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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6377—6383)

发布时间:2022-11-13  阅读:808次
 

6377.“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表祂的属世层就是来自其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从“洗”、“葡萄酒”和“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洗”是指洁净(参看3147节);“葡萄酒”是指对邻之爱的良善和信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如下文所述;“衣服”是指覆盖内层的外层(5248节),因而是指属世层,因为属世层是外层,覆盖理性层,也就是内层。因此,“衣服”也表示真理,因为真理是外层,覆盖良善,也就是内层(2576, 4545, 4763, 5319, 5954节)。

“葡萄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从前面(2165, 2177, 3464, 4581, 5915节)关于圣餐中的饼和酒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饼”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祭祀时的素祭和奠祭看出来。其中,“素祭”表示爱之良善,“奠祭”表示信之良善;素祭是由诸如表示爱之良善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而奠祭是由表示信之良善的酒构成的。此外,这些祭物本身还被称为“饼”(2165节)。祭祀时使用酒所构成的奠祭可见于相关经文(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3:12, 13, 18, 19; 民数记15:2-15; 28:6, 7, 18至末尾;29:1-7)。

“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口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谁都能看出,他们不是买酒和奶,而是说他们要获得“酒和奶”所表示的东西,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信;这些礼物由主赐下,“不用银钱,不用价值”。

何西阿书:

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他们的祭物也不蒙祂悦纳。(何西阿书9:2-4)

此处在内义上也指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以及它们的消亡。“谷场”因那里的谷物和谷物作成的饼而表示爱之良善;“酒榨”、“新酒”和“奠酒”表示信之良善。“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表示理解力在信的秘密上将求教于记忆知识;“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表示由虚假的推理所导致的后果。“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理解力(参看5354, 6222, 6238, 6267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5702节),“亚述”是指推理(1186节)。此外,这段经文的思路也表明,此处这些话所包含的东西比显现在字面上的更多;因为内在意义有连贯性,而外在意义没有连贯性;如当经上说“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时,接下来却说“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此外,若没有内义,那么“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是什么意思呢?

在耶利米书,“酒榨”和“酒”也描述了相爱和信之良善的消亡:

那行荒凉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肥田和摩押地的欢喜快乐都被夺去,我使酒榨的酒绝流,无人踹酒欢呼。(耶利米书48:32, 33)

“酒”表示相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油”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在路加福音主关于撒马利亚人比喻中,“油和酒”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个撒马利亚人旅行看见被强盗打伤的人,就动了慈心,遂到他跟前倒油和酒,把他的伤处包扎好。(路加福音10:33, 34)

“倒油和酒”表示他履行爱与仁的行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节)。古人在祭祀的时候,会在柱子上浇油、奠酒(创世记35:14; 4581, 4582节)。

“酒”表示爱与信之良善,这一点从主在设立圣餐时论到酒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路加福音22:17, 18)

谁都能看出,祂不会在那国喝酒,所指的是爱与信之良善,祂将把这良善赐给那些属于祂的国度之人。以下经文中的“酒”所表相同:以赛亚书24:9, 11;耶利米哀歌2:11, 12;何西阿书14:7;阿摩司书9:13, 14;撒迦利亚书9:15, 17;路加福音5:37-39。

“酒”因表示爱与信之良善,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流入人内,并被他领受时,会给他带来爱与信之良善。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酒”也是如此;“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黎明时分一早起来追求烈酒,留连到黄昏,甚至因酒发烧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调烈酒的壮士! (以赛亚书5:11, 22)

又:

这些人也因酒犯错,因烈酒迷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因烈酒迷途;他们错解默示,谬行审判。(以赛亚书28:7)

又:

这些牧人不能明白,都偏行己路。来吧!我去拿酒,我们痛饮烈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样,盛大丰盈之极。(以赛亚书56:11, 12)

此外,以下经文中的“酒”也具有反面意义:耶利米书13:12; 何西阿书4:11; 7:5; 阿摩司书2:8; 弥迦书2:11; 诗篇75:8; 申命记32:33。“忿怒的酒杯”(耶利米书25:15, 16; 启示录14:8, 10; 16:19)、“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和“淫乱的酒”(启示录17:2; 18:3)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6378.“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表祂的领悟力在于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红葡萄汁”和“袍褂”的含义清楚可知:“血红葡萄汁”是指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所流出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袍褂”(covering或garment)是指领悟力,因为领悟力是接受者,接受者是一个容器,故像袍褂。之所以“袍褂”表示领悟力,“衣服”表示属世层(如刚才所述6377节),是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之物,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内在之物。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当经上论述外在之物时,也会论述内在之物;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参看6343节)。有时,这看似同一件事的一种重复,如此处经上说:“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酒”和“血红葡萄汁”似乎描述了同一件事,“衣服”和“袍褂”也是;但它们并不一样,因为以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是外在之物和内在之物。

