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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六十三)

发布时间:2025-02-09  阅读:62次
 

祷告:主耶稣,我们在天上的父,真正的自由在于被您引导,奴役在于被地狱、被自我引导。唯独您的神性之爱具有将自己的东西给予他人,当成他自己的一样使用,没有丝毫回报的性质,就像我们白白地享受太阳的光和热,以至于当成理所当然的一样。我们世人因着遗传的邪恶,生来就愿作罪的奴仆,看似享有自由,实际上却被地狱辖制,处在它的牢笼之中。主啊,愿您用自己的大能,以真理使我们得自由!阿们!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NJHD分享-自由1

141.一切自由皆属于爱,因为凡人所爱的,他都会自由地去行。因此,一切自由也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人所爱的,他也会去意愿。由于爱和意愿构成人的生命,所以自由也构成人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自由是什么,即:它是属于爱和意愿,因而属于人生命的东西。这就是为何人自由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来自他自己。

142.自由行恶看似自由,实际上却是奴役,因为这种自由是由爱自己和爱世界产生的,而这些爱来自地狱。死后,这种自由会实际转变为奴役,因为那时,沉溺于这种自由的人会成为地狱里的低贱奴隶。但自由行善构成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爱主和爱邻,这些爱来自天堂。死后,这种自由也会保留下来,那时会变成真自由,因为拥有这种自由的人在天堂变得像家里的儿子。主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4-36)

由于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一切邪恶皆来自地狱,所以可推知,自由在于被主引导,奴役在于被地狱引导。

143.人拥有思想邪恶和虚假,以及在不受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实行它们的自由,以便他能被改造。因为各种良善和真理必须被植入他的爱和意愿,以便它们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而这一切不可能发生,除非他拥有思想邪恶和虚假,以及良善和真理的自由。主把这种自由赐给了每个人;当人思想良善和真理时,他越弃绝邪恶和虚假,主就越将良善和真理植入他的爱和意愿,进而植入他的生命,从而改造他。在自由中播种的东西会长存;但在强迫下播种的东西不会长存,因为强迫并不符合这个人的意愿,而是符合强迫他的那个人的意愿。这也是为何自由献上的敬拜蒙主悦纳,而被迫献上的敬拜不蒙主悦纳。因为自由献上的敬拜是出于爱的敬拜,而被迫献上的敬拜不是。

144.行善的自由和行恶的自由虽表面相似,但却如天堂和地狱那样不同,且彼此远离。行善的自由来自天堂,被称为天堂的自由;而行恶的自由来自地狱,被称为地狱的自由。一个人越拥有这种自由,就越没有那种自由,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马太福音6:24)。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那些拥有地狱自由的人认为,不让他们随心所欲地意愿邪恶和思想虚假就是奴役和强迫。而那些享有天堂自由的人对意愿邪恶和思想虚假不寒而栗,他们若被强迫这么做,就会感觉受到折磨。

145.由于在一个人看来,自由行动似乎是出于自我行动,所以天堂自由也被称为人的天堂自我,地狱自由被称为他的地狱自我。人生在地狱自我中,这种自我是邪恶的;人通过改造被引入天堂自我,这种自我是良善的。

146.由此明显可知何谓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即:它是指按自由选择,或人自己的意愿的选择行善。那些被主引导的人就享有这种自由,被主引导的人是指那些为了良善和真理而爱良善和真理的人。

147.一个人从他在思考、说话、行动、听和看时所感受到的快乐,就能知道他的自由是何性质;因为一切快乐皆属于爱。

148.一切自由皆属于爱或情感,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自由地去行(2870, 3158, 8987, 8990, 9585,)。自由因属于爱,故是每个人的生命(2873)。有天堂自由和地狱自由(2873, 9589, 9590.)。天堂自由来自对良善和真理的爱(1947, 2870, 2872)。由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来自主,所以被主引导才是真正的自由本身(892, 905, 2872, 2886, 2890, 2891, 2892, 9096, 9586, 9587-9591)。人被主通过重生引入天堂自由(2874, 2875, 2882, 2892)。人需要自由,以便能够重生(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4031, 8700)。否则,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被植入并归给人,以至于看似他自己的(2877, 2879, 2880, 8700)。凡在强迫状态下所做的,都不会成为人的一部分(2875, 8700)。如果人能通过强迫被改造,那么所有人都会得救(2881)。强迫在改造中是有害的(4031)

出于自由的敬拜是真敬拜,出于强迫的敬拜则不是(1947, 2880, 7349, 10097)。悔改也要在自由的状态下发生,在强迫状态下所进行的悔改是无效的(8392)。什么是强迫的状态(8392)

