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困苦、贫穷”表示他们不知道他们既没有真理的知识,也没有良善的知识。这从“困苦”和“贫穷”的含义清楚可知:“困苦”或可怜的是指那些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贫穷”的是那些没有良善知识的人。“困苦”或可怜的和“贫穷”的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这一考虑明显看出来,即:属灵的困苦和贫穷无非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的缺乏,因为当这种缺乏存在时,灵就是困苦和贫穷的;但当灵拥有这些知识时,它就是富足和富有的;因此,在圣言中,财富和财物表示属灵的财富和财物,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如前所示(AE 236节)。
“困苦”的和“贫穷”或穷乏的是圣言中的许多经文用到的词语。不知道圣言灵义的人以为他们仅仅是指世上的困苦、贫穷人。然而,所指的不是这些人,而是那些未处于真理和良善,及其知识的人。事实上,“困苦的”是指那些因未处于真理的知识而未处于真理的人,“贫穷或穷乏的”是指那些因未处于良善的知识而未处于良善的人。由于这两个词表示这两者,即真理和良善,所以许多地方提到两者;如以下经文,诗篇:
我是困苦穷乏的,主却顾念我。(诗篇40:17; 70:5)
又: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因我是困苦穷乏的。(诗篇86:1)
“困苦穷乏的”在此明显是指那些在属灵财富方面,而不是世俗财富方面困苦穷乏的人,因为大卫是指着自己说这话的;因此,他还说:“耶和华啊,求你侧耳应允我。”
又:
恶人拔剑张弓,要打倒困苦贫穷的人。(诗篇37:14)
此处“困苦贫穷的人”明显表示那些在属灵方面如此,然而又渴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为经上说,“恶人拔剑张弓”;“剑”表示与真理争战,并努力摧毁它的虚假;“弓”表示与真理的教义争战的虚假的教义;因此,经上说,他们如此行,是“要打倒困苦贫穷的人”。“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参看AE 131节);“弓”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教义(参看《属天的奥秘》,2686, 2709节)。
又:
恶人迫害困苦贫穷的和心里破碎的人,要杀死他们。(诗篇109:16)
以赛亚书:
愚昧人出言愚昧,他的心作罪孽,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攻击耶和华,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他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甚至也这样行。(以赛亚书32:6, 7)
在这段经文中,“困苦贫穷的人”是指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因此,经上说:“恶人图谋恶计,用谎言毁灭困苦人,穷乏人讲公理的时候,甚至也这样行。”“用谎言”表示用虚假,“讲公理”是指讲公正。由于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人,所以经上还说:“他们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攻击耶和华,使饥饿的灵魂空虚,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惯行伪善,说错谬的话”是指出于虚假行邪恶,出于邪恶说虚假;“使饥饿的灵魂空虚”是指剥夺那些渴望良善知识的人良善的知识,“使口渴的人无所可喝”是指剥夺那些渴望真理知识的人真理的知识。同一先知书:
困苦的人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此处“困苦贫穷的”表示那些缺乏真理和良善,却又渴望它们的人;经上说,“必因耶和华而有欢喜,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是指着这些人,而不是指着那些在世俗财富方面困苦贫穷的人说的。
由此可见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中,“困苦贫穷的”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诗篇:
贫穷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希望必不永远灭没。(诗篇9:18)
又:
神必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贫穷人的子孙。贫穷人呼求的时候,祂要搭救。祂要顾惜软弱和贫穷的人,拯救贫穷人的灵魂。(诗篇72:4, 12, 13)
又:
困苦人必看见,寻求耶和华的人必欢乐。因为耶和华听了贫穷人。(诗篇69:32, 33)
又:
耶和华救护困苦人脱离那对他来说太强的,救护贫穷人脱离那抢夺他的。(诗篇35:10)
又:
要使困苦贫穷的人赞美你的名。(诗篇74:21; 109:22)
又:
我知道耶和华必维护困苦人的案件、贫穷人的权利。(诗篇140:12)
以及别的地方(如以赛亚书10:2; 耶利米书22:16; 以西结书16:49; 18:12; 22:29; 阿摩司书8:4; 申命记15:11; 24:14)。这些经文提到“困苦的”和“贫穷的”这两者,是因为按照圣言的风格,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从反面意义上说,论述虚假的地方也论述邪恶,因为它们构成一体,就像婚姻。这就是为何经上一起提到“困苦的”和“贫穷的”;因为“困苦的”是指那些缺乏真理知识的人,“贫穷的”是指那些缺乏良善知识的人。圣言的预言部分几乎处处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参看《属天的奥秘》,683, 793, 801, 2516, 2712, 3004, 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由于同样原因,经上接下来说“瞎眼、赤身的”,因为“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之人。因此,在接下来的一节,经上说,“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因为“火炼的金子”表示爱之良善,“白衣”表示信之真理。此外,经上说,“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又用眼药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见”,这句话表示免得邪恶和虚假被看到。在其它经文中也是这种情况;不过,除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外,没有人能看到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这样一种婚姻。
