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⑾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双方的意愿合二为一,从而使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人若与别人的意愿联结,也会与他的理解联结。因为就其本身而言,理解只不过是意愿的仆人和听差。这一事实从爱的情感明显看出来,因为它驱使理解按它的要求思考。一切爱之情感都是意愿的属性,因为凡人所爱的,他也会去意愿。由此可知,人若与别人的意愿联结,就是与他整个人联结。正因如此,“将丈夫的意愿与自己的意愿联结”被植入妻子的爱,妻子由此成为丈夫的,丈夫成为妻子的;因此,这二者成为一个人。
197.⑿妻子通过将丈夫的情感变成自己的实现这种转变。这一点和前两点构成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情感无非是爱的衍生物,它们形成意愿,塑造并构成它。在男人里面,这些情感居于理解;而在女人里面,情感居于意愿。
198.⒀妻子通过怀着快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实现这种转变,这快乐源于以下事实: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这一点与前面的解释(172,173节)一致,故在此不再过多解释。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没有其它源头,唯源于她们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就像在属灵的婚姻中,良善与真理成为一体那样;婚姻之爱就是从该婚姻降下来的,这在相关章节(84节)已经详细说明。由此如在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妻子与丈夫结合,犹如良善与真理结合;丈夫照着他在自己里面接受妻子之爱的程度反过来与妻子结合,犹如真理照着它在自己里面接受良善的程度反过来与良善结合。由此可见,妻子的爱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正如良善通过真理形成,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由此还明显可知,在妻子里面,婚姻的快乐主要出自她与丈夫成为一体的意愿,因此,她愿意成为对丈夫智慧的爱。因为如前面(188,189节)所解释的,那时,女人在丈夫的光中感受她的热之乐。
199.⒁就这样,少女转变为妻子,少男转变为丈夫。这一结果从本章前面部分的论述,以及前一章关于夫妻连合成为一体的论述可推知。少女之所以变成或被作成一个妻子,是因为妻子拥有取自丈夫、因而所获取的元素,这些元素是她以前为少女时所没有的。少男之所以变成或被作成一个丈夫,是因为丈夫拥有取自妻子的元素,这些元素是他以前为少男时所没有的,会提升他接受爱与智慧的能力。然而,这些效果只在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当中产生。这些人就在那些感觉“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的人当中,这一点可见于前一章(178节)。由此清楚可知,少女的状态在女人里面变成妻子的状态,少男的状态在男人里面变成丈夫的状态。
以下灵界经历向我证明了这一事实:有些男人声称,婚前与女人结合和婚后与妻子结合一样。闻听此言,妻子们极其愤慨地说:“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之间的区别犹如幻想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对此,男人们反驳说:“你们不是和从前一样是女人吗?”妻子们闻言大声说:“我们不是女人,而是妻子!你们正处在幻想、而非现实的爱中。所以这都是你们的空谈。”男人们又说:“就算不是女人,那至少也是结了婚的女人。”她们回答说:“刚结婚的时候的确是结了婚的女人;但现在我们是妻子!”
200.⒂在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存在于其中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妻子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真正的婚姻之爱将两个人越来越联结为一个人(参看178,179节)。妻子通过与丈夫联结并照此联结而成为一个妻子;同样,丈夫通过与妻子联结而成为一个丈夫;并且真正的婚姻之爱会持续到永远。从这两个事实可推知:妻子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真正原因在于,在出于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中,夫妻双方都越来越变成内在的人;事实上,这爱能打开他们心智的内层,并且随着心智内层的打开,他们都越来越变成一个人。就妻子而言,越来越变成一个人意味着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就丈夫而言,越来越变成一个人则意味着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我从天使那里听说,妻子随着丈夫越来越变成一个丈夫而越来越变成一个妻子,但反过来不行。这是因为贞洁的妻子很少有不爱自己丈夫的,而丈夫却有可能不反过来爱她。这是由于丈夫没有提升自己的智慧,而他能接受妻子之爱的唯一途径就是提升智慧(关于该智慧,可参看130,163-165节)。不过,这些话是针对世上的婚姻说的。
201.⒃他们的形式也如此逐渐从内在变得更完美和高尚。当两个形式通过婚姻成为一个形式,因而当两个肉体照着他们原本受造的样子成为一体时,人的形式才是最完美、最高尚的。这时,丈夫的心智升入更高级的光,妻子的心智则升入更高级的热;然后,他们发芽、开花、结果,像春天的树那样(参看188,189节)。下一节我们将看到,这种高尚的形式会生出高尚的果实,这果实在天上是属灵的,在地上则是属世的。
202.⒄享有婚姻真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会从父母那里继承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若为儿子,就会从该婚姻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从该婚姻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孩子会从父母那里获得一种倾向,即倾向于与父母的爱和生活方式有关的那类事物;谁都能从总体上的历史,以及个人的具体经验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然而,如前面两个记事(156e,182节)所提到的,灵界一些智者使我信服:孩子并非获得或继承父母的实际情感,以至于像他们那样生活,只是获得或继承朝向这种生活方式的倾向,以及随从它的能力。
此外,他们与生俱来的倾向若没有被阻断,就会把后代引向与父母类似的情感、思维、言语、生活中。这一点从犹太民族明显看出来,如今,这个民族仍和它在埃及、旷野、迦南地,以及我们主时代的列祖一样。他们不仅心智相似,甚至脸也相似;谁都能一眼认出犹太人。其他后代也一样,由此可准确无误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生来就倾向于类似父母的那类事物。然而,按照主的圣治,父母的实际思维和行为不会自动跟来,以便错误的倾向能得以纠正。做到这一点的能力也已被植入,这种能力使得行为习惯可通过父母和教师,以后则通过能凭自己的判断力行事的人自己而得以改善。
203.之所以说孩子从父母获得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该婚姻自创世时就被植入每个人的灵魂。事实上,这就是从主流入人里面,使他作为人活着的要素。不过,该婚姻从灵魂进入随后各层,直达最表层的身体。但一路上,它在后者和前者里面被人自己以多种方式改变,有时甚至变成反面;这反面被称为邪恶与虚假的配对或苟合。当这一切发生时,心智会从下面被关闭,有时被反方向扭曲成螺旋状。然而,有时它不会被关闭,而是在上面保持半开放状态,有些情况下则完全敞开。正是这两种婚姻将出自父母的倾向赋予孩子;只是赋予儿子和女儿的方式不同。婚姻之所以具有这种功效,是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根基,如前所示(65节)。
204.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夫妻所生的孩子若是儿子,就会获得觉悟关乎智慧之事的倾向和能力;若为女儿,就会获得热爱智慧教导的倾向和能力。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自创世时就被植入每个人的灵魂,还被植入随灵魂而来的一切。该婚姻充满整个宇宙,从最初之物直至最末之物,从人类直至蠕虫,如前所示(92节)。前面还指出,打开心智低层,直至它们能与享有天上光热的高层联结之处的能力,自创世时也被植入每个人。由此明显可知,由这种婚姻所生出的后代要胜过其他所有人,因为他们自出生时就继承了将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结合、因而变得智慧的能力和天赋。因此,他们能轻易吸收涉及教会和天堂的事物。前面多次证明,婚姻之爱就与这些事物联结。综上所述,主创造者一直并仍在提供出于真正婚姻之爱的婚姻所为的目的,在理性面前一目了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