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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2446—2448)

发布时间:2020-10-17  阅读:1278次
 

2446.“硫磺”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的地狱,“火”是指源于这些邪恶的虚假的地狱。这从圣言中“硫磺”及其“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硫磺”及其“火”是指自我之爱及其恶欲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指地狱,因为地狱就是由这些东西构成的。“硫磺”和“火”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显然,烈火和硫磺不是指字面上的烈火和硫磺,而是指别的东西,这一点从经上说耶和华“下网罗雨”也能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下暴雨,又像下雨般地将大冰雹、火与硫磺降与他和他的部队,并与他在一起的许多人民。(以西结书38:22)

这论及歌革,他使以色列的地,也就是教会荒废(至于“歌革”的含义,可参看1151节)。“火”表示虚假,“硫磺”表示由此产生的邪恶,同时表示那些荒废之人的地狱。启示录:

那拜兽的人被扔进烧着硫磺的湖里。(启示录19:20)

此处“硫磺”表示地狱。又:

那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折磨,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20:10)

此处它们明显表示地狱。又:

可憎的、杀人的、奸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1:8)

此处“火与硫磺”也明显表示地狱。

这两者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和源于这些邪恶的虚假,地狱就来源于它们,这一点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争辩的报应之年;以东的溪河要变为沥青,她的尘土要变为硫磺,她的地要变成燃烧的沥青。(以赛亚书34:8-9)

此处提到了“燃烧的沥青”以取代“火”,“燃烧的沥青”表示密集而可怕的虚假,“硫磺”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又:

其中堆的是火与许多木柴。耶和华的气如它里面一条燃烧的硫磺河。(以赛亚书30:33)

这论及陀斐特,“一条燃烧的硫磺河”表示从自我之爱的邪恶中产生的虚假。路加福音: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如雨般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谁都能看出,那时火与硫磺不会如雨般降下来;相反,这是指那时,由“火与硫磺”来表示,并构成地狱的自我之爱的虚假和欲望会占主导地位。

在圣言中,“火”表示恶欲,同时表示地狱;在这种情况下,火中冒出的“烟”就表示由恶欲产生并弥漫于这些地狱的虚假(参看1861节)。启示录:

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与硫磺的胸甲。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火与烟,并硫磺,这三样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火与烟,并硫磺”表示各种邪恶和虚假,地狱就来源于它们,如前所述。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2448.创世记19:25.把那些城和全平原,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连土地上生长的都覆灭了。

“把那些城都覆灭了”表示一切真理都与他们分离了,以便他们只有虚假;“和全平原”表示属于这些真理的一切;“并城里所有的居民”表示一切良善都与他们分离了,以便他们只有邪恶;“连土地上生长的”表示属于教会的一切,或说教会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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