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详细内容

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

发布时间:2024-07-11  阅读:38次
 

1019.从狭义上说,作假见证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从更深的意义上说,它表示称公正为不公正,或称不公正为公正,并用谎言来证实它。作假见证的最深层意义是指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是指通过以坏的逻辑、歪曲、胡编乱造、滥用事实、制造错综复杂的论据等等说服人们相信来证实虚假的教义。这些论据和我们说服邻舍相信它们的努力就是假见证,因为我们正在提供虚假证据。

显然,作假见证不仅表示在法官面前提供伪证,而且它还适用于通过操纵法律制度将公正变为不公正,反之亦然的法官。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正在极尽一个证人所能提供假见证。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也同样适用于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宗教权威。简言之,出于恶意动机对真理的任何扭曲都是假见证,无论在属灵层面,还是在道德和文明层面。

1020.当我们拒绝作假见证,无论道德意义上的,还是属灵意义上的,并如罪那样避免和弃绝它时,对真理的爱和对公正的爱就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我们。当我们因此爱真理和公正时,就是在爱主,因为主是真理和公正本身。当我们爱真理和公正时,可以说真理和公正在爱我们,因为主爱我们。这时我们的声音就成为真理的声音,我们的努力就成为公正的作为。

上一篇:第七诫:不可杀人

下一篇:第九诫: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

  栏目导航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三十八...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三十八...
608—612节
重生(9)
599—607节
重生(8)
重生(7)
《新耶路撒冷教义》全文下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最后的审判》目录
《最后的审判》全文下载
 
首页 | 著作简介 | 主要著作 | 四部福音书注解 | 研究文集 | 要理问答 | 生平经历 | 音频资料 | 视频资料 | 我要留言 | 联系我们
 
联系人:一滴水 联系方式:13563498755  微信号:ljh13563498755  电子邮件:ljh13563498755@163.com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版权所有 ©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