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详细内容

创世记(5078—5081)

发布时间:2022-11-17  阅读:854次
 

5078.“膳长”表在身体里面那些受意愿部分支配的事物当中。这从“膳长”的含义清楚可知,“膳长”是指受内在人的意愿部分支配的外在或身体感官。“膳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用作食物或用来吃的一切,如饼,一般的固体食物,或“膳长”所做的一切都与良善,因而与意愿有关;因为一切良善皆喂养意愿,正如一切真理皆喂养理解力,如刚才所述(5077节)。“饼”表示属天之物或良善(1798,2165,2177,3478,3735,3813,4211,4217,4735,4976节)。

本章在此处和接下来的几节之所以在内义上论述这两种外在感官能力,是因为前一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内层,或使它变成神性,故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以及祂如何荣耀祂的属世层的外层,或使它变成神性。准确来说,属世层的外层被称为身体事物,或这两种感官能力连同它们的接受肢体和器官,因为这些接受者连同这些能力构成被称为身体的事物,如前所示(5077节)。主使构成其身体的一切,包括它的感官能力及其接受肢体和器官,都变成神性;这也解释了为何祂带着祂的身体从坟墓里复活,复活后告诉祂的门徒: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当今属教会的绝大多数人以为每个人在末日都要复活,并且那时与他的身体一同复活。这种观点如此普遍,以致根据教义,几乎没有人相信别的。但这种观点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属世人以为唯独身体是生命的拥有者。因此,他若不相信身体会再次接受生命,就会完全否认复活。但这个问题的真相是这样:人死后随即复活;那时他觉得自己似乎如在世时那样处于自己的身体,具有一样的脸、肢体、臂、手、脚、胸、腹和腰,以致当看见并触摸自己时,他说,他和在世时一样是一个人。然而,他所看、所摸的,不是他在世时携带的外在,而是构成真正的这个人的内在。内在才是那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但在它的周围或它的每一个部分之外拥有外在;它凭这外在能存在于世界,并能以正确的方式行动,履行它的功能。

尘世肉体部分不再对他有用。他在另一个世界拥有他在那里所拥有的那种身体所适合的其它功能、其它力量和能力。他用自己的眼睛看见这具身体,不是用他在世时的肉眼,而是用他现在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眼睛。它们是其内在人的眼睛,他之前靠内在人的眼睛通过肉眼来看见世俗和尘世物体。他也触摸并感受那身体,不是用手,或他在世上被赋予的触觉,而是用他在另一个世界被赋予,并置于他在世上的触觉背后的手和触觉。此外,在那个世界,每种感觉都更敏锐、更完美,因为它属于从外在人当中被释放出来的内在人。内在处于更完美的状态;因为正是它赋予外在以感觉能力;但当它进入外在起作用时,如在世时的情形,这种感觉能力就会钝化并模糊。而且,内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内在之物的觉知,外在的感官觉知是一种对外在之物的觉知。正因如此,人们死后能看见彼此,并照其内层在社群里相聚。为叫我确定这一点,我蒙允许触摸灵人本身,并常常与他们谈论这个话题(参看322,1630,4622节)。

死后的人(那时,他们被称为灵人,若过着良善的生活,就被称为天使)感到大为吃惊的是,教会成员竟然以为自己要等到世界毁灭的末日才会看见永生,那时他会再度披上早已抛弃的尘土;然而,属教会的人知道他死后会复活。因为当有人死去时,谁不会说,他的灵魂或灵上天堂或下地狱?谈到自己死去的孩子时,谁不会说他们上天堂了?谁不会安慰得了绝症的人或被判处死刑的人说,他很快就会进入来世?陷入死亡之痛,并为此作好准备的人不会相信别的。事实上,对人死后复活的这种信仰使得许多人声称,他们有权柄将其他人从咒诅之地释放出来,让他们上天堂,并为他们的灵魂作弥撒。谁不知道主对犯人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还有祂指着财主和拉撒路所说的话,前者被下入地狱,后者被天使带进天堂(路加福音16:22-23)?谁不知道主关于复活的教导,祂说: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路加福音20:38)?

当出于他的灵思考和说话时,他便知道这些事,并如此思考和说话。但当出于他的教义思考和说话时,说法则迥然不同,即:他要等到末日才会复活。而事实上,每个人的末日就在他死亡之际,也是对他的审判之时,如许多人所宣称的那样。至于何谓“我的皮肉灭绝之后得见神”(约伯记19:25,26),可参看前文(3540e节)。说这些话是为了叫人们知道,没有人在他在世时所披的肉体中复活;唯独主如此复活,这是因为祂在世时荣耀了祂的身体,或使它变成神性。

