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3:15-16.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灵生命的一切原则之首,是教会最本质的原则,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不信的,没有生命(如约翰福音3:14-16, 36; 5:39, 40; 6:28-30, 34, 35, 40, 47, 48; 7:37, 38; 8:24; 11:25, 26; 20:30, 31)。但祂同时也教导说,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拥有对主的信仰,由此产生的生命可以进入他们的信仰。(AC 10083)
对主的人身里面的本质神性或神性本身的承认,是教会的本质,因而是教会敬拜的本质,这是基于以下考虑:人类的拯救完全取决于神性和人身的合一;主也是为了实现这种合一才降世的;因此,整部圣言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论述的都是这种合一,在以色列人当中设立的教会仪式代表并表示它。人类的拯救来自这个源头,因此这种承认是教会及其敬拜的本质,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16)
(AC 10370)
约3:18.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神的名”表示一个整体上的藉以敬拜神的一切,因而表示信和爱的一切。(参看约2:23的注解)
约3:17, 19.因为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审判就在于此,光来到世界……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从良善审判和从真理审判。有信的人从良善受审判,无信的人从真理受审判。有信的人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明显看出来;无信的人从真理受审判,这一点也从马太福音(25:41-46)明显看出来。从良善受审判就会得救,因为那些如此受审判的人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就会被定罪或诅咒,因为那些如此受审判的人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因而得救;而那些在生活上,随之在信仰上不承认的人不能属于主,因而也不能得救。因此,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必被定罪或诅咒,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实行、思考和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坠入地狱。
从真理审判的情况就是这样,主决不审判任何人,除非从良善来审判,因为祂愿意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甚至若有可能,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决不会诅咒任何人或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诅咒自己,或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人活在肉身期间避开良善到何等程度,在来世就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它,因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的确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诅咒任何人或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3:17, 19)中说到了这一点。(AC 2335;也可参看lord, 25)
“审判”表示安排;其含义的原因是,神性真理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流入并安排,好叫它可以被接受;它被接受之后,审判就照着秩序的律法而实现;主的审判(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5:22, 26, 27, 30; 9:39)是指这一点。所指的是这一点,这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祂不审判任何人(约翰福音3:17-21)。(AC 8685)
如今很少有人知道最后的审判是什么意思。人们普遍认为,最后的审判将伴随着世界的毁灭。因此,他们猜测,这个水陆星球,连同存在于可见世界上的一切,将因火而灭亡;到那时,死人第一次复活,并经历他们的审判;恶人被投入地狱,善人升入天堂。这些猜测是基于圣言的预言部分,那里提到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以及新耶路撒冷。人类没有意识到,圣言的预言部分在其内义上所具有的含义,与字义上所呈现的截然不同;“天或天堂”不是指天空或天堂,“地”也不是指大地,而是指总体上主的教会,以及具体地与每个人同在的主的教会。
最后的审判是指教会的末期,以及每个人生命的末期。论到它,首先它是指教会的末期。当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后代灭亡时,这是对上古教会的最后审判,其毁灭被描述为大洪水。当几乎所有属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的人都变成了偶像崇拜者,并被分散时,这是对古教会的最后审判。当十个支派被掳去,分散到各个民族中间时,以及后来当犹太人在主降世之后被赶出迦南地,分散到全地面上时,这是对在雅各的后代中间接替的代表性教会的最后审判。对被称为基督教会的当今教会的最后审判,就是约翰的启示录中“新天和新地”的意思。
当每个人死亡时,他生命的末期对他来说,就是最后的审判,这一事实对一些人来说并不是秘密,但很少有人相信。然而,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是,每个人死后都会复活进入来世,并经历他的审判。该审判是这样完成的:一旦他的肉体器官变冷,这发生在他去世几天后,主就通过属天天使使他复活,起初属天天使侍奉他;但如果他是这样:他不能与属天天使在一起,那么他就会交由属灵天使来照料;后来逐步交由善灵来照料。因为所有进入来世的人,无论他们是谁,都会作为客人受到欢迎和接待。但由于每个人的欲望都跟随着他,所以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不能与天使或善灵相处太久,而是逐渐与他们分离,如此反复分离,直到他来到其生活与他在世上所拥有的生活相似并一致的灵人当中。那时,他觉得自己仿佛在他以前的肉身生活中;而事实上,他现在的生活是他过去的延续。他的审判就始于这种生活。随着时间推移,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就下入地狱;而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则逐渐被主提入天堂。这就是每个人的最后审判;这在第一卷已经从经历中说明了(参看AC 68—189节)。
关于主论到末期的话,祂说,那时海和波浪必咆哮,日头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等等(马太福音24:7, 29; 路加福音21:25)。这些话,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表示教会的状态,即它在最后审判之时会是什么样。“海和波浪的咆哮”只表示无论总体上在教会里面,还是具体地在每个人里面,异端和争论将如此喧嚣激烈。“日头”只是指对主和邻舍的爱;“月亮”是指信仰;“众星”是指信仰的知识;这一切在末期将如此变黑,也不放光,并从天上坠落,也就是消失不见。主在以赛亚书(13:10)说了类似的话;“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只是指邪恶起来攻击邪恶,虚假起来攻击虚假,等等。主以这种风格如此说话的原因充满奥秘。我确切地知道,并在本书的第一个部分已经说明,“海”、“日头”、“月亮”、“众星”、“民族”和“国家”具有这种含义。(AC 2117—2120)
但关于最后的审判,可参看专门论述该主题的著作,书名为《最后的审判》。
约3:19.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
主称自己为光,因为祂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由于黑暗反对光,所以“世人不爱光,倒爱的黑暗”表示地狱的虚假,即邪恶之虚假。邪恶之虚假在这段经文中由“黑暗”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明显看出来,因为邪恶之虚假从恶行,或生活的邪恶中存在;正如良善与真理结合,邪恶则与虚假结合;这一个属于那一个。(AAE 526)
“光”是指真理,“黑暗”是指虚假;“光”也是指主,因为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黑暗”是指地狱,因为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AC 1839)
约3:21.但行真理的人却来就光……
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因此不能说仁爱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独自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通过两者一起实现的,因而是基于意愿的理解力实现的。情况之所以相似,是因为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唯独信仰之所以更不能产生善行,是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或运作是实行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人却来就光,要使他的行为显出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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