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1556.“就是从前或起先支搭帐棚的地方”表示朝向祂充满知识或认知之前就在那里的神圣事物。这从“帐棚”的含义和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帐棚”是指信的神圣事物(对此,参看414, 1452节)。因此,它表示主回到祂在吸收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之前就已拥有的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前一章(12:8;1450-1455节)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从那里亚伯兰又迁到伯特利东边的山,支搭帐棚”。这发生在他离开进入埃及之前,也就是在主充满事实和宗教知识或认知之前。
1557.“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间”表示知识或认知的属天和世俗种类。这从“伯特利”和“艾”的含义清楚可知:“伯特利”是指通过宗教知识或认知而来的智慧之光(参看1453节);“艾”是指通过世俗知识而来的光(也可参看1453节)。从那里(1453节)的讨论可以看出那时主处于何种状态,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童年或孩子的状态是这样:世俗事物是存在的。事实上,在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植入属天事物之前,世俗事物是无法被驱散的,因为一个人无法区分属天事物和世俗事物,除非他知道何为属天之物,何为世俗之物。知识或认知会将一个笼统而模糊的观念转变为一个清晰而明确的观念,并且这个观念通过知识或认知变得越清晰,世俗事物就越能被分离出去。
然而,童年状态或孩子般的状态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纯真的。无知完全不能消除神圣,只要纯真存在于它里面,因为神圣就住在纯真的无知里面,或说以纯真的无知为家。除了主以外,对所有人来说,神圣只能住在无知里面,或说只能以无知为它的家;若不住在无知里面,就不是神圣。即便在享有聪明和智慧的最大光明的众天使本人当中,神圣也住在无知里面,因为他们知道并承认,他们凭自己一无所知,凡他们所知道的,都来自主。他们还知道并承认,与主的无限知识、聪明和智慧相比,他们的一切记忆知识、聪明和智慧等同于无;因此,他们的全部就是无知。人若不承认,与他所知道的相比,他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就无法体会天使的神圣无知。
神圣的无知并不在于比别人更无知,而在于承认人凭自己一无所知,并且他所不知道的与他所知道的相比,是无限的;尤其在于承认,与属天事物相比,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和理解的概念微不足道,也就是说,与构成生活的事物相比,构成理解力的事物微不足道。对主来说,祂即将把人性或人身事物与神性事物结合起来,故按秩序前进,现在首先到达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拥有的属天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世俗事物也是存在的。通过从这个状态前进到更为属天的状态,祂最终进入婴孩的属天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将人性或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完全结合在一起。
1558.创世记13:4.也是他在那里开始筑坛的地方;亚伯兰又在那里呼求耶和华的名。
“也是坛的地方”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他起先筑的”表示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经拥有的;“亚伯兰又在那里呼求耶和华的名”表示在那种状态下的内在敬拜。
1559.“也是坛的地方”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这从“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坛”是敬拜的主要代表(对此,参看921节)。
1560.“他开始筑的”表示祂还是个孩子时就已经拥有的,这从前一章(创世记12:8;1450-1455节)的阐述清楚可知。此处经上说“开始”,而前一节却说“起先”,因为那是在主充满知识或认知之前。人在接受教导之前的所有状态都是“起先”;当他开始接受教导时,则是“开始”。
1561.“亚伯兰又在那里呼求耶和华的名”表示在那种状态下的内在敬拜,这从前面(440, 1455节)所解释的“呼求耶和华的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之所以也提到“坛”,并和前一章(创世记12:8)一样说他“呼求耶和华的名”,是因为这两种状态是相似的。区别在于,与前者相比,此处所描述的状态是一种光之状态。当知识或认知植入前面(1458, 1548节)所描述的那种状态时,它们就会把它变成光之状态,或说使它变得清晰。当真理与良善通过知识或认知与以前的属天状态结合时,其活动就用此处这些话来描述。敬拜本身仅仅是从里面的属天品性显露出来的某种活动。没有活动,属天的核心永远不可能存在。敬拜是它显露的最初活动,因为这是它表达自己的方式,它在敬拜中感受喜乐。爱和仁的一切良善构成本质的活动本身。
1562.创世记13:5.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有羊群、牛群、帐棚。
“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表示住在主里面的外在人;“有羊群、牛群、帐棚”表示外在人所富有的事物;“羊群、牛群”是指外在人的财物;“帐棚”是指外在人的敬拜,这敬拜正在与内在人分离。
1563.“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表示住在主里面的外在人。这从“罗得”的代表清楚可知,“罗得”代表感官人,或也可说,代表外在人。在教会,众所周知,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或也可说,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的阐述,978, 994, 995, 1015节)。外在人主要从内在人,也就是他的灵或灵魂获得生命。他的生命本身一般从那里而来,外在人无法以详细而清晰的方式接受这生命,除非它的器官性(译注:这里的器官仅指身体器官)容器被打开,这些容器必须充当内在人的具体和细节部分的接受者。这些要充当接受者的器官性容器只通过感官,主要通过视觉和听觉被打开。随着它们被打开,内在人及其具体和细节部分就能一起流入进来。它们藉着作为媒介的感官,通过事实和知识或认知,以及快乐和愉悦被打开;事实和知识或认知是理解力的事物,快乐和愉悦是意愿的事物。
从这些事可以看出,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无法与属灵真理一致的事实和知识或认知会渗透到外在人中;无法与属天良善一致的快乐和愉悦也会渗透其中;所有以肉体、世俗和尘世事物为目的的东西都是这种情形;当这些事物被视为目的时,它们就会将外在人向外、向下拖,从而把外在人拉离内在人。因此,除非这类事物首先被驱散,否则内在人无论如何都不能与外在人一致;所以,在内在人能与外在人一致之前,这类事物必须首先被移除。对主来说,这些事物的移除或分离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和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