人被允许基于自由和理性行动,以便良善能被赐给他;因此,人可以自由地思想并意愿邪恶,甚至只要法律不禁止,还可以自由地行恶(10777)。人被主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处于平衡的状态,以便为了改造他能处于自由之中(5982, 6477, 8209, 8987)。凡在自由中植入的东西都会长存,凡在强迫下植入的东西都不会长存(9588, 10777)。因此,自由永远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2876, 2881)。主不强迫任何人(1937, 1947)。主如何通过自由把人引入良善,通过自由把他引离邪恶,并使他转向良善,祂如此温柔而巧妙地默默引导人,以至于这个人只知道一切都来自他自己(9587)

自我强迫是一种自由,而被他人强迫不是自由(1937, 1947)。人要强迫自己不去作恶(1937, 1947, 7914),还要强迫自己貌似凭自己行善,但仍要承认这良善来自主(2883, 2891, 2892, 7914)。当人经历试探的争战,并得胜时,他实际上拥有更强的自由,因为那时他从内在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尽管表面上看不是这样(1937, 1947, 2881)。每次试探都有某种自由在里面,只是这种自由作为主的一种恩赐被深藏在人里面;因此,他进行争战并愿意战胜,而不是被战胜;没有自由,他是不会这么做的(1937, 1947, 2881)。在人自己不知不觉的情况下,主通过铭刻于内在人中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赐予他这种自由(5044)

地狱自由在于被爱自己爱世界及其欲望引导(2870, 2873)。地狱里的人只知道这种自由,不知道其它自由(2871)。天堂自由距离地狱自由,就像天堂距离地狱那样遥远(2873, 2874)。就本身而言,地狱自由就是奴役(2884, 2890),因为被地狱引导就是奴役(9586, 9589, 9590, 9591)

一切自由都如同人的自我,并取决于自我(2880)。人通过被主重生而获得一种天堂的自我(1937, 1947, 2882, 2883, 2891)。天堂自我的性质(164, 5660, 8480)。这自我在人看来似乎属于他自己,但并不是他的,而是属于他里面的主(8497)。拥有这种自我的人拥有真自由,因为真自由就在于被主和祂的自我引导(892, 905, 2872, 2886, 2890, 2891, 2892, 4096, 9586, 9587, 9589, 9590, 9591)

《属天的奥秘》摘录:

2870.很少有人知道什么是自由,什么是不自由。源于爱及其快乐的一切似乎都是自由,而与这些不一致的一切都是不自由。在人看来,凡源于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以及这些爱所激发的欲望的东西,似乎都是自由;但那是地狱的自由。而另一方面,凡源于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因而源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的东西,才是自由本身,是天堂的自由。

9585.属意愿,因而属爱的一切,或说人之意愿、因而人之爱的一切感情都被称为自由。这就是自由,它以属意愿和思维,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和言语之活动的快乐来显现,或它通过意愿和思考,以及由此而来的实行和说话的快乐来显现。因为一切快乐皆属于某种爱,一切爱皆属于意愿,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说人的生命必不可少的元素。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8987.“不要自由出去”表示服从的快乐。“自由出去”是指争战之后的一种状态,它只是一种确认或强化并植入真理的状态。因为持续六年,被称为“七日”(创世记29:27, 28)的服事表示劳苦或某种争战,就是诸如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在灵义上由“希伯来奴仆”来表示的人所经历的那种。这些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无法重生,只能被改造。重生论及那些允许主通过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把他们引向属灵生活的良善之人;而被改造则论及那些无法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属灵生活的良善,只能被引向属世生活的快乐之人。

那些允许自己重生的人照着信之诫命出于情感行事;但那些不允许自己重生,只允许自己被改造的人则不是出于情感,而是出于服从行事。区别在于:那些出于情感行事的人是从心里行事,这意味着他们在自由中行事,也为了真理而行真理,为了良善而行良善,因而为了邻舍而行仁爱。但那些出于服从行事的人不是以这种方式从心里行事,因此,不是在自由中行事。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行为发自内心,是在自由中行出的,那么这是由于某种自我荣耀的东西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如此的感觉。他们不会为了真理而行真理,为了良善而行良善,而是为了由这种荣耀所产生的快乐而如此行。因此,他们不会为了邻舍而向邻舍实践仁爱,而是为了叫他们自己能被人看到,并得到回报。由此明显可知“以色列人”所代表的人是谁,是何性质,“希伯来奴仆”所代表的人又是谁,是何性质。

