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这是因为一切容器和一切事物的层级都是同质的;它们因由最初层级产生而为同质。它们的形成乃是这样:第一层级,通过捆扎或组合,总之通过各部分的聚合,产生第二层级,然后通过第二层级产生第三层级;并且各自通过包裹它的包裹物而与其它层级区别开来。由此明显可知,最初层级在随后层级中是首要和唯一掌控者;因此,最初层级是随后层级全部中的全部。
196.我们说层级彼此的关系是这样,意思是说,物质在其层级中是这样。层级这种说法是一种抽象、普遍的说法,这种说法适用于在这类层级中的一切容器或事物。
197.我们可将此处所说的用于前一章所举的一切例子,如肌肉、神经,植物界和矿物界的物质和成分,作为人里面思维和情感主体或容器的有机物质,大气、热和光、爱和智慧。在所有这些例子中,最初元素在随后元素中是唯一掌控者,事实上是它们里面的独一元素;它因是它们里面的独一元素,故是它们里面的全部。这一事实也可从众所周知的真理清楚看出来,即:目的是原因的全部,并通过原因是结果的全部;因此,目的,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此外,原因的原因也是所引起的事物的原因;原因中唯一的基本要素就是目的;动作中唯一的基本要素就是动作的努力;作为物质本身的物质,是唯一的物质。
198.由此清楚看出,神性是物质本身,或独一的物质,故是每一个和一切受造物所来自的物质;因此,神是宇宙万物的全部,我们在第一部分已论证了这一点,内容如下: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物质和形式(40-43节);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是物质和形式本身,因而是绝对的独一无二者(44-46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创造的(52-60节);因此,受造宇宙是祂的形像(61-65节);唯独主是天使所在的天堂(113-1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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