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0: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看见狼来……
那些不思想天上的赏赐,却思想世上的赏赐,因而为了利益行善,无论这利益是荣誉还是财富,因而为了自己和世界而行善的雇工是属世的地狱人;上述经文中所指的就是这些雇工。(AE 695)
约10:15.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灵魂。
这些话是指,主通过试探凭祂自己的适当能力将神性与人身合一。(AC 3381)
约10:16.我还有别的羊,不属于这圈……
经上在以西结书记着:
耶和华说,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它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它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为自己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17)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犹大”是指属天国度;“约瑟”是指属灵国度;这两个国度不再为二,而是为一;它们也通过主的降世而成为一;属灵人因主的降临而得救 (参看AC 2661, 2716, 2833, 2834节)。他们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谈到的那些人:
我还有别的羊,不属于这圈;我也必须领他们来,他们必听我的声音,并且将成为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AC 3969, 7035; AE 433)
约10:17-18.为此,我父爱我,因我把灵魂舍去,好再把它取回来……
任何人都看不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试探的性质,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之中拥有比在试探之外更强烈的属灵自由,因为它更内在。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因此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从这少数观念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上述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去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适当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若不出于祂的自由,这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是我自己舍掉我的灵魂,我有权柄舍掉它,也有权柄再把它取回来;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AE 900)
主自己在试探的状态下凭自己的适当能力掌管,即战胜处于邪恶和虚假的地狱,从而荣耀祂自己里面的人身,或使这人身变成神性,这一点从上述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我把灵魂舍去……。(AC 5045)
主允许试探进入祂自己,以便祂可以将纯人身的一切都从祂那里逐出,从而直到除了神性之物外什么都不剩;主允许试探,甚至最后的试探,即十字架的试探进入祂自己,这一点可从祂的话明显看出来: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取我的灵魂,而是我自己舍掉它;我有权柄舍掉它,也有权柄再把它取回来。(AC 2816)
在十字架受难中,主独自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这一呼求明显看出来:
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这一点同样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没有人从我这里夺取我的灵魂……。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主不是在神性方面,而是在人身方面受苦;在这种情况下,至内在,因而完全的合一就实现了。(TCR 126)
约10:28-29.并且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没有人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那赐给我的父,比一切都大……
主在此谈到父,就像谈到另一个人,说,“没有人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然而,为免得他们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为免得他们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AE 852)
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获得永生,即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前面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羊跟着我,并且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AE 349)
约10:30.我与父为一。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主不是与父分离的另一个人,尽管祂谈到父,就像谈到另一个人,这是因为那将要实现并已经实现的相互合一。正因如此,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其他父;当他们看见祂时,就看见了父。(AC 2004)
约10:38.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祂里面。
对那些只处于事物的科学或知识,由此处于关于它的思维的人来说,知道就是理解;但对那些处于信仰的人来说,知道就是相信;而对那些处于爱的人来说,知道就是感知。(AC 10155)
从“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这句话明显可知,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合一是何品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或交互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堂的婚姻,即主在天堂里的国度本身,从这婚姻中降下来。(AC 2803)
译者注释与评述
约10:1.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的,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
根据这些话的字义,区分贼和强盗并不容易;但根据灵义,这种区别既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因为“贼”是指一个将真理据为己有,当作自己的财产,却不承认它属于主的人;而“强盗”是指一个将良善据为己有,从而使它与它的神性所有者疏远的人。
约10:3-4.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他们领出来;当他把自己的羊放出来时……
主在此区分了“把他的羊领出来”和“把它们放出来”,以标明重生生命的两种不同状态;首先,当人在真理的引导下,从而被引向良善时;其次,当他达到良善的状态,从这种状态出发,去履行真理所教导为职责的一切职责,并且这良善以履行这些职责为快乐时。
约10:8.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
从这些话的字面意思来看,就好像蒙福的耶稣给所有在世上的任何时期担任过教会教师或教导者职位的人定罪。但根据这些话的灵义,这样的定罪并未宣布。因为灵义教导说,在祂以先来的,不要理解为在他们所生活的时代方面,而要理解为在他们教导所在的灵方面;因此,在蒙福的耶稣以先来,是指把自己高举在祂之上,或将自己的理解置于祂之上,从而从自己,而不是从圣言来教导。因此,所有这样的人在此都被称为贼和强盗,因为他们把真理和良善都归于自己,而不是归于主。
约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
在此译作“好”的,在希腊原文是用kalos这个词来表达的,准确地说,这个词表示美丽的,从而暗示了一种与agathos或好不同的观念,因为美丽的东西或kalon论及真理,而好的东西或agathon论及良善。
约10:11.好牧人为羊舍灵魂。
在此译作“舍”的,在原文是用tithesin这个词来表达的,这个词源自tithemi,准确地说表示放或放置,但不是表明像“舍”那样的任何东西,而是暗示传达或传授的观念,因而可能是指蒙福的耶稣愿意将祂的灵魂,就是祂的良善和真理的整个生命,传达或传授给祂所有忠实的追随者。
约10:12.狼抓住他们,把羊赶散了。
聪明的读者不会不注意到在这段经文中提到的邪恶和虚假的地狱婚姻,经上如此尖锐地描述了该婚姻;因为此处用于狼的“抓住”这个词,旨在标明邪恶的暴力运作,而“赶散”标明从邪恶发出的一切虚假和说服的欺骗性运作,这种运作具有同样的力量。
约10:15.并且我为羊舍灵魂。
参看前面约5:11关于“我舍”的注释,它也在约10:17-18中再次出现。
约10:35.如果祂称他们为诸神,神的话是对他们说的,并且圣经是不能废的……
此处译作“说”的,在原文是用源自ginomai的egeneto这个词来表达的,准确地说,这个词表示出生,或产生,因而是指在其字面或外在表达上的神的话语的出生或产生。因此,主在这里对祂所称的神的话语和圣经进行了区分,因为神的话语包含了从神性良善发出的整个神性真理在里面,而圣经是指在其写就状态下的这真理,或如它在字面或历史中所表达的那样;因此,经上论到它说,它是不能废或松的,如希腊原文所暗示的那样,以表示它不能与它的内义分离,或不能与它从中出生的神性话语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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