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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会关于性和婚姻的教义(上)

发布时间:2022-03-10  阅读:925次
 


作者:
Rupert  Stanley,B.A

翻译:觉醒

目录

第一章 性的起源和目的-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婚姻的性质

第二章 两性之爱与真正的夫妻之爱-不正当的两性之爱

第三章 订婚-一见钟情-恋爱期的长短-在教会举行的婚姻仪式

第四章 夫妻之爱的发展-婚姻冷淡的原因-死后真正婚姻的延续

第五章 通奸与离婚

第六章 再婚

第七章 夫妻之爱与对子女的爱-家庭规模-性交的目的

第八章 描述一对天堂的夫妻

前  言

这本小册子涉及一个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主题,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以史威登堡的《夫妻之爱》一书为基础,总结了新教会关于性和婚姻的教义,第二部分根据新教会的教义论述了性和婚姻的心理学。

虽然这本书主要是为新教会内外的年轻人编写的,但它无疑会为那些更年长的且正在这些问题上寻求教导和指引的人提供很大的帮助。当婚姻被广泛认为只是这个世界上的一种自然的生活制度,当不道德的行为经常被宽恕的时候,确实需要像本书所提供的那样,对婚姻中涉及的属灵原则做一些介绍。

本书没有试图论述性的生理方面,作者假定读者拥有这一主题的基本知识。

编辑:

第一章:性的起源和目的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创世记1: 26, 27)

为了正确理解性的意义和目的,我们必须探究为什么人类被创造出男性和女性这两个方面。我们很自然地认为,这是为了繁衍和延续人类的缘故。但是,尽管情况确实如此,这并不是两种性别存在的唯一原因,也不是根本原因。例如,可以想象的是,神本可以只创造一种生物,能够在没有性交的情况下进行繁殖,就像一些低等的生命形式那样。生物学家认为性别是自然界为延续生命而设计的一种手段,但众所周知,在这些低等形式的生命中,即使同时存在雄性和雌性,也会出现不通过交配而产生后代的情况。因此,正如教授在《现代知识概要》(1931年)中所指出的那样:“印度粘虫有雄性和雌性两种形态,但雄性极为罕见,从未观察到雄性和雌性的交配。雌虫会产下大量卵,这些卵在没有受精的情况下发育。”

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在整个自然界中,性行为对于繁殖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上述例子表明,即使在繁殖功能没有受到作用的情况下,性别的差异也是存在的;因此,必须有一些其他的解释来说明这两种性形式。

那么,性的起源和目的是什么?答案在于神的双重性,万物是由祂创造的,人是按照祂的形象形成的。神是爱和智慧的存在,这种双重性的印记在所有的被造物中都可以看到,但在人身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例如,它出现在包含陆地和海洋的地球上,出现在来自太阳的光和热中,出现在酸和碱中,出现在正电和负电中,出现在花的雌雄两性中。在动物界,这种双重性出现在性别中,有其显著的特征,在一些生物中比另一些生物更明显。公鸡和母鸡,公狮和母狮,很容易区分;而雄鹅和雌鹅就不那么容易区分了。受造物的等级越高,两性外表的区别就越明显,到了人类,这些区别就变得最明显了;与其说是在身体特征方面(在这方面一些动物和鸟类与人类一样有明显的区别),不如说是在头脑方面。当然,动物之间也有头脑上的差异;例如,母牛比公牛更温顺。但是,在人类的头脑中,这些差异是最深远的,涉及到人性的根源。因为性别不仅是身体上的,而且是头脑和灵魂上的,男性和女性的头脑所表现出的所有丰富的多样性和微妙的对比,都是由于男人和女人的灵魂之间的最初和根本的区别。

从这个根本的灵魂差别,产生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所有其他差别,包括头脑和身体上的。一般来说,我们可以说男人的智力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的情感占主导地位。 

然而,奇怪的是,男人是按照神圣的爱的形像创造的,而女人是按照神圣的智慧的形像创造的。对这一点的解释是,男性灵魂的本质是爱,即对智慧的爱;而女性灵魂的本质是她从男人那里得到的智慧,这也是她渴望与男人结合的根源。因此,我们读到:“在男性中最核心的是爱,它的覆盖物是智慧;或者说,男性是被智慧覆盖或遮盖的爱。女性的核心是男性的智慧,其覆盖物是由此而来的爱。但这种爱是阴性的爱,是主通过丈夫的智慧赐给妻子的;而前一种爱是阳性的爱,是增长智慧的爱,是根据智慧的接受而赐给丈夫的。因此,男性是爱的智慧,而女性是这种智慧的爱。”(CL 32)

