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他和他儿子,妻子跟儿媳,都要进入方舟”表示他将要得救。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即:他得救,是因为他重生了。
668.“儿子”表示真理,“妻子”表示良善。这在前一章(5:4, 489-491节)已经说明,那里用的是“儿子和女儿”这个短语。但此处用的是“儿子”和“妻子”,因为“妻子”是与真理结合的良善。事实上,真理无法产生,除非它所源于的某种良善或快乐存在。生命在良善和快乐里面,不在真理里面,除非真理从良善和快乐中获得某种东西。真理从这些事物被赋予形式并发展,或说被形成并生长;属于真理的信被属于良善的爱赋予形式并发展,或说形成并生长。真理就像光;若非从太阳或火焰发出,就没有光。真理正是从这些事物被赋予形式,或说被形成。真理只是良善所取的形式,信只是爱所取的形式。因此,真理所取的形式取决于良善的品质,信所取的形式则取决于爱或仁的品质。这就是为何此处提到“妻子”和“妻子们”,她们表示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也是为何下一节提到一切都成双成对,就是一公一母,进入方舟,因为没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没有重生。
669.创世记6:19.凡有肉体的一切活物,每样一对,你要带进方舟,好在你那里保全它们的生命。它们必须是一公一母。
“活物”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凡有肉体的”表示意愿的事物;“每样一对,你要带进方舟”表示这些事物的重生;“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
670.“活物”表示理解力的事物,“凡有肉体的”表示意愿的事物,这从上下文清楚可知。在圣言中,“活物或活的灵魂”表示总体上一切活着的生物(如创世记1:10, 21, 24; 2:19)。而在此处,由于前面加了“凡有肉体的”,所以它表示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原因前面已经给出(641, 652-654节),即:该教会成员的重生必须先从理解力的事物开始。这也是为何下一节先提到表示理解力的事物,或理性事物的“飞鸟”,后提到“牲畜”,也就是意愿的事物。“肉体”尤表属于意愿的肉体之物。
671.“每样一对,你要带进方舟”表示这些事物的重生。这从前一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即:真理只能通过良善和快乐得以重生;所以信的事物也只能通过仁的事物得以重生。因此,经上在此说“每样一对”进入,这句话明显表示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和属于意愿的良善进入。尚未重生的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只是看似有,在日常说话时也被称为有。不过,他能接受理性和事实层面的真理,但这些真理没有生命。他也有可能拥有一种诸如存在于外邦人,甚至动物当中的良善意愿;但这些也没有生命,只是类似良善而已。人里面的这类良善决不是活的,除非他重生,并且它们以这种方式被主复活。在来世,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能被清楚地感知到。没有生命的真理立刻被感知为某种物质化、纤维状和封闭的东西;没有生命的良善则被感知为木质化、骨状和石头样的东西。而被主复活的真理或良善是敞开的、有活力,充满属灵和属天之物,甚至从主自己敞开。这适用于每一个观念和每一个行为,甚至适用于它们当中任意一个最小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经上说“成对进入方舟,好保全生命”。
672.“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54, 476, 489-491节)。人的每一个最小事物里面都存在一种婚姻。凡形成理解力部分之物都如同以一个婚姻那样与意愿的某种事物结合。没有这样一种结合或婚姻,根本无物产生。
673.创世记6:20.飞鸟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的一切爬行物各从其类,每样一对,要到你那里,好保全生命。
“飞鸟”表示理解力的事物;“牲畜”表示意愿的事物;“地上的爬行物”表示这两者各自的最低级之物;“每样一对,要到你那里,好保全生命” 和前面一样,表示这些事物的重生。
674.前面说明(40节),“飞鸟”表示理解力或理性的事物;“牲畜”表示意愿的事物(45, 46, 142, 143, 246节)。“地上的爬行物”表示这两者各自的最低级之物,这一点因以下事实而显而易见:凡爬在地上的都是最低级的。“每样一对,要到你那里,好保全生命”表示这些事物的重生,这在前一节解释了。
675.至于经上说“飞鸟各从其类,牲畜各从其类,地上的一切爬行物各从其类”,要知道,在每个人里面,理解力和意愿的事物都有数不清的属,更有数不清的种;所有这些彼此区别极其显著,并相互分离,尽管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然而,在人重生期间,主将每一个事物按其适当次序抽离出来,把它们都彼此分开并排列之,好叫它们可以转向真理和良善,并与它们结合。这一切的发生因人的状态而各异,人的状态也是数不清的。然而,所有这些事物永远不可能完全被完善,因为每一属、每一种和每一状态都由元素构成,这些元素作为个体是无限的,与其它元素结合时更是无限的。人甚至不知道这一事实,更不可能知道他以哪种方式重生。这就是论到人的重生时,主对尼哥底母所说的话: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声音,却不晓得它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灵生的,也是如此。(约翰福音3:8)
676.创世记6:21.你要为自己拿各样可吃的食物,积蓄在你自己那里,好作你和它们的食物。
他“要为自己拿各样可吃的食物”表示良善和快乐;“积蓄在他自己那里”表示真理;“好作他和它们的食物”表示这两者。
677.至于将要重生之人的食物,情况乃是这样:在一个人能被重生之前,他必须装备可作为手段的一切事物,如构成情感的良善和快乐作为意愿的手段,来自主之圣言的真理,以及来自其它源头的确认性质的事物作为理解力的手段。一个人在装备好这类事物之前,是不能重生的。这些构成他的食物。这解释了为何一个人在成年之前不会重生。不过,每个人都有其特有的,可以说适合他自己的食物,这食物是主在他重生之前为他提供的。
678.他“要为自己拿各样可吃的食物”表示良善和快乐。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即:构成人生命的,是良善和快乐,而不是真理,因为真理从良善和快乐获得它们的生命。从幼年到老年,人的全部事实知识或理性,从来都是唯独通过良善和快乐被灌输给他的。这些事物被称为“食物”,是因为灵魂从它们获得生命,并得以维持;它们也的确是食物,因为没有它们,人的灵魂就不能存活。只要对这个问题稍加留意,谁都能看出这一点。
679.“积蓄在他自己那里”表示真理。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积蓄”论及人记忆里的事物,它们一起积聚在那里。这句话进一步表明,在人重生之前,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必须积聚在他里面。事实上,除非良善和真理被积聚在一起,以作为主作工所利用的手段,否则一个人永远无法重生,如前所述。由此可知,“好作他和它们的食物”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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