但在如今的教会中,对这种区别的认识已经丧失了。原因在于,如今被宣布并称为是教会全部的,是信,而不是仁。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信。大多数人以为信在于知道那些教会教义所教导的事,在于坚定地相信它们是真的;却不认为信在于照它们生活。照之的生活被他们称为“道德生活”,他们将这种生活与教会的教义分开,并给它冠名为道德神学。然而,有学问的人却以为,信就是对他们通过主为他们受难并把他们从地狱赎回而得救的信心或信靠。他们说,那些拥有这种信心的人就得救了,因而唯信就能得救。但这些人没有想到的是,属于信的信心只能存在于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身上。

这些就是对那些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的人和那些充满与信之真理相对应的生活良善的人之间区别的认识已经丧失的原因。由于这种认识已经丧失了,所以现在所说关于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良善的人,就是“希伯来奴仆”所表之人的话,不可避免地显得牵强、奇怪。

8990.“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表示服从的一种代表性标志。“耳朵”是指服从;“用锥子穿”,也就是说在门或门框旁边“用锥子穿”,是指固定,在此是指永远承诺,因为它论及服从;这就是为何经上接着说“他就永远服事主人”,也就是永远服从他。由此明显可知,他主人用锥子穿他的耳朵,把它固定到门或门框上,是服从的代表。

这一切的含义从前面的阐述清楚看出来,在那里已说明:那些仅充满真理,未充满相应的良善,也就是充满信,未充满仁的人不是自由的,而是奴仆。那些出于良善或仁爱行事的人是自由的;他们出于自己行事;因为出于良善或仁爱行事就是从心里,也就是出于意愿,因而出于一个人自己的东西行事;事实上,凡存在于一个人意愿中的东西就是他自己的或说属于这个人,凡出于意愿所行的,可以说是从心里发出来的。但那些仅充满信之真理,未充满仁之良善的人相对来说是奴仆。他们不是出于自己行事,因为他们没有行为所源自的良善在自己里面;相反,良善在他们外面,每当想起良善时,他们才出于它行事。那些具有这种品性,甚至直到生命结束时仍是这样的人,死后便永远保持在这种状态中。他们不可能被带入一种出于仁爱的情感,因而出于良善行事的状态;他们只能出于服从行事。在大人,也就是天堂里面,这些人构成那些服务于内层的事物或部位,如膜和皮肤。

由此可见,唯信,也就是那些按照教义把信放在第一位,把仁之良善放在第二位,甚至放在最后一位的人是何情形。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按这个顺序摆放它们的人就是代表意义上的“希伯来奴仆”;而那些在实际生活中把仁放在第一位的人就是代表意义上的“以色列人”。由此也可以推断那些认为救赎的一切在于信之真理,根本不在于仁之良善,也就是说,根本不在于实际生活的人是何情形。可以断定,他们不能进入天堂;因为在天堂掌权的,是良善,而不是没有良善的真理;若不与那些充满良善的人同在,真理就不是真理,信也不是信。

他的主人用锥子穿耳是服从的代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把耳朵固定在门上就是把注意力转向他在房间里的主人所吩咐的事上,也就是随时听他说话,因而服从他的指示。此处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是良善意愿并吩咐的事,因为奴仆的主人代表属灵良善。由于“耳朵”表示服从的倾听,所以凭来自灵界的一个源头,就有“拧耳朵”、“倾听”和“听从”某人的说法流入人类的语言:“拧耳朵”表示叫一个人注意并记住;“倾听”和“听从”某人表示服从他。因为许多说法的内在含义都是凭对应关系从灵界流入的;如当谈论信仰问题时,人们会说“属灵之光”,以及被这光光照;当谈论爱的问题时,则说属灵之火,并因这火而有生命。

穿耳朵之所以要用锥子,是因为“锥子”与“橛子”或“钉子”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固定并连接,在灵义上表示承诺某事。但锥子是仆人所用的工具,因此它用来代表奴仆那一方永远服从的承诺。

2872.但天堂的自由来源于主,天上所有的天使都拥有这种自由。如前所述,这是对主之爱和相爱的自由,因而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自由。这种自由的性质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凡拥有它的人都出于至内在的情感而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祝福和幸福;能分享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祝福和幸福。由于整个天堂都是这样,所以可推知,每个人都是所有人祝福和幸福的中心,同时所有人都是每个人祝福和幸福的接受者或中心。这种分享本身是由主通过奇妙的流注,以无法理解的形式,也就是天堂的形式实现的。这表明天堂的自由是什么,这自由唯独来自主。

