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TCR 377)
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真理是手段,爱之良善通过这些手段存在,并成为某种东西;因此,良善热爱真理,以便它可以存在。因此,在圣言中,“行真理”是指使良善存在。这就是下面这些话的意思:
行真理。(约翰福音3:21)
行主的话。(路加福音6:47)
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4)
行祂的话。(马太福音7:24)
行神的话。(路加福音8:21)
行律例典章。(利未记18:5)
这也是“行善”和“结果子”的意思,因为“良善”和“果子”就是那存在之物。(Doc. of Life, 39)
约3:27.约翰回答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
智慧、聪明、理性和科学或知识不是人的,而是主的,这一事实从主自己的教导很清楚地看出来;如在马太福音,主将自己比作一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篱笆,租给园户(马太福音21:33)。在约翰福音:
真理的灵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4)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AC 124)
教会只有属于主的真理,没有其它任何真理;不来自主的真理不是真理,这一点从圣言,因而从信之教义也明显看出来。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圣言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又: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一点从信之教义明显看出来,该教义教导说,信的全部,即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C 2904)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若非从主那里,人不能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人的,他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TCR 439)
约3:29.娶新妇的,是新郎……
“新妇”是指属于教会信仰的真理,“新郎”是指属于教会之爱的良善,两者都来自主;因此,他们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在一起的教会之人。(AC 9182)
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祂……
“听”表示以记忆来接受,并被教导,以及以理解力来接受,并相信,同样表示以服从来接受;“听声音”是指被教导信仰的戒律,并以信仰和服从来接受它们。(AC 9311)
约3:32.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见证”,这是出于这种情况:它为主作见证,这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从天上来的,在一切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这件事见证出来。(AC 9503)
约3:34.因为神所差来的……
在圣言中,经上有时说,主被父差来,但在所有情况下,“被差”在内义上都表示出来,如在约翰福音:
他们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约翰福音17:8)
在这段经文中,“差”的含义是一样的。(AC 2397)
因为神赐灵,是没有限量的。
神所赐的“灵”表示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无限量”表示在人们的一切量和质之上,因而表示无限,因为属于主的无限没有量和质,量和质是有限之物的属性;事实上,量和质决定了有限之物并终止它,而没有终止之物是无限的。由此可知,“量”在此也表示品质,因为“无限量”表示不论及品质。(AE 629)
此处“灵”仍是指聪明和智慧;“说神的话”是指神性真理。(AC 9818)
约3:35.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
在天堂里和地上的事物是主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无论旧约还是福音书(如马太福音11:27; 28:18;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3:34-35; 17:2)明显看出来。主因掌管整个天堂,所以同样掌管全地上的一切,因为掌管一个的,就掌管了一切;天使灵天堂依赖于天使天堂,灵人界依赖于天使灵天堂,而人类则依赖于灵人界;世界和自然界中的一切以同样的方式依赖于众天堂,因为没有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流注,自然界及其三个王国中的任何事物根本不会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1632节)。
众天堂只承认和敬拜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不承认和敬拜其他神性,这一点可从主在福音书中的话明显看出来,如下面这些话;马太福音:
一切都是由父交付了我。(马太福音11:27)