239a.“瞎眼、赤身的”表示他们缺乏对真理的理解,缺乏对良善的理解和意愿。这从“瞎眼”和“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瞎眼的”是指那些缺乏对真理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就会解释这一点;“赤身的”是指那些缺乏对良善的意愿,因而缺乏对良善的理解之人,下文很快也会解释这一点。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从以下考虑可以看出来,即:唯信,或无仁之信,完全住在记忆中,丝毫不住在理解力中;因此,那些将理解力从信的事物中移除的人说,必须相信这些事物,而理解力却与它们毫不相干;因此,他们能说凡他们所愿意的任何话,即便是最虚假的,只要他们知道如何从圣言的字义引用证明它的东西,而他们对圣言的灵义一无所知。这谎言里面就隐藏着某种类似人人都要将其言论所挂靠到的教皇法令的东西,从而说服人们相信,他们知道并看见一切,而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有看见。因此,那些看不见,也就是不理解自己所信的东西之人就是“瞎眼的”。这样的后果就是,他们不能通过属于信的事物完善生活;因为理解力是进入人生活的途径;人无法通过其它途径变得属灵。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用理解力来看见真理,从而接受它们;他们不接受他们没有用理解力来看到的东西;若有人对他们说,他们必须有信,尽管他们没有看见,也不理解,他们就会转身离开,说:“这怎么可能?我相信我看见或理解的东西;但我不能相信我没有看见,也不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有可能是摧毁属灵生命的虚假。”
那些持守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他们完全不知道对邻舍之仁,因而完全不知道良善;因为一切属灵良善都来自仁爱,没有仁爱的良善是不存在的;因此,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声称仁无助于救恩,唯信得救的人完全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不知道仁爱是什么,尽管属灵良善及其被称为仁爱的情感是人的属灵生命,没有属灵生命,就没有信。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缺乏对良善的理解。这是他们没有对良善的意愿的结果,因为当他们声称,当有信时,自己就变得公义,或称义了;他们对称义的理解是,他们不会因他们所思想和意愿的任何事而受到谴责或被定罪,因为他们已经与神和解了;因此,他们相信,恶人和善人一样可以得救,只要他们接受信,哪怕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因为这一点是从与他们的原则的联系中推论出来的。该教义的秘密就在于,他们说的是由唯独对圣子所促成的父神的和解的信产生,而不是由人生活的任何东西,或由他的仁爱情感产生的称义的渐进步骤;他们将这信称为信心或倚靠、得救之信本身。他们不知道,哪里没有仁爱,哪里就不可能有属灵的生命。在他们所声称的信心中,从内在所感知到,或出现的东西没有源于属灵情感的任何东西在里面,只有源于对逃脱诅咒的喜乐的属世思维的东西在里面。
此外,那些对仁之良善一无所知的人没有对良善的意愿,那些对这种良善一无所知的人对邪恶也一无所知,因为良善揭示邪恶;因此,这些人既不能检查自己,也不能看见自己的邪恶,从而避开并弃绝它们。因此,他们放松对自己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约束,只出于害怕法律,以及名声、荣誉、利益和生命的丧失而注意避免作恶。这就是为何当这些人变成灵人,这些惧怕被除去时,他们就与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像魔鬼那样思考和意愿,因为他们在世上就是如此思考的;事实上,正是人里面的灵在思考。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不是这种情况。
再者,那些相信自己唯信称义的人以为他们被神引导,因而他们所行的是良善。他们说,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否则,良善就是寻求功德的。他们不知道,人那一方应该有接受,而这种接受是不可能的,除非人留意自己的思维和意图,因而留意自己的行为,然后停止邪恶,实行良善;当他关注他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并照之生活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除非人如此行,否则他这一方就没有接受,因而没有改造;在这种情况下,主在圣言中的一切戒律有什么用呢?人能这样做,这一点也是靠着主,因为每个人都从主的神性同在,以及祂被接受的渴望中获得这种能力。总之,除非人以其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或也可说,以其信和爱来接受,否则就没有他那一方的接受,因而没有与主的结合。每个人都有可能知道,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但当对思维的一切约束都被丢弃时,祂无法流入;只有当来自欲望的思维和意图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被约束时,祂才能流入。
主不断与良善同在,渴望被接受,祂自己以本章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而开门,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开门”是指人这一方的接受,如刚才所述。主在圣言的别处也教导了这一点,如约翰福音: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3, 24)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马可福音:
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又领受,并且结实。(马可福音4:20)
正是人那一方的接受使他与主结合,从而把他变成属灵的,所以当主说这些话时,祂喊着说:
有耳可听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3:9; 马可福音4:9; 路加福音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