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既然人的情感的快乐源于至内层,并通过内层进入外层,最后进入身体中的最外层元素,它们载着人,如同风浪载着船只;既然除了发生在心智的最外层功能和身体的最外层功能中的事之外,这些事无一向人显明,那么人怎能仅仅因为少数似乎在他控制之下的表面事务,就宣称自己拥有神性之物呢?当他从圣言知道,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从理性明白,这种表象被赐予他,是为了他能作为一个人活着,明白何为善恶,选择这个或那个,并将他所选择的东西归给他自己,因而能与主相互结合,被改造、重生和得救,从而活到永远时,更不应该宣称神性之物是自己的。我在前面已经解释:这种表象被赐予人,是为了他可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而貌似凭自己行动,而不是让他垂下双手,等候流注。这给前面所论证的第三个要点提供了支持,即:主通过祂的圣治引导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并同时引导产生人类谨慎的思维(192节)。
201.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下一节我们会看到,这是圣治的普遍目的。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将一切归于人类的谨慎,因为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心里否认神;那些将一切归于人类谨慎的人心里否认圣治;这两者是无法分开的。然而,这两种人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出于失去它的恐惧,口头上都声称圣治是普遍的,其细节取决于人,这些细节的总和就是所谓的人类谨慎。
但请认真想想:当细节被拿走时,普遍的圣治算什么呢?它不就成了纯粹的一个词语吗?因为我们所说的普遍,是由最小的细节一起构成的,就像总体由它的具体部分产生一样。所以,如果你拿走细节,那么普遍算什么呢?不就成了里面是真空的某种东西,因而就像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的一个复合物吗?如果我们说,圣治是一个普遍政府,而事物却得不到管理,仅仅保持联系,政府事务由他人打理,这怎能叫一个普遍政府?没有哪个国王有这样的政府,因为如果有国王真的允许他的臣民去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他就不再是一个国王,只是叫做国王。因此,他只是拥有头衔的尊严,没有任何实质的尊严。政府不能指望这样一个国王,更不说普遍政府了。
在神方面被称为圣治的,在人方面被称为谨慎。正如当一个国王除了头衔之外,没有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时,我们不能说他拥有普遍的谨慎,以便他的王国被称为一个王国,因而被凝聚在一起,同样,当人靠自己的谨慎提供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谈论什么普遍圣治。这同样适用于当我们谈论自然界,断言神创造宇宙,并赋予自然界凭自己产生万物的能力时,所采用的普遍圣治和普遍政府这些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圣治不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术语吗?这样的术语仅仅是一个术语,没有任何实际的东西。在那些将所产生的一切都归于自然界,将所行的一切都归于人类谨慎,口头上却仍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的人当中,有许多人仅仅把圣治视为一个空洞的术语。而事实上,圣治包括自然界的最小细节和人类谨慎的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它是普遍的。
202.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关注最小细节,尤其是祂以这种方式创造了宇宙:来自祂自己的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创造能存在于它里面;这种创造通过主从人类形成一个在祂眼里如同一个人的天堂,也就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发生。我在前面(27-45节)解释了,从人类形成的这个天堂在主眼里就是如此,这就是创造的目的。我还解释了,神性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46-69节)。主在从人类形成天堂的过程中所关注的无限和永恒目标是,这个天堂要无限、永恒地保持增长,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不断住在祂创造的目的里面。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祂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存在于这种创造中。
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共同教义是,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和全能的(参看亚他那修信经)。基于该教义知道并相信神是无限和永恒的人,能如此彻底丧失理性,以至于一听说神在祂创造的伟工中只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拒绝承认吗?当祂出于自己来关注时,能关注别的吗?祂在人类中也关注这一点,因为祂从人类形成祂自己的天堂。那么,圣治若不以人类的改造和救赎为目的,还能以什么为目的呢?但没有人能凭自己通过自己的谨慎被改造,只能被主通过祂的圣治改造。由此可推知,主若不时时刻刻,甚至每分每秒引导人,人必偏离改造的道路,并走向灭亡。
人类心智状态的每个转换和变化,都会在一系列现存事件,因而接下来的事件中产生某种转换和变化;那么,它为何不会持续如此,直到永恒呢?这就像离弦的箭,它若偏离瞄准的靶标一丁点,就会偏离一英里或更多。所以,若非主时时刻刻引导人类心智的状态,情况也是这样。主根据圣治的律法做这一切;包括这一律法:在人看来,他似乎引导自己。然而,主预见人将如何引导自己,并不断作出调整。下面(234-274, 322-330节)我们会看到,许可的律法也是圣治的律法,即:每个人都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其它预定。
203.因此,既然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并照他的生命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既然天堂和地狱都必须存在于一个使它们行如一体的形式中,如前所述,既然人只能在这个形式中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那么可推知,整个世界的人类都在主的看顾之下;每个人,从婴孩直到生命结束,在最细微的事上都被主引导,并拥有一个已预见并准备好的特定地方。
由此可见,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在最小的细节中,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而为自己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人对这种普遍圣治一无所见,即便看见了,在他眼里,它也只是像一个过路人看见房子在建造时散落的一堆堆建筑材料;而主看见的,却是一座宏伟的宫殿正在不断扩建。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205.⑹那些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构成地狱,而那些承认神和祂的圣治之人构成天堂。凡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内心都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这种承认就深深潜藏于一切邪恶,无论它如何被良善和真理掩饰。这些掩饰不过是借来的衣服,或易凋谢的花环,被披戴来隐藏邪恶,免得它赤身露体。由于这种普遍掩饰转移了人们的视线,所以他们没有意识到,所有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内心都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不过,只要思考一下他们这种承认的源头和原因,就能清楚看出,这就是这些人所承认的。为揭示这一点,我需要解释一下人自己的谨慎来自何处,它是什么;然后解释一下谁承认圣治,谁承认人自己的谨慎,以及他们各是何性质;最后说明那些承认圣治的人在天堂,那些承认人自己的谨慎之人在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