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2:47-48.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都提入天堂,无论他们是谁;事实上,若有可能,祂甚至把他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诅咒任何人;相反,是人诅咒自己,因为他弃绝良善。人活在肉身期间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从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诅咒任何人,或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没有差祂的儿子到世界上来审判世界,乃是要叫世界藉着祂而得救。审判就在于此,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又: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AC 2335)
“审判”表示安排,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神性真理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流入并安排事物,以便它自己被接受;然后审判根据秩序的律法照着接受实现;主的审判是指这一点,这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祂不审判任何人。(AC 8685)
当论述审判时,主之所以自称人子,是因为一切审判都是照着圣言中的神性真理;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这真理审判每个人: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所说的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Doc. Lord. 25;也可参看AR 233, TCR 652)
在启示录14:14,人子之所以被描述为头上戴着金冠冕,是因为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其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吸引人上天堂,只要他跟从;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诅咒所有人,并判他们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受到诅咒,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因此一个金冠冕就戴在了头上,以表示为审判,即为缓和而装备的神性良善。然而,要这样来理解,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12:47, 48。(AE 907