请注意,这种对阳性和阴性灵魂的分析特别是指丈夫和妻子。这是因为婚姻结合是性别存在的主要目的,只有在真正的婚姻状态下,阳性和阴性的灵魂才能实现其全部的潜力,并享受上述爱与智慧的相互关系。然而,即使不在婚姻中,很明显,男人和女人是相互补充的;在涉及知识和判断力时,女性更被动,更善于接受,而男性更主动,更有创造力。另一方面,由于她们对男人的成就感兴趣,而且道德感更强,女性倾向于将男人的智力偏好引向有用的活动中,并促进良好的行为方式。因此,由于他们的不同性质,男人和女人对彼此和对社会都有不同但相互关联的作用。不用说,就外在生活而言,这种概括有许多例外。一些男人比许多女人更实际,许多女人在与男人平等的地位上从事公共职务。然而,根本的差异仍然存在,而婚姻是神所规定的最重要的手段,男人和女人藉此达到其适当的状态,实现其创造的目的。正如另一段话所宣称的:“男性和女性是这样被创造的,他们可以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当他们成为一个人时,他们就是一个完整的人;因为没有这样的结合,每个人都像一个分裂的人或半个人。”(CL 37)

婚姻的性质

在每一个真正的婚姻中,都有一个爱与智慧的属灵结合,夫妻由此在神面前成为一个人,成为神里面爱与智慧完美结合的形像。这种结合主要是通过妻子以如下方式实现的。通过她对丈夫的爱和她与生俱来的与丈夫结合的倾向,妻子将丈夫的智慧接入自己里面,其结果是使男人和妻子都发生了变化。对丈夫来说,这种变化包括清除他头脑中自以为聪明的自负,从而软化和人性化他智力上的骄傲。这时,他对智慧的爱,也就是对认识、理解和变得有智慧的爱,不再由我欲对自己的爱)驱动,而是由对良善的爱(这种爱与他妻子的爱融为一体)和妻子对他的爱驱动。因为一个真正的妻子不可能对她的丈夫“热情”,除非他的知识和能力被引向良善的目的,而不是向内转向自己。因此,他不是从自己身上,而是从妻子对他的看法中看到自己智慧的品质,他对这种看法的渴望是衡量他对妻子的爱和他对智慧的爱的标准。

至于妻子,她通过接受丈夫的智慧成为真正的配偶;这种智慧形成了她最内在的东西。因此,妻子的灵魂是从她丈夫的智慧中塑造出来的,正如创世记中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条肋骨做成女人的故事所表示的那样;所以亚当说:“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2:23)我们读到:“因此,很明显,女人是从男人创造出来的(属灵的创造),是通过转移他的智慧......也就是说,通过将这种智慧的爱从男人转移到女人身上,使之成为夫妻之爱;这样做是为了使男人里面不存在对自己的爱,而存在对他妻子的爱;她因为自己固有的天性,不能不将男人对自己的爱转化为对她的爱。”(CL 193)

但请注意,妻子所接受并由此与丈夫结合的男人的智慧,不是他的知识或领悟,而是他对生活的态度,是由对真理和良善的正确欣赏所形成的;这后者我们可以称为实用或道德的智慧。因为智慧有两种,理性的和道德的;前者属于智力,后者属于意愿。我们读到:“男人有理性的智慧和道德的智慧,妻子与属于男人道德智慧的东西结合起来。那些属于理性智慧的东西构成男人的理解力,而那些属于道德智慧的东西构成他的意愿。”(CL 195)

关于妻子与丈夫特别结合的属于道德智慧的美德,我们读到:“属于人道德智慧的东西是所有与生活有关的道德美德,以及从对神的爱和对邻舍的爱中产生的属灵美德。属于道德智慧的美德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节制、正直、仁慈、友善、谦逊、真诚、乐于助人、礼貌,还有勤奋、机敏、活泼、慷慨、勇敢和谨慎,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美德。男人的属灵美德有热爱宗教、仁爱、真理、信心、良知、纯真等等。”(CL 163, 164)

然而,尽管妻子与丈夫结合是特别与他的道德智慧结合,但她也通过一种直觉与他的理性智慧结合,只是不实际进入其领悟的细节当中。因此,著作上说:“妻子与丈夫理性智慧的结合是在内部进行的,但与丈夫道德智慧的结合是在外部进行的。”(夫妻之爱163)这一点解释如下:“妻子与男人理性智慧的结合是在内部进行的,原因是这种智慧是男人的智力所特有的,能升入女人所不能享有的光明中。因此,女人不凭这种智慧说话,而是在男人讨论这类问题时保持沉默,只是倾听。然而,从她们倾听,从她们对所谈内容的内在认识和赞同,可以看出这些东西是在妻子里面的。”(CL 165)

关于妻子与男人道德智慧的结合,我们读到:“妻子与男人道德智慧的结合是在外部进行的,原因是这种智慧的美德在很大程度上与女人的此类美德相似,属于男人的智力意愿,妻子的意愿与之结合并形成一个婚姻。由于妻子对男人这些美德的了解超过男人自己对它们的了解,所以说妻子与这些美德的结合是在外部进行的。”(CL 165)

那么,这就是婚姻的性质,男人和妻子由此成为神的形像和样式;这也是性的主要目的。我们的下一步是考虑两性之爱的性质与真正的婚姻之爱的关系。

第二章:两性之爱与真正的夫妻之爱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马太福音19: 5)