约翰福音: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又:
父已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15:5; 17:11; 马太福音28:16。(AC 10067, 3704)
约3:36.信子的人有永生……
信仰的真正本质和生命唯独是主,因为不信主的人不能有生命,如经上在约翰福音中所记的: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AC 30)
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出生在教会中,心里仍否认主,无论在道德生活上是何品质的人在来世的命运是什么。大量经历也使我得知,这些人不能得救,正如主在约翰福音3:36中所明确教导的。(AC 10112)
对主的人身里面的神性本身的承认,之所以是教会的本质,因而是教会敬拜的本质,是因为人类的拯救完全取决于神性和人身的合一;主也是为了实现这种合一才降世的;因此,整部圣言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论述的都是这种合一,在以色列人当中设立的教会仪式代表并表示它。人类的拯救来自这个源头,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如在约翰福音: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约翰福音3:36)
在这里,“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那些不出于信仰承认主的人之所以没有永生,是因为整个天堂都处于这种承认。(AC 10370)
那些出生在教会里的人应当承认主,承认祂的神性和人身,信祂、爱祂,因为一切拯救都来自主,主在约翰福音3:36中教导了这一点。(AC 10817; 也可参看lord, 55)
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
在圣言中,当“愤怒或怒气”论及耶和华时,它不是指愤怒或怒气,而是指愤怒或怒气的对立面,因而是指怜悯。耶和华没有任何愤怒或怒气,这一点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祂是爱本身,良善本身和怜悯本身,而愤怒或怒气是对立面,也是一种软弱,不能论及神。因此,在圣言中,当愤怒或怒气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天使不是感知为愤怒或怒气,而是要么感知为怜悯,要么感知为邪恶从天堂中的移除。
在圣言中,“愤怒或怒气”之所以被归于耶和华或主,是因为一个最普遍的真理是,一切事物都来自神,无论邪恶还是良善。但这个最普遍的真理适用于婴孩、儿童和简单人,以后必须加以说明,即说明:邪恶来自人,只是它们看起来似乎来自神,经上如此说,是为了叫他们可以学会敬畏神,不会因他们所行的邪恶而灭亡,然后是为了他们可以爱祂,因为敬畏必须先于爱,以便爱里面可以有神圣的敬畏。因为当敬畏被注入爱时,它因爱的神圣而变得神圣;在这种情况下,它不是对主的愤怒和惩罚的惧怕,而是害怕他们违背本质的良善,因为这会折磨良心。
此外,以色列人和犹太人通过惩罚被驱使在外在形式上遵守律例和诫命;他们因此相信,耶和华发怒并惩罚;而事实上,是他们自己通过偶像崇拜而引发了这些事。因此,“怒气”、“愤怒或忿怒”、“烈怒”和“火”是指当人陷入邪恶时,他把自己所扔进的惩罚和诅咒。“愤怒或怒气”表示惩罚和诅咒,这一点从约翰福音3:36明显看出来。(AC 6997)
译者注释与评述
约3:3.人若不从上面出生……
通行新约译本将此处的“重(again)”译作了“从上面(from above)”;但希腊原文用词是arudtv,这个词字面上是指从上面,因而表达了重要且极具启发性的观念,即:人的新生来自优于他自己的一种能力。
约3:5.不能进神的国。
在约3:3,经上说:“不能见神的国”;但在此处,经上说:“不能进神的国。”这明显指出了“见”和“进”之间的区别,“见”与理解力中真理的出生有关,而“进”与意愿和生活中的真理之良善,或真理和其良善的结合有关。
约3:11.我们说我们所知道的,见证我们所见过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节,主以复数形式(即我们)说话,而在下一节,祂以单数形式(即我)说话。因此,在本节,祂区分了说和见证,也区分了知道和看见,因为说和知道更多地涉及祂的神性之爱的良善,而见证和看见更多地涉及祂的神性智慧的真理,因此两种表述合在一起涉及神性和天堂的婚姻,该婚姻体现在圣书的每一部分。但为了说明这婚姻存在于祂自己里面,因而说明祂以复数形式说话,涉及这两个神性原则存在于祂自己里面,祂在下一节以单数形式说话,即我告诉你们地上的事……。
约3:34.因为神赐灵,是没有限量的。
通行新约译本在此以斜体补充了“给祂”,好像灵的恩赐仅限于独生子,但希腊原文并无这一限制;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神性灵的一切恩赐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没有限量的。
约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
通行新约译本在此处将“不顺服”译作“不信”;但希腊原文为 apeithei,严格来说,这个词表示不顺服或不服从,因而反复灌输了有启迪性的教训,即:定人罪的,不是简单的不信,或只是理解力上的不同意,而是不顺服的意愿,或不倾向于通过热爱和实行神性见证所要求的事而接受神性见证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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