“血红葡萄汁”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的含义明显可知,“血”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4735节);“葡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当中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5117节)。在摩西之歌中,“血红葡萄汁”具有同样的含义:

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山羊,与肥美上好的麦子,也喝未掺杂的血红葡萄汁。(申命记32:14)

6379.“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表祂的领悟力或内在人无非是良善。这从“红”和“眼睛”的含义清楚可知:“红”是指爱之良善,这层含义源于“火”和“血”,它们都是红的(3300节),因此,“因酒红润”表示它无非是良善;“眼睛“是指领悟力或理解力(2701, 3820, 4403-4421, 4523-4534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主,故祂的领悟力所表示的,正是祂的内在人;因为接下来“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表示祂的外在人。

6380.“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表神性属世层无非是真理之良善。这从“白”、“牙齿”和“奶”的含义清楚可知:“白”论及真理(参看3301, 3993, 4007, 5319节);“牙齿”在真正意义上是指属世之物,因为人体的坚硬部位,像牙齿、骨头和软骨,与属于属世层的最低级部分的真理和良善相对应;“奶”是指属天-属灵层,或也可说,真理之良善(2184节)。相对于信主爱主之人而言,可以说主的神性属世层就是真理之良善;因为外在教会成员无法将思维提升高过主的神性属世层;而内在教会成员则能将思维提升至属世层之上,直达内在之物。事实上,凡信主的人都照着他提升自己思维的能力而对主形成某种概念;因为那些知道内在之物性质的人能拥有对内在之物的概念;而那些不知道内在之物性质的人则只有对外在之物的概念。这就是为何主的神性属世层被称为“真理之良善”,而事实上,祂的整个人身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

6381.从目前关于犹大的论述很清楚地看出,圣言含有一个内义,并且人若不知道这层意义所包含的东西,绝无可能知道此处关于犹大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如他不可能知道“他是个狮子的幼崽”、“捕获了猎物便上去”、“他蹲伏,卧如狮子,又如老狮”是什么意思。他也不可能知道“他两脚之间的立法者”、“细罗”、“把小驴拴在葡萄树上,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是什么意思。所有这些话的含义都会隐藏起来,除非里面隐藏更深的含义揭开它们。

6382.创世记49:13.西布伦必住在海边的港口,在停船的港口;他的极边必延到西顿。

“西布伦”表良善与真理的共居。“必住在海边的港口”表有从记忆知识推断出的真理在其中的生命。“在停船的港口”表有取自圣言的教义在其中。“他的极边必延到西顿”表一方面延伸到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或知识。

6383.“西布伦”表良善与真理的共居。这从“西布伦”的代表清楚可知,“西布伦”是指天上的婚姻(参看3960, 3961节),因而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因为该结合就是天上的婚姻。之所以说“良善与真理的共居”,是因为在原文,“西布伦”表示共居。此处“西布伦”是指教会中那些利用记忆知识得出关于属灵真理的结论,以此来强化他们对这些真理的理解之人。不过,要知道,“西布伦”不是指那些不相信任何事物,除非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证明它,并且在此之前持否定态度的人。这种人从来就不信,因为在他们的一切思维中普遍掌权的是否定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否认的记忆知识,而非认同、确证的记忆知识就会流入进来,并被这些人收集在一起。他们将用来确证的记忆知识抛到一边,或以支持否定的记忆知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否定态度由此被强化。

“西布伦”在此是指那些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义,并因此在其一切思维中持某种肯定态度的人。然而,他们的信仰并非存在于真理,而是存在于记忆知识中,因为他们将这些知识用于教义事物,以此强化他们的肯定态度。因此,“西布伦”所表示的人不会将自己从记忆知识当中提升上来;相反,当他们听见或思考信之真理时,就会立刻转而信靠记忆知识。在世上,许多人都是这样;主甚至规定,记忆知识和感官事物要为此目的或功用而服务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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