两性之爱只是一种自然的本能,人类和动物一样,对普遍的异性都有这种本能。它不能与被称为“夫妻之爱”的属灵的爱混淆——这种爱存在于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结合的夫妻之间。性本能本身并不像基督教错误教导的那样是不纯洁的,但由于人堕落了,在重生之前倾向于放纵自然的感官欲望,排斥头脑和灵魂的更高要求,所以变得不纯洁了。人在本质上是一个属灵的存在,性欲,像所有自然的食欲和欲望一样,应该服从灵魂的需要。

关于两性之爱的性质及其与夫妻之爱的关系,我们读到:“人的两性之爱不是夫妻之爱的起源,而是其最初的表现......夫妻之爱的确是从两性之爱开始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通过两性之爱开始的,但它仍然不是起源于两性之爱;因为它是随着智慧的增长而产生的......夫妻之爱之所以是通过两性之爱开始的,是因为在找到配偶之前,人们对异性有一种普遍的爱,并以爱慕的眼光来看待她们。”(CL 98)又说:“夫妻之爱在两性之爱中,犹如宝石在原石中”(CL 97)

那么,我们看到,夫妻之爱和两性之爱决不是一回事,前者不只是后者的一种高级形式,而是起源于人在智慧上的增长,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喜爱。因为这个缘故,“夫妻之爱”一词获得了不同于普通婚姻或夫妻之爱的特殊含义,正如著作上说:“这里论述的主题是真正的夫妻之爱,不是普通的夫妻之爱;那种爱也被称为夫妻之爱,但对某些人来说,它不过是有限的两性之爱;真正的夫妻之爱只存在于那些真诚地渴望智慧并因此越来越深入智慧的人身上。”(CL 98)

换句话说,两性之爱属于纯粹属肉体的男人和女人,如果没有智慧的增长,没有通过重生发展属灵的头脑,它就会延续到婚姻中。但对于属灵的男人和女人来说,两性之爱虽然仍然存在,但它的粗俗性已得到净化,并被注入对智慧的属灵之爱,从而实现头脑和灵魂的结合,这就是夫妻之爱。即使如此,唯有一个普遍的结合气场,它既产生两性之爱,也产生夫妻之爱,正如下面这段话所教导的:“从主的良善与真理结合的流注中,产生了两性之爱和夫妻之爱......普遍的结合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始到终极,故从天使到蠕虫。”(CL 92)“夫妻之爱也来自于此,原因是这一气场注入人类与天使的智慧形式中......该形式只接受对一位异性的爱,而不接受对普遍异性的爱。因为与一位异性在一起,他们能结合至最内层,那里有天堂及其幸福,而这种结合就是夫妻之爱。”(CL 93) 

在这最后一段引文中,提到了对一位异性的爱,这种爱应该被保持在头脑里,以消除在普遍异性中游荡的爱。这就引出了关于嫖娼之罪,也就是“在婚姻之外与一个或几个异性放纵性欲”的教导。

不正当的两性之爱

嫖娼被定义为“已成年的青年在婚前与娼妓放纵情欲” (CL 444),著作上说它不像通奸(adultery)那样与夫妻之爱对立......它也可以被抹去,只要夫妻之爱作为主要的善被关注、向往和追求。(CL 449)

显然,性方面的恶,和任何其他形式的恶一样,有不同的程度,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犯这些罪的精神。例如,因为对婚姻及其理想的形式嗤之以鼻而故意过不道德的生活,与因为“性欲满溢”或“性欲亢奋”(CL 450)或因为抵御感官诱惑方面的软弱而偶尔犯错,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在这两种情况下,人都犯了罪,但在一种情况下,它是严重的,因为它出于意愿;在另一种情况下,它是轻的,只要人悔改,内心仍然渴望与一个异性持久结合。因此,著作上说:“嫖娼是轻的,只要它着眼于夫妻之爱......若是着眼于通奸,就是极其严重的。”(CL 452)

然而,不管是轻的还是严重的,它仍然是“尚未净化的自然人的欲望”(CL 452),因此是邪恶的。但在一种情况下,青年男女可以从不纯洁变得纯洁;在另一种情况下,他(或她)正逐渐进入与夫妻之爱对立的确定状态。

因为人类的堕落,因为“从肉体的诱惑中流出的无节制的欲望”(CL 102),两性之爱开始在每个人身上变得不纯洁。只有当人通过重生得到洁净,从属肉体和感官变得理性和属灵时,它才会变得纯洁,正如下面这段话所说的:“每个人出生时都是自然人,并越来越成为内在的自然人;当他喜爱聪明时,就会变得理性。之后,如果他热爱智慧,就会变得属灵......当人从知识进入聪明,又从聪明进入智慧时,他的头脑会改变形式。因为它越来越开放,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联系越来越紧密。因此,它变得更热爱真理,更努力追求良善的生活。”

因此,如果人在走向智慧的开端止步不前,那么他头脑的形式仍然是自然的,并以和鸟兽一样的方式接受良善与真理结合的普遍气场的流入。这就是“两性之爱属于外在或自然人,并为每一种动物所共有”这一说法的含义。

“但夫妻之爱属于内在或属灵人......因为人越是聪明睿智......其头脑的形式就越完美,而这种形式接受夫妻之爱。因为那时,人在这种爱中觉察并感受到一种属灵的快乐,其中充满了幸福。”(CL 94,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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