5079.“他们的主埃及王”表它们,即“酒政”和“膳长”所表示的外在感官事物,或身体感官事物,与属世人的新状态相反。这从“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王”是指总体的记忆知识(参看1164,1165,1186,1462,4749,4964,4966节)。由于“王”是民族的头,故“埃及王”和“埃及”的含义相同,在凡提及民族的王,无论哪个民族的其它地方意思也一样(4789节)。由于“埃及王”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所以他也表示属世人;事实上,一切记忆知识都是属世人的真理(4967节)。“主”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本身(4973节)。之所以在此表示属世人的新状态,是因为前一章论述了属世层的内层,它们已变新,或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它们已得荣耀;而本章论述了属世层的内层,它们要被带入与这些内层的和谐一致中。“他们的主埃及王”表示已变新的属世层的内层,或也可说,属世人的新状态;“酒政”和“膳长”表示未被带入次序,因而违背次序的外层。

属世层有内层和外层之分,属世层的内层是指记忆知识和对它们的情感,而属世层的外层是指这两种感官觉知,如前所述(5077节)。当人死去时,他会将属世层的这些外层留在身后;将属世层的内层带入来世,在那里这些内层作为一个层面服务于属灵和属天之物。因为当人死去时,除了他的骨肉外,他什么也没失去,而是将他所行、所说、所思的一切都保留在记忆中,并保有一切属世情感和渴望,因而保有属世层的一切内层。他不需要属世层的外层,因为他看不见尘世中的任何事物,听不见尘世中的任何声音,也闻不见、尝不到,或摸不到尘世中的任何东西,只有诸如来世中的事物除外。诚然,来世的事物在很大程度上看似和尘世的相似,其实并不一样,因为它们含有活物在里面,诸如适合自然界的那些事物却没有活物在里面。因为来世的每一个事物,其开始和存续都仰赖灵界的太阳,也就是主;因此它含有活物在里面;而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其开始和存续却仰赖自然界的太阳,也就是物质之火,因此它没有活物在里面。它的起源唯独在于灵界,也就是通过灵界在于主,这一事实赋予它含有生命在里面的表象。

5080.“法老就恼怒”表新的属世人转离。这从“法老”或埃及王的代表,以及“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法老”或埃及王是指新的属世人,或属世人的新状态,如刚才所述(5079节);“恼怒”是指转离(5034);因此,它在此表示已变新的内层属世人转离外层属世人或身体感官,因为后者与它不一致或不相对应。

5081.“这两内臣”表它转离身体的这两种感官能力;也就是说,新的属世人转离这些。这从“内臣”的含义清楚可知,“内臣”,即此处的酒政和膳长,是指这两种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如前所述(5077,5078节)。相对于“主、王”所指的内层人,身体感官,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也是服侍者,可以说是内臣或朝臣。因为它们服侍内层人,为它提供从可见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经验所收集到的证据,由此使它能变得聪明和智慧。因为人生来甚至没有任何知识,更不用说任何聪明或智慧了,他生来只有接受并被赋予这些的能力。这种接受和赋予通过两种不同的渠道实现,即内在渠道和外在渠道。来自神性之物经由内在渠道流入,来自世界之物经由外在渠道流入。这二者在人里面相遇,在这种情况下,人越允许自己从神性接受光,就越进入智慧。经由外在渠道流入之物通过身体感官流入;然而,它们并非自动流入,只是被内在人召唤出来作为一个层面服务于经由内在渠道从主或神性流入的属天和属灵之物。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感官就像内臣。一般来说,相对于内层事物,一切外层事物都是服侍者;相对于属灵人,整个属世人并不是别的。

在原文,此处所用的词语表示服侍者、内臣、内侍或太监。在内义上它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与真理,如此处的情形。但具体来说,所指的是属世人的良善;如弥赛亚书:

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讲说,耶和华必定将我从祂民中分别出来。太监也不要说,看哪,我是枯木。因为耶和华如此说,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约的太监,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地方、有名号,比有儿女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以赛亚书56:3-5)

此处“太监”表示属世人的良善,“外邦人”表示属世人的真理;因为主的教会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那些属外在教会的人是属世的;那些属内在教会的人是属灵的。那些属世,却处于良善的人就是“太监”,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外邦人”;而且,由于真正的属灵人或内在人唯独在教会里面找到,所以“外邦人”也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即外邦人),然而却照着他们的宗教信仰处于真理的人(2049,2593,2599,2600,2602,2603,2861,2863,3263节);“太监”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上一篇:创世记(5072—5077)

下一篇:创世记(5082—5088)

  栏目导航  
道路(21)
942—949节
道路(20)
938—941节
道路(19)
934—937节
932—93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全文下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最后的审判》目录
《最后的审判》全文下载
 
首页 | 著作简介 | 主要著作 | 四部福音书注解 | 研究文集 | 要理问答 | 生平经历 | 音频资料 | 视频资料 | 我要留言 | 联系我们
 
联系人:一滴水 联系方式:13563498755  微信号:ljh13563498755  电子邮件:ljh13563498755@163.com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版权所有 ©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