知道,还是有了罪,就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5:17)
不可照字面将“担当罪孽”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尽管这是灵义;因为经上说“他虽然不知道”,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
利未记: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这祭必不蒙悦纳;这是可憎的事,吃这祭肉的灵魂,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18,20;19:7,8)
“担当罪孽”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乃因“第三天吃了祭肉”代表可憎的事,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因此,“担当罪孽”和“从他民中剪除”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然而,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事实上,定人罪的,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
又: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17:15,16)
由于“吃自死的,或是被撕裂的”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所以经上所说的“担当罪孽”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民数记: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应该担当他的罪。(民数记9:13)
“逾越节”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逾越节的晚餐”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应该担当他的罪。然而,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因而不肯从罪中得释放的人,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因此,它代表他们的诅咒。
又: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他们要担当罪孽。(民数记18:22,23)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在那里办事,就“担罪孽而死”的原因是,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祭司职责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惟独利未人”,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以此表示赎罪,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来自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担当罪孽”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如利未记(20:17,19,20;24:15,16)和以西结书(18:20;23:49)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表示真正的诅咒。
(主按照许可法掌管邪恶和虚假;它们被容忍是为了整体上的神性秩序)8700.“因为这事对你太重”表示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这事太重”在此表示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即“他和这跟他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惫”,以此表示已被植入的真理就会灭亡;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即“你独自一人做不了”,以及后来“你若行这事,你就能站得住”,以此表示若不作出改变,是不可能的。
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其原因在于,在来世,凡符合秩序的事都是可能的,凡不符合秩序的事都是不可能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那构成秩序,并且是秩序本身的。因此,凡符合神性真理的,都符合秩序,是可能的;凡违反神性真理的,都违反秩序,是不可能的。举几个例子有助于清楚说明这是真的。按照秩序,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因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被送入地狱,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被提入天堂是不可能的。地狱里的人蒙主的纯粹怜悯从地狱被带到天堂并得救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每个人的,是他们活在世上时对主怜悯的接受。那些在世上接受它的人在来世向主的怜悯敞开,因为在那里他们拥有接受它的能力。把它赋予其他人,并且随意赋予所有人,只要他们有信,进而相信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真正的秩序,也就是违反作为秩序的神性。
按照秩序,信与仁在自由中,而非强迫之下被植入;在自由中被植入的信与仁能持久,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则不持久。原因在于,当它们在自由中被植入时,或说凡在自由中所行的,都被灌输到人的情感中,从而被灌输到他的意愿中,由此变成他自己的;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或说凡在强迫之下所行的,则不会。因此,人得救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因生在恶中,故可以自由地作恶或不作恶。当他在这种自由中自动停止邪恶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就被灌输进来,这赋予他接受属于信和仁的洞察力,因为自由属于情感。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在强迫之下是不可能得救的;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世界上所有人都会得救。
按照秩序,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活而形成不同的社群;恶人与恶人在一起生活,善人与善人在一起生活。因此,恶人与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陷入邪恶的人处于良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良善与邪恶是对立面,一个毁灭另一个。由此也明显可知,地狱里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因此,单凭怜悯得救,无论一个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那些在地狱备受折磨的人将那里的折磨归因于神性,说神性若愿意,就能拿走他们所受的折磨,因为祂是全能的;但祂不愿意,所以祂是他们所受折磨的原因或说为此负责。他们说,凡有能力却不愿意的人就是原因,或说要为此负责。但拿走这些折磨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秩序。事实上,如果它们真的被拿走,恶人就会起来攻击善人,还会征服天使本身并摧毁天堂。但神性只意愿良善,即意愿善人的幸福,想要这些折磨,仅仅因为它们能约束,同时纠正恶人。由于这就是目的,是神性之爱和怜悯本身的目的,所以拿走地狱里的人所受的折磨是不可能的。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违反秩序的一切事都是不可能的,无论对那些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来说,它看似多么有可能。
(主容忍邪恶不是因为祂想让它发生;祂不想让它发生,但它无法被彻底纠正,因为祂优先考虑祂的总体目标)7877.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得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得的记忆知识中。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29)
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
关于悔改,我们再从《真实的基督教》中引用一些值得警醒的内容:
517.为何仅仅口头上忏悔人是个罪人并不是悔改,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是:一想到面临或即将面临的地狱折磨,每个人,包括不敬虔者,甚至魔鬼,都能发出这种喊声,这只是外在的敬虔。但是,谁看不出这不是内在敬虔的结果,纯粹是发自于肺的幻想的产物,而不是发自于心的意愿的内在产物?因为不敬虔的人或魔鬼的内心仍燃烧着喜欢做恶的欲火,这些欲火驱使他们,就像大风驱动风车一样。所以,这样的喊声无非是为了获释而耍弄神,或欺骗简单人的伎俩而已。还有比驱使口唇发出喊声,并配上嘴的呼吸、瞪大双眼、举起双手更容易的事吗?这和主在马可福音中所说的一模一样:
以赛亚指着你们假冒为善之人所说的预言是不错的,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 (马可福音7:6)。
马太福音:
你们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 26等)
518.同样具有这种虚伪敬拜的,是那些执着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了世人的一切罪恶,从而意味着,只要按照赎罪与和解的标准模式去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抹去。其中一些人还能站在讲坛上,张开大嗓门、仿佛热情似火地倾吐许多有关悔改与仁爱的神圣言论,而同时又认为这二者对救恩没有任何用处。因为他们所理解的悔改无非是口头上的,仁爱仅适用于公共生活;不过,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讨人的喜欢。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类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 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一个人这样祷告:“我在母亲子宫时就浑身生疮,长满麻风,充满污秽;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与永恒的咒诅是我应得的;为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用祂的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恩全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听他这样祷告,旁观者问道:“你怎么知道你是那样的人?”他回答说:“因为我就是这么听来的。”但此后他被送往检查天使那里,当着他们的面说了同样的话。经过检查,天使报告说,关于他自己,他所说的都是事实,然而对于自己的罪恶,他一个也没有意识到。他从不省察自己,反而以为口头忏悔后,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罪恶,既因为神会将祂的眼目转离它们,还因为祂已经息怒。由于这个原因,他逐渐丧失对自己所犯罪恶的觉察,尽管他是恣意的淫夫,窃贼,狡猾的诽谤者,渴望报复。这就是他的内心与意愿的本质,若不是畏惧法律和害怕丧失好名声,他还会表现在言行上。得知他是这类人后,他受到审判,并被发送到地狱的伪君子那里。
527.然而,有些人不能检查自己,如:婴幼儿,尚不具备自我反省能力的少男少女,还有根本不能反思的头脑简单者,以及所有对神缺乏敬畏的人;此外还有一些患有精神和身体上的疾病之人,更别提那些坚信唯信称义之人,就是将基督功德归给人的信;他们已然确信,人的某种东西会通过这种检查和悔改进入,从而摧毁信,以至于把救赎从它唯一永恒之地驱逐和抛掷出去。对所有这些人来说,仅仅口头忏悔就可以了;而本章前面已说明,这并不是悔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