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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无信

发布时间:2022-01-22  阅读:1304次
 


382.凡否认神创造这个世界,因而否认神的,都是恶人,因为他们是自然主义的无神论者。他们全都是邪恶的,原因在于,一切良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皆来自神。因此,那些否认神的人不愿、因而无法接受其它来源的良善,除非来自他们的自我。人的自我就是肉体的情欲,由此生发的一切都是属灵的邪恶,无论从属世的角度看,它多么像善。这些人理论上是邪恶的,而实际上的恶人则是指那些对神的诫命(它们被概括在了十诫中)置若罔闻、逍遥于律法之外的人。他们也发自内心否认神,尽管他们当中很多人嘴上承认神。原因在于,神与祂的诫命是一体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视为耶和华临在(民数记10:35,36;诗篇132:7,8)的原因。不过,为了更清楚地证明恶人无信,让我们通过下面两个要点得出一个结论:

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

⑵在基督教界,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被赋予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邪恶与虚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良善与真理。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还是接受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邪恶与虚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良善与真理,便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仿佛悬在半空。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拜神,向下飞时拜魔鬼。谁都能看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弱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384.⑵在基督教界,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这一点作为结论可从前面所述推知。因为前面已说明,独一正信是信主,并出自主,不信祂、并非来自祂的信不是属灵之信,而是属世之信;纯属世之信本身并不包含信的本质。此外,信只来自圣言,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圣言来自主,主自己在圣言中;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就是圣言(Word,又译为“道”)(约翰福音1:1,2)。由此可知,人若弃绝圣言,就是弃绝主,因为祂们合而为一。由此还可知,弃绝任意一个,就是弃绝教会,因为教会通过圣言来自主;而且,那些弃绝教会的人都在天堂之外,因为教会是通往天堂的道路。在天堂之外的人在被诅咒之列,他们根本没有信。

凡弃绝主与圣言的人都没有信,哪怕他们生活道德,甚至有关信的言论、教导和著述都很理性。原因在于,这种人没有属灵的生活,只有属世的道德生活,没有属灵、只有属世的理性心智;道德和理性若完全属世,本质上是死的。因为是死的,所以这些人不可能有信。人若全然属世,在信方面是死的,固然能谈论并教导有关信、仁和神之事,但并非受信、仁或神的驱使。唯有信主之人才拥有信,其他人则没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耶稣说,等到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审查世人的罪,因为不信我。(约翰福音16:8,9)

对犹太人说:

你们若不信我是,就要死在罪里。(约翰福音8:24)

为此,大卫说:

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当以嘴亲子,恐怕祂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诗篇2:7,12)

主在福音书中预言,时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将没有信,因为对主是神的儿子、天地之神、与父为一的信没有了;祂说,那行毁坏可憎来到,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日头变黑,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15,21,29)。启示录中也说到,撒旦从监牢里被释放,出来迷惑地上四方的列国,他们的人数多如海沙(启示录20:7,8)。主已预见这一切,故祂还说:

然而人子来的时候,遇得见世上有信的吗?(路加福音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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