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众所周知,有些人行了在世人眼里显为仁爱形像的善举,便认为并相信他们做了慈善事业,看待它们如同很多天主教徒看待特赦。他们以此作为净化罪恶的手段,仿佛得到重生,配进天堂。然而,他们却无视通奸、仇恨、报复、欺诈,以及常见的肉体私欲,纵情其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善行岂不是天人与魔鬼相伴的画作,或装有毒蛇的青金石盒?但那些避开上述邪恶如仇恨仁爱者所行的善举则完全不同。尽管如此,这些善举在很多方面是有益的,尤其是周济穷人和乞丐。它们是男孩女孩、男仆女佣,以及一般来说所有心思简单之人借以被引入仁爱的一种手段;这些是引导人们操练仁爱的外在行为,它们是仁爱的萌芽,然后就象未成熟的果实。但对那些后来通过对仁与信的正确理解力而得以完善之人而言,这些行为则象成熟的果实。此时,他们将自己以前的行为看成是出于简单的心思所做出的,仅仅是义务。
427.如今,这些善举被认为是圣言中的好行为所指的真正仁爱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仁爱常被描述为扶贫济困、照料孤寡。但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圣言的字义只提及敬拜的外在事物,甚至最外在的事物,而这些事物象征内在的属灵事物(如有关圣经那一章中所看到的,193-209节)。由此可见,穷人、贫乏人、寡妇和孤儿并非真的指这类人,而是指那些在灵性上属这类的人。“穷人”表那些缺乏真与善的理解力之人(见《破解启示录》209节),而“寡妇”表那些没有真理,然而却渴慕真理之人(764节)等等。
428.那些天生富有同情心的人,若不通过操练真正的仁爱而使其同情心变得属灵,就会以为仁爱就在于周济穷人,救助有需要的人,而无需先打听一下这个穷人或有需要的人是好还是坏。他们声称这没必要,因为神只在意援助和施舍。但是死后,这些人很容易与那些谨慎行善之人区分开来。因为那些出于盲目的仁爱观念行善者,对恶人和善人一样仁慈,恶人利用他们的仁慈作恶,从而对善人造成伤害。正因如此,行这种善的人对善人所受的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恶人行善好比把食物送给魔鬼,而魔鬼只会把它变成毒药。因为魔鬼手中的所有食物都是毒药,即便不是,他也会通过用善行将人诱入邪恶而把它变成毒药。这还好比把刀剑递给敌人,让他拿去杀人;或好比把牧人引领绵羊进入牧场的权杖交给狼一样的人,而此人拿到权杖后,却将羊群带离草场,赶进旷野,在那里宰杀它们;或好比把公共权力交给强盗,而强盗的唯一目的就是睁大眼睛寻找战利品,他只凭受害者财富的多寡执行法律、施行审判。
有些仁爱的义务是公众的,有些是家庭的,有些则是私人的
429.仁爱的善举和仁爱的义务之间的区别,如同出于自由选择所做的行为和强制行为之间的区别。然而,这里所说的仁爱的义务不是指王国或国家中的政府职责,诸如部长管理的职责,法官审判的职责等等,而是指每个人的义务,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所以,它们出自不同的源头,从不同的意愿流出,以致仁爱之人出于仁爱履行这些义务,而没有仁爱之人则出于仁爱的缺乏履行它们。
430.公众的仁爱义务主要是纳税,纳税的义务绝不可与公职的职责相混淆。属灵人对纳税的感受不同于纯属世人。属灵人怀着善愿缴税,因为所缴的税款被用来使国家运转、保卫国家和教会,并支付各级政府人员的经费,他们的薪水要从公共财政当中支出。因此,那些视自己的国家和教会为邻舍之人,心甘情愿地缴税,认为骗税、逃税是错误的。然而,那些不视自己的国家和教会为邻舍之人,缴税时则心不甘、情不愿,并且只要有机会,就会偷税漏税。对这些人来说,他们的家庭和自己的肉体才是邻舍。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仁爱的消遣有午餐、晚餐和聚会
433.众所周知,午餐和晚餐在各处都是习以为常的,其目的各种各样;大多数是为了友谊、血缘关系、享受、获利或酬报。它们还是贪污受贿、拉帮结派的一种手段,对大人物而言,是为了赢得尊敬,在王宫里则是为了炫耀。但仁爱的午餐、晚餐只在那些彼此相爱、拥有共同信仰的人当中才能找到。基督教会最早期就有这样的午餐和晚餐,它们被称为筵席。举行筵席是为了让他们尽情欢乐,同时又把人们聚在一起。在建立教会的最初阶段,晚餐象征联系和结合,因为举行晚宴的时间,也就是傍晚就象征最初阶段。但在第二阶段,也就是教会确立的阶段,就有了午餐。因为早晨和白天象征这一阶段,他们会在餐桌上交流各种话题,无论家庭的还是政治上的,尤其关乎教会的话题。由于它们是仁爱的筵席,所以无论谈论什么话题,他们的言辞中都包含仁爱及其快乐和喜悦。盛行在这些筵席上的属灵气场是爱主和爱邻的气场,它使每个人心情愉悦,使每种声音的语气柔和,并将欢庆从内心传达到所有感官。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放射出属灵的气场,这气场是他的爱之情感及其思维的气场,并从内在感染他的同伴,尤其在筵席上。该气场既通过脸,也通过呼吸放射出来。正因午餐和晚餐,或筵席象征这类心灵的联结,所以它们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及,其灵义没有别的意思。在至高义上,以色列人逾越节的晚餐,他们在其它宴会上的招待、以及在会幕旁边吃祭物也是这个意思。掰饼、分饼,并将同一个杯子递给彼此喝水就代表这种联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