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主里面,人身变成神性,神性变成人身时,无限或至高神性的流注就发生在人身上;否则,这流注永远不可能存在;因此,同样虚假的可怕说服,以及与它们相伴的邪恶的可怕欲望,都被驱散;灵人界因它们而不堪重负,并因从世界蜂拥而来的灵魂而持续不堪重负;那些处于这些说服和欲望的人就被扔进地狱,从而被分离;除非这一切实现,否则人类就会灭亡,因为主通过灵人掌管人类。它们也不能以其它方式被驱散,因为神性运作不是进入人的内在感官原则的理性事物而给予的,这些远在未如此合一的至高神性之下。(AC 2034)
当外在人的欲望被移除,以至于不再产生任何障碍时,内在人或耶和华就与外在人,或主的人身本质行如一体。因为不一致的外在原则是唯一阻碍内在人作用于外在人、产生一体的事物。外在人不过是一种工具或器官,没有生命在自己里面,而是从内在人那里接受生命;在这种情况下,看起来外在人似乎从自己那里拥有生命。但对主来说,祂逐出遗传之恶,从而洁净祂的人身本质的器官元素后,甚至这些也获得生命,以至于就像主在内在人方面是生命一样,祂也在外在人方面成为生命。这就是当耶稣说,父啊,荣耀你的名时,“荣耀”所表示的。(AC 1603)
当用于主时,“名”表示神性真理,因为“名”是指用以敬拜祂的一切;用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有关。由于人们不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父啊,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所以要予以解释: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当祂离开世界时,就将神性真理与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合一。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把人变成属灵的一样;因为祂首先将来自圣言的真理注入人,然后把它们与良善结合,人通过这种结合变得属灵。(AR 193)
就其本身而言,“祷告”就是与神交谈,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对那些作为祷告主题的事的某种内在沉思,与之相对应的,是进入祷告者心智的感知或思维的流注的某种相似原则,从而使人的内在向神有一种敞开。主的祷告只是与神性的内在交谈,同时也是启示。它是启示,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祂祷告时,说: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28)
在这段经文中,很明显,主的祷告就是与神性交谈,同时也是启示。(AC 2535)
也可参看约1:1的摘录。
约12:31.现在是这世界受审判的时候;现在这世界的统治者要被赶出去。
最后的审判在地球上发生过两次;一次在圣言中以“大洪水”来描述,第二次是主在世时亲自完成的,这也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现在是这世界受审判的时候,现在这世界的统治者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另一处: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16:33)
这同样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的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力量强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因此我发烈怒将他们践踏;所以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这样,祂就成了救主。(以赛亚书63:1-8)
还有其它几处经文。最后的审判之所以在这个地球上已经发生了两次,是因为一切审判都发生在教会结束时,如前所示;在这个地球上曾有两个教会,一个在大洪水之前,一个在大洪水之后。大洪水之前的教会在创世记第一章被描述为天地的新造和园子,它的结束被描述为吃知识树和后来的具体情况;对它的最后审判被描述为大洪水,这一切都是按着圣言的风格通过纯粹的对应来描述的;在其内义或灵义上,“天地的创造”表示一个新教会的建立;“伊甸园”表示这个教会的属天智慧;“知识树”和那里的“蛇”表示摧毁该教会的记忆知识或科学原则;“大洪水”表示临到那些属于该教会之人的最后审判。
但大洪水之后的另一个教会在圣言的一些经文(如申命记32:7-14和其它地方)中也被描述了。该教会延伸到亚洲的大部分地区,并延续到雅各的后代当中。当主降世时,它的结束就发生了;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的审判就施行在自这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所有人身上,同时施行在来自第一个教会的余民身上。主为这个目的而降世,以使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并通过天堂使地上的一切事物也恢复秩序,同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这一切若不实现,就没有人能得救。(LJ 46)
经上规定每年都要在他们出埃及的那一日庆祝逾越节,这是由于以色列人从奴役中被救出来,也就是说,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虚假,因而从诅咒中被救出来。由于主通过祂的降临拯救他们,并且当祂复活时,把他们与祂自己一起提入天堂,所以逾越节也是如此。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也表示这一点:
现在是这世界受审判的时候;现在这世界的统治者要被赶出去。至于我,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自己。(约翰福音12:31-32)
(AC 7093)
约12:32.至于我,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自己。
对每个人来说,主通过来自祂自己的真理而流入,由此赋予人生命;因为来自主的光是神性真理,是生命(约翰福音1:4)。来自主的这神性真理通过流注进入属于人的良善,并通过良善吸引人归向它自己;事实上,来自主的生命具有吸引力,因为它源于爱,而一切爱都有一种吸引力在自己里面,以至于它愿意与别人结合,甚至直到他们为一。因此,当人处于良善,并从良善处于真理时,他就被主吸引,并与祂结合。当人没有处于良善,因而也没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时,他也被主吸引,但不能被提升,因为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厌恶祂。主吸引人归向祂自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至于我,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自己。(约翰福音12:32)
(AC 8604)
值得注意的是,人凭自己不能靠近主,并与祂结合,而是主必须靠近人,并与他结合。由于主吸引人归向祂自己(约翰福音6:44; 12:32),所以看起来人似乎凭自己靠近并结合;当人停止邪恶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停止邪恶由人处置,或被交付人的自由;在这种情况下,良善从主流入,永不缺乏,因为它在人从主那里所拥有的生命里面;但所接受的与生命同在的良善的量,与邪恶的移除成正比。(AC 9378)
主将良善归算给每个人,不将邪恶归算给任何人;因此,祂不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把所有人都提入天堂,只要人跟从,这一点从祂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至于我,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自己。(约翰福音12:32)
实际上,有一个气场不断从主发出,并充满整个灵界和整个自然界,把所有人都提升到天堂;它就像海洋中的一股强流,暗中牵引着船只。所有信主,并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都进入这个气场或这股强流,并被提升;而那些不信的人不愿进入它,而是退到两边,在那里被流向地狱的水流冲走。(TCR 652)
约12:34-35.群众回答祂,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于是耶稣对他们说,光与你们同在还有一小会儿……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当他们问,人子是谁时,主给出的回答是关于主,即真理,祂就是他们应该信从的光或真理。(AC 2813;也可参看AC 9807)
约12:35.光与你们同在还有一小会儿,你们应该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
在这段经文中,“光”是指主,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黑暗”是指虚假,唯独主驱散虚假。(AC 1839)
主自称光,因为祂在世时,就是本质的神性真理;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由于黑暗反对光,所以“黑暗”表示地狱的虚假,即邪恶之虚假。(AE 526)
你们应该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此处“行走”表示生活,这种含义源于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在那里,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那里的路也实际上显现;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AE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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