2873.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所产生的天堂自由距离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所产生的地狱自由何等遥远,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一想到诸如来自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或也可说,来自爱自己和爱世界的欲望的那种自由,天上的天使就立刻陷入深深的痛苦;而另一方面,一想到诸如来自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或也可说,来自相爱的渴望的那种自由,恶灵就立刻遭受极度痛苦。说来令人惊讶,这种自由与那种自由如此对立,以至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自由对善灵来说,就是地狱;相反,爱主和相爱的自由对恶灵来说,也是地狱。因此,在来世,所有人都是根据其自由的种类,或也可说,根据其爱与情感,因而根据其生活的快乐,也就是说,根据他们的生活来划分的,因为生活无非是快乐,而这些快乐无非是来自爱的情感。

892.一旦人重生,他就第一次进入自由的状态,之前则一直处于奴役的状态。当恶欲和虚假占主导地位时,就是奴役;当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占主导地位时,就是自由。只要处于奴役的状态,人永远意识不到自己的处境,只有当进入自由状态时,他才开始有所察觉。当他处于奴役状态,也就是恶欲和虚假占主导地位时,受制于它们的这个人以为自己处于自由的状态。然而,这纯粹是虚假,因为那时,他正陶醉于伴随欲望的快乐和由此产生的享乐,也就是自己的爱之快乐中。他因正陶醉于这种快乐之中,故觉得自己似乎是一个自由人。每个人在被某种爱引导,并且随时随地跟随它时,都以为自己是自由的;然而,与他相伴,可以说如湍急的河流般抓住他并把他卷走的,正是恶魔般的灵人。而这个人却以为这是绝对的自由,甚至相信他若丧失这种状态,必陷入最悲惨的生活,事实上根本没有生命可言。他之所以相信这一点,不仅因为他没有意识到另一种生活的存在,还因为他有一种印象,以为若不遭受苦难、贫穷,丧失快乐,没有人能进入天堂。但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种印象是错误的。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经历容后再述。

没有人能进入自由的状态,除非他重生了,正被主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引导。当进入这种状态时,他就能第一次知道并感受到什么叫真正的自由,因为这时他能知道并感受到什么是生命,什么是生活的真快乐,什么是幸福。在此之前,他甚至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有时称至善为至恶。当那些从主处于自由状态的人看清恶欲和虚假的生活,尤其感受到它时,他们就和那些亲眼看到地狱打开的人一样感到惊骇。鉴于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的生活,让我在此简单提一下:自由的生活,或自由本身就是唯独被主引导。有相当多的障碍使人难以相信这种生活才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其中一个障碍是,人们会经历试探,试探的发生是为了使他可以摆脱恶魔般的灵人的辖制。另一个障碍是,他们只知道由爱自己和爱世界所产生的欲望的快乐。再一个障碍是,他们对属于天堂生活的一切形成了一种错误印象。因此,他们不能像从亲身经历中那样从描述中获得指教;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会在后面引证这些经历。

905.“出方舟”表示自由。这从前面的阐述(891)和故事本身的线索及其连接本身清楚可知。只要挪亚在方舟里,被洪水的水围困,就意味着他被囚禁或受到束缚,也就是说,他被邪恶和虚假,或也可说,被应为试探的争战负责的恶灵抛来抛去。由此可知,“出方舟”表示自由。主的同在必包含自由,一个接着一个。主越同在,人就越自由;也就是说,人越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就越自由地行动。这就是主经由天使的流注。而另一方面,地狱经由恶灵的流注则带有掌控的强迫和冲动。他们的全部意图就是彻底征服一个人,以至于使他什么都不是,而他们才是一切。当他们成为一切时,这个人就成了他们当中的一员。然而,他几乎算不上他们当中的一员,因为在他们眼里,他只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无名小卒。因此,当主将一个人从他们的枷锁和辖制中释放出来时,争战就会产生。不过,一旦这个人获得自由,也就是重生,他就被主通过天使如此温柔地引导,以致枷锁或辖制根本不存在,因为他正通过他的快乐和幸福被引导,被爱和尊重。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马太福音11:30)

当一个人受恶灵辖制时,他的状态正好相反。如前所述,在他们眼里,一个人根本算不上什么;他们若能,就会时时刻刻折磨他。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

9096.“牛主竟不把牛拴好”表示并且如果它没有被束缚。“拴好”是指束缚,也就是说,束缚属世人中对邪恶的情感,否则,这情感就会伤害信之真理。“拴好”之所以表示束缚,是因为“知道”表示进入理解力,理解力就是那看见邪恶的。凡被看见的东西就能被约束和束缚;但不是被理解力,而是被主通过理解力约束和束缚;因为主流入人里面的那些为他所知的事物,但不流入那些他所不知的事物。束缚(Holding in bonds)表示阻止并约束,“束缚”(bonds)在灵义上无非表示属于爱的情感,因为它们就是那引导并约束一个人的东西。如果对邪恶的情感引导他,那么就必有源于良善的对真理的情感来约束他。人里面的内在束缚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这些情感也被称为良知的束缚。但外在束缚是属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在外在事物上引导一个人。后一种情感若是从内在束缚,也就是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那里降下来的,就是好的,因为这时,此人爱自己爱世界不是为了自己和世界,而是为了他自己和世界所履行的良善功用或服务。不过,这些情感若不是从内在束缚那里降下来的,就是坏的,被称为恶欲,因为这时,此人为了自己而爱自己,为了世界而爱世界。

