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解
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是本章的主题,包含一个新教会在外邦人中间复兴在里面,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是神性,故涉及祂教会的状态。(AC 2916)
约11:1.但有一个病人拉撒路……
在这个比喻(路加福音16:19, 20, 21)中,穷人之所以被称为拉撒路,是出于被主复活的拉撒路,论到他,经上说,主爱他(约翰福音11:1, 2, 3, 36);他是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2)。(AC 9231)
也可参看SS 40和TCR 215,那里也补充说,拉撒路是指外邦人,因为他们像拉撒路一样蒙主所爱。
“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之所以表示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是因为那时,有一个安提帕人因此被杀;因此,“安提帕”就表示所有因此被仇恨的人;就像躺在财主门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的“拉撒路”表示所有因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而被主所爱的人一样(可参看AE 118节);主爱一个叫拉撒路的人,也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11:3, 5, 36);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章);因此,主称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以此表示出于属灵情感而渴望真理的人为“拉撒路”(可参看AE 118节)。正如“拉撒路”因此而得名,此处提到的“安提帕”也是如此,因为他为了主的名,也就是为了承认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一名殉道者。
所有在想到主的神性时,不一起想到主人身的人都仇恨这样的人,这一点无法从那些在世上的人那里得知,但能从在来世的他们那里得知;在来世,所有这样的人都对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燃烧着如此的仇恨,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因为他们最渴望的,莫过于杀死他们。原因在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反对主,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与主同在;那些属于教会,却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之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他们正是从地狱拥有如此大的仇恨。他们经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作恶,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
主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因此,祂是天地之神;同样:
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及:
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并且:
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听见过祂的声音,惟有在祂怀里,并与祂为一的主。(约翰福音1:18; 5: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一听到这些真理,他们就转身离去,因为他们无法否认,而是感到恼火,甚至向所有承认主的人呼出谋杀,如前所述,因为仇恨已经植入他们的生命(可参看AE 114节)。
在某些经文中,主已经预言,他们将仇恨所有如此承认主的人,如在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人恨恶。(马太福音24:9–10)
约翰福音:
耶稣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它已经恨我了;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约翰福音15:18–25)
此处,还可参看前面引用的经文(AE 122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你们中间被杀的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什么,即表示那些因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AE 137)
约11:9.耶稣回答,白天不是有十二小时吗……
“十二个小时”是指真理的所有状态;“在白天行走”是指活在真理中;“在黑夜行走”表示活在虚假中。(AC 6000)
“白天”表示在源于良善的真理上的光照,“白天的十二小时”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行走”表示生活;因此,上述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一个活在源于良善的某种真理中的人处于光照,不会误入虚假。(AE 430)
约11:10.但人若在黑夜行走,就会跌倒,因为光不在他里面。
在这段经文中,“黑夜”是指源于邪恶的虚假;“光”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正如一切真理之光都来自良善,一切虚假之夜都源于邪恶。(AC 2352)
约11:25.耶稣对她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
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自己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变成另一个人的;事实上,神性不像人身那样是可以分割的,而是同一个,并保持不变。主将这内在与人身本质合一;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它不像人的内在那样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本质同样通过这合一以同样的方式成为生命,因此主常说,祂就是生命。(AC 1999)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表示复活和生命都来自祂,而不是来自别人。“信我的人”表示信主的神性,信祂是全能而唯一的神之人。由于除了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相信这一点,所以“信祂”也是指仁爱的生活。“他虽然死了,也必活着”表示他虽然属世地死了,但必复活得生命。“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表示被改造的人必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受到诅咒,而是复活得永生。由此明显可知,“死了”不是指死了,而是指复活得生命。(AE 899)
约11:25.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灵生命的一切之首,是教会最本质的原则,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同时,祂还教导说,那些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拥有对主的信仰,由此产生的生命可以进入信仰。(AC 10083)
人类的拯救取决于对主人身中的本质神性的承认,因此,这承认是教会及其敬拜的本质,主在几处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如前面的经文。(AC 10370)
译者注释与评述
约11:19.有许多犹太人来到马大和马利亚周围的人那里……
在新约通行译本中,这段经文中的“周围的人”被省略了,但在希腊原文,它被表达为pros tas peri,即到周围的人那里,或到女眷那里,可能是为了关注内义,尽管可能不容易辨别这层意义是什么。
约11:25.耶稣对她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
主在此对复活和生命进行了区分,因为在内义或灵义上,“复活”这个词指的是神性真理,而“生命”这个词指的是神性良善;因为人首先通过接受天堂的真理而从罪的属灵死亡中复活,然后通过接受天堂的良善而被赋予属灵生命或永生。相应地,一种类似的区别出现在本节和约11:26,那里首先提到信主,然后提到活着信祂,因为信指的是接受天堂的真理,而活着信指的是以真理接受天堂的良善。因此,论到信的人,经上说,他虽然死了,也必活着;论到活着信的人,经上说,他必永远不死;因为人通过接受天堂的真理而开始活着,尽管他从前死在罪中;他通过以真理接受天堂的良善而在天堂的生命上得以完善和稳固;因此,按照神性应许,他永远不再死在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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