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详细内容

关于反思(下)

发布时间:2024-02-04  阅读:1130次
 

 

DP75.正是通过这两种官能,人才能在内心里反思他通过身体感官从外面感知到的东西,还能在更高层次上思考他在较低层次上正在思考的东西。因为谁都可以说:我过去这样想,我现在这样想;还可以说:我过去愿意这样,我现在愿意这样;或可以说:我明白这是真的,我喜欢这个,因为它具有这种品质,等等。由此清楚可知,人还能从上面思想思维,并清楚看到它,仿佛就在他下面。人从理性和自由中获得这种能力,从理性中获得在更高层次上思考的能力,从自由中获得出于情感意愿如此思考的能力。因为没有如此思考的自由,他就不会有意愿,也不会有由此而来的思维。

DP104.每个成年人都有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因而有意愿和理解力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或相当于外在人和内在人的灵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这对那些仔细观察别人体现在言行上的思维和意图,以及群处和独处时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之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人能从他内在思维的角度来看他的外在思维,还能反思它,并判断它是不是邪恶。人的心智具有这种性质,是由于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人若不从这些官能中获得思维的一个外在和一个内在,将不能察觉并看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并得以改造。事实上,他将不能说话,只能像动物一样发出声音。

AC1008.几乎没有人知道观念或想法的性质。人们以为它们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而事实上,每一个思维观念都包含着无数元素;它们以种种不同方式联结起来,以产生某种形式,从而勾画出这个人的形像,整个形像在来世都会被感知到,甚至能用眼看见。仅举几个例子:当对一个地方的观念或想法浮现在脑海中时,无论这个地方是一个国家,一座城市还是一所房子,关于此人曾在那个地方所做过的一切的想法和形像会同时浮现出来,它们都会被天使和灵人看到。或者,当对他所憎恨的某个人的想法出现时,关于他对此人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的想法就会同时出现。这适用于对一切事物的想法,但当这些事物出现时,他对某个具体问题所想象并印象深刻的每一个细节都会变得明显。例如,如果他是个通奸者,当关于婚姻的想法出现时,关于通奸,甚至思想通奸的一切肮脏和淫秽的东西也都会出现;用来证实通奸行为的一切论点同样都会出现,无论这些论点是基于感官证据,还是基于推理过程,又或是基于圣言。他如何玷污并歪曲圣言的真理也是如此。

此外,对一件事的想法会流入对另一件事的想法,并给它染上颜色,就像少量黑色染料滴入水中会使整个水池变黑一样。因此,仅从灵人的想法就能认识他;说来奇妙,他的每一个想法都带有他自己的形像或样式。当这个形像或样式呈现在眼前时,它如此丑陋,以至于一看到它就会把人吓得发抖。

DP311.我被恩准知道最狡猾的感官人是什么样子。他们的地狱在后面的深处,他们不想叫人发现。因此,他们在那里看上去就像幽灵(就是他们的幻觉)那样到处飞。他们被称为魔鬼。他们当中有些人曾被放出地狱,好叫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他们立刻附到我的脖子上,就在我的后枕骨下面,从那里进入我的情感。他们不想进入我的思维,而是巧妙地避开它们。他们接连改变我的情感,不知不觉地把我的心情转到对立面,也就是转到恶欲;他们并不触及我的思维,所以若不是主阻止,他们会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扭曲并反转我的情感。

那些在世时不相信圣治的存在,只寻找他人身上的情欲和渴望,从而迷惑他们,直到彻底掌控他们的人就会变成这个样子。由于他们暗中做起这种事来如此巧妙、狡猾,以致其他人毫无察觉,还由于他们死后仍保持这种性质,所以一进入灵界,他们就被扔进这个地狱。在天堂之光下,他们看上去似乎没有鼻子;奇怪的是,他们虽如此狡诈,却比其他人更感官化。正因古人将感官人称为蛇,还因这种人在推理辩论方面比其他人更精明、狡猾和灵巧,所以经上说:

蛇比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

主说:

所以你们要谨慎如蛇,单纯如鸽子。(马太福音10:16)

经上(启示录20:2)如此描述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旦的龙:

有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9)

“七头”表示狡猾,“十角”表示通过谬论或扭曲而说服的能力,“七个冠冕”表示遭到亵渎的圣言和教会的圣物。

DP113.人觉察不到自己的恶欲。他感受到它们的快乐,只是很少思想它们,因为快乐会迷惑思维,驱赶反思。因此,人若不从某个其它源头发现他的欲望是邪恶,就会称其为良善,并出于自由照着他思维的推理而犯下它们。当如此行时,他就把它们归给了自己。他确认邪恶是可容许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扩张他的主导爱,也就是生命之爱的宫廷。

 

上一篇:爱是联结

下一篇:关于真理的表象

  栏目导航  
灵界经历摘录(1237—1250)
灵界经历摘录(1218—1236)
灵界经历摘录(1201—1217)
第二卷(296—298a)
第二卷(298b—298c)
第二卷(299—303)
第二卷(304a—304b)
《新耶路撒冷教义》全文下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最后的审判》目录
《最后的审判》全文下载
 
首页 | 著作简介 | 主要著作 | 四部福音书注解 | 研究文集 | 要理问答 | 生平经历 | 音频资料 | 视频资料 | 我要留言 | 联系我们
 
联系人:一滴水 联系方式:13563498755  微信号:ljh13563498755  电子邮件:ljh13563498755@163.com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版权所有 ©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