由此可知经常提到的内在束缚和外在束缚是什么意思。但被如此称呼的束缚除非与对立面有关,否则就不是束缚。因为当属于良善之爱的一种情感驱使一个人去做某事时,他就是在自由中行事;但当属于邪恶之爱的一种情感驱使一个人时,他觉得自己似乎在自由中行事,其实并非在自由中行事,因为他被来自地狱的恶欲驱使。只有拥有对良善的情感之人才是自由的,因为他被主引导。这也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1, 32, 34, 36)

“自由”在于被主引导,“奴役”在于被来自地狱的恶欲引导;因为主赐给人的是对良善的情感,对邪恶的憎恶;因此对那人来说,行善是自由,作恶则是完全的奴役。凡以为基督徒的自由超出这些界限的人都大错特错了。

9586.出于爱之快乐行恶看似自由,其实却是奴役,因为地狱是它的源头。出于爱之快乐行善也看似自由,也的确是自由,因为主是它的源头。因此,被地狱引领是奴役,被主引领才是自由。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永远住着。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4-36)

9587.主将人保持在思考的自由中;在外在约束,即对法律、生命的惧怕,以及对丧失名声、地位或利益的惧怕拦不住他的情况下,主将他保持在行动的自由中。不过,祂通过这自由把他引离邪恶;并通过这自由把他引向良善。祂如此温柔、默默地引导着这个人,以致他只知道一切都是从他自己发出的。主就这样在自由中在一个人的实际生命中播种良善,并将它深深植入;这良善会永远留在那里。主在马可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里。这种发芽生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地生果实是出于自然的。(马可福音4:26-28)

“神的国”是指与人同在的天堂,因而是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9588.凡在自由中播种的东西都会保留下来,因为它深深植根于人的实际意愿,就是他生命的存在,或说他生命必不可少的元素。但是,凡在强迫之下播种的东西都不会保留下来,因为强迫的东西并非来源于此人的意愿,而是来源于强迫他的那一个人的意愿。正因如此,主所喜悦的是在自由中献上的敬拜,而非在强迫之下献上的敬拜。在自由中献上的敬拜是发自内心出于爱的敬拜,因为一切自由皆伴随着爱。

9589.既有天堂的自由,也有地狱的自由。天堂的自由在于被主引领,这种自由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爱。而地狱的自由在于被魔鬼引领,这种自由就是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严格来说,它是一种欲望。

9590.那些生活在地狱自由中的人认为,不允许他们随心所欲地实行邪恶、思想虚假,就是奴役和强迫。而那些生活在天堂自由中的人则感觉实行邪恶、思想虚假是可憎可怕的;他们若被迫如此行动或思想,就会受到折磨。

9591.由此可见何为自由意志(或自由意愿),即:出于自由选择或意愿行善;那些被主引领的人就享有这种自由。

2874.由此明显可知自由是什么,即:自由就是出于情感思考和意愿,并且自由的性质与情感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种自由是地狱的,那一种自由是天堂的;地狱的自由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来自主。还明显可知,享受地狱自由的人无法进入天堂的自由,这等于从地狱进入天堂,除非他们的整个生命都被夺走;若不被主改造,没有人能进入天堂的自由;被改造后,他就被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换句话说,被有教义之真理播种于其中的生活良善引入天堂的自由。

2875.生活的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是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主通过内在途径注入的;而教义之真理,或信仰是通过外在途径注入,并被引入记忆的。主按自己的时间和自己的秩序把它从记忆中召唤出来,并将其与对良善的情感结合在一起。这个过程会考虑到人的自由,因为人的自由来自他的情感。这就是信仰的植入和扎根。凡在自由之中所行的都与人结合,而凡在强迫之下所行的则不会结合,这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没有任何东西能与一个人结合,除非他对这种东西拥有一种情感。那实际去接受的,是情感;接受违背情感的东西就是接受违背生命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教义之真理或信仰只能被对它的情感接受。不过,情感如何,接受就如何。只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才会接受信之真理,因为它们彼此一致,并因一致而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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