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详细内容

英国人(1-12)

发布时间:2024-01-20  阅读:239次
 

最后的审判(遗作)

Last Judgment (Post)

(1762)

史 威 登 堡

一滴水 译

(2023.11)

英国人

1.英国人出现在头顶正上方的一个层面,朝前稍向右一点。他们身上的光似乎比基督教领域的其他人更内在,他们正是凭借这光接受从上面流入的属灵流注。他们立刻感知到流入的东西,并马上接受它,而不是像其他人那样让它粗俗地降至他们的属世自我。正因如此,他们的属世自我中的属灵元素也显得清晰,而其他人的则显得更加模糊。但具有这种性质的,是那些热爱公正和诚实,行事正直和诚实,同时根据宗教信仰思想神的人。

2.当最后的审判正在发生时,新教徒被带到中间,然后他们按这样的秩序出现:英国人在中间,荷兰人在东部和南部,德国人更多地在北部,瑞典人在西北部。所有人都是照着他们在接受良善和真理上的总体性质出现的。

3.英国人中很少有人成为恶魔(恶魔的品质可以描述,参看《天堂与地狱》579),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不依赖于自己的思维,而是依赖于权威的声音。事实上,只要被说服相信一个人是有学问和诚实的,并且是他们本民族当中的一员,他们就很容易接受。那时,他们的思维显得清晰而内在。

4.我发觉,许多英国人将接受天上的教义,从而进入新耶路撒冷,因为他们是这样,他们比其他人更容易接受信之真理,并在内在之光中看到它们。

5.我曾与英国人谈论他们的敏锐性;探究他们身上的这种特征的原因,即:当他们从他们当中一个值得相信的人那里听到真理时,就会看到这些真理,从而很容易遵循它们;这就是为何他们的属世元素上面会出现雪白,我获知,这是由于天堂之光,他们从天堂之光获得聪明。荷兰人也有这种特征,只是他们没有那种雪白的表象,而是在属灵心智和属世心智之间的边界上有某种坚定性;因此,他们接受得比较慢。我被告知,光出现在英国人身上的原因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的生活不同于其它所有民族的生活。

为使我能明白这就是原因,与当今的意大利人作了一个对比;意大利人的政府体制与英国人的完全相反。在英国,对于政治和属灵事务,人们有言论和写作的自由,但绝对没有利用诡计和狡诈欺骗他人、阴谋谋杀,或抢劫和杀人的自由;他们若这样做,就不会得到宽恕。然而,这与当今意大利人的情况正好相反。在意大利,人们有利用狡诈和诡计骗人的自由,也有杀人的自由;他们从如此多的避难所和豁免所获得这种自由;但由于宗教裁判所,对于教会和政治事务,他们绝对没有言论和写作的自由。因此,意大利人民将这类事物留在里面,从而保留了一团火;这是一种阴燃的仇恨、报复和残忍之火,这火就像一场大火过后长时间隐藏在火烬之下并吞噬的火。但英国人民不是这样,因为他们可以自由地说话和写作。因此,这种火没有隐藏在里面,而是立刻烧尽了;他们被保持在诚实和公义中,因为他们不可以骗人、抢劫和杀人;由于那时没有豁免,所以任何地方都没有避难所。

6.英国人有一种非常敏锐的感知,觉得一件事只要说得合理,便是这样。他们对宗教有一种内在视觉,但他们所拥有的这种视觉是一种乐于接受的视觉,而不是如此活跃,以至于在一件事得到他们当中的某个著名教会领袖的肯定之前,他们自己就能看到它。他们的内在视觉被称为一种直觉、乐于接受和肯定的视觉,也被称为确认性的;但这主要是因为以一种属灵的风格所构成的优雅词语;这种属灵风格是从他们的雪白表象中降下并发出的。在灵界,这种白就出现在他们中间;这也是他们在基督徒中处于中心的原因,因为那些拥有内在视觉的人处于中心。

7.有人向我展示了他们如何看待被一个其学问受到他们信任的人认可的一本书或著作,又如何看待尚未得到认可的一本书或著作。当阅读尚未得到认可的著作时,他们似乎只看到文字或字义;但他们在一本得到认可的著作中会看到事物的意义,而不是字义,因为那时他们出于相信这份材料是真的而处于一种光照的状态;因此,认可赋予光照。结果,一部著作无论多么重要或杰出,在得到一个值得相信的人称赞之前,不会被他们获得。

8.由于英国人具有这种性质,所以会有牧师,以及地方法官被指派管理他们;他们相信这些牧师和地方法官是聪明和智慧的,然后在他们所说所教的一切事上都赞同他们。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处于一种服从的状态,同时保持对教义的忠诚。此外,那些不顺从或叛逆的人和那些不虔诚或邪恶的人都被逐出他们的社群,因为这些人会解除纽带和一致性,或说破坏一致性的纽带。

9.我与英国的圣公会牧师,包括一些主教就信仰问题进行了多次对话。他们坚持认为,唯信产生向善的努力(因为这是他们教义的一个信条)。但当被问及他们所说的努力是不是指一个人有意识的意愿时,他们拒绝承认,因为他们说,从一个人有意识的意愿发出的一切本身都不是善的,而是寻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所说的努力是指一种理解力知之甚少的内在运作。所以他们说,这种努力从内在存在于信里面,若不通过行动的倾向,就不会公开显现。他们如此执着于这种观点,还如此执着地认为信产生被称为仁的良善,以至于不肯放弃,尽管他们从天上被告知,信不产生任何仁,而是仁产生信;先于仁的信不是活的信,仅仅是知识。他们还被告知,一个人应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否则,任何良善的元素都不会生根或被植入。但他们对此充耳不闻。

当他们被告知,他们当中最有才华的一个人已经想出了多达一百个理由和道路来证实信产生仁,他走遍了其中的每一条路(如在灵界所发生的那样),认为这就是道路;但当他抵达路的尽头时,出于被赋予他的光照却发现自己错了,他每次也都承认这一点;而且当在他们面前面阅读他们在圣餐上的正式劝诫时,其中包含下面这些话1……;他们认为(却不想说),这些话是说给平信徒的,而教义是给神职人员的。因此,有人向他们宣告,照平信徒的信仰生活使人得救;但照神职人员的教义生活将人定罪,因为神职人员的信仰里面没有生活,他们的生活里面也没有任何信仰;而信仰只在平信徒的生活里面。

注:1.配领圣餐的方法和途径是:首先按神诫命的法则检查你的生活和言谈;无论你在哪里发觉自己要么通过意愿和话语,要么通过行为而有所冒犯,就在哪里为自己的罪哀叹,完全出于纠正生活的目的而向全能的神忏悔;你若发觉自己的冒犯不仅得罪神,还得罪邻舍,就要与他们和解,尽最大能力预备为你向别人所造成的一切伤害和错误作出恢复和赔偿,同样准备饶恕冒犯你的其他人,正如你的冒犯在神手里得到饶恕一样;否则,领受圣餐只会增加你的诅咒。因此,你们当中有谁若是亵渎神的人,是祂圣言的阻碍者或毁谤者,是奸淫者,或心怀恶意或嫉妒,或有其它任何严重罪行,就要悔改自己的罪,否则就不要来到这圣桌前;免得参加圣餐礼后,魔鬼进入你,像进入犹大一样,使你充满一切罪孽,给你的身体和灵魂都带来毁灭。

10.灵界,形像和其它许多事物能从思维观念中得以形成,并呈现给视觉;这是灵界特有的现象。因此,这些英国牧师们根据他们对唯信,或与仁分离之信的思维观念着手以一个人的样式来形成一个形像;这个形像做出来之后,看上去很可怕,与亚实突的非利士人的偶像大衮没什么两样;因此,它被扔进了一个湖里。

11.在灵界,英国人被告知,他们在谈论中喜欢优雅的词语,这种优雅词语听上去的确悦耳,但给予的教导很少。当他们论述信和因信称义时,尤其如此。那时他们如此排列自己的话,以至于几乎没有人知道是否要行善。他们将一系列结论如此编织在一起,以至于它们听上去好像是应该行善;尽管这些结论涉及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信产生了它们。

12.在灵界,地面类似于自然界的地面。那里有城镇和农村地区。在我们的世界住在城市的人也住在那里的城市,住在农村地区的人亦是如此。此外,灵界的城市与自然界的城市相似,但仅在街道和公共广场方面相似,在建筑物方面并不相似。在那里,善人和恶人并不混居在一起;市中心,也就是公共建筑所在的地方,住着最好的人,就是管理者和地方执法官。它的东边住着那些拥有清晰的爱之良善的人,西边住着那些拥有模糊的爱之良善的人,南边住着那些拥有清晰的真理之光的人,北边住着那些拥有模糊的真理之光的人。人们的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从中心向着最远的边界逐渐减弱。

由于灵界的城市和自然界的城市相似,所以那里也有一个类似伦敦的伦敦;但两者只在街道方面相似,在房屋、居民,以及他们在城市的各个部分的居住方面并不相似。我在灵里被带到这座城市,在其中漫步并认识它。我还与那里的一些居民交谈;我说,世人会感到惊讶,几乎不相信那些生活在伦敦的人死后又看到伦敦,并且他们若是善的,会再次住在他们的城市;然而,事实的确如此。

他们说,他们在世时也不相信;因为这种事不会落入感官观念的领域,只落入被属灵之光光照的理性观念的领域。那时他们也不知道,属灵事物出现在灵人面前,就像物质事物出现在世人面前一样;存在于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正如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物质的源头。他们说:“我们城市的房屋也是如此,它们不是像世上的房屋那样建造的,而是瞬间拔地而起,由主创造的。这里的其它一切事物也是如此。”

他们很高兴现在和以前一样生活在英国和它的大城市中。他们说,下面还有一个伦敦,在街道方面没有太大区别,但在房屋和居民方面却不同;也就是说,恶人住在中心,正直的人住在最远的边界。他们进一步说,那些来自世上的伦敦,没有任何属灵之爱,从而没有任何属灵之信,而是沉溺于身体快乐和内心欲望的人就进入这个伦敦。此外,这座城市,就是恶人所住的中心,时不时地沉入下面的深处,恶人由此被扔进地狱。然后裂缝再次关上,恶人再次被聚拢到市中心,并再次被地狱吞没。这是灵人界的情况。灵人界不同于天堂,也不同于地狱。

 

上一篇:第五部分 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

下一篇:荷兰人、加尔文(13-26)

  栏目导航  
255—263节
248—254节
234—247节
225—233节
217—224节
207—216节
197—206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全文下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最后的审判》目录
《最后的审判》全文下载
 
首页 | 著作简介 | 主要著作 | 四部福音书注解 | 研究文集 | 要理问答 | 生平经历 | 音频资料 | 视频资料 | 我要留言 | 联系我们
 
联系人:一滴水 联系方式:13563498755  微信号:ljh13563498755  电子邮件:ljh13563498755@163.com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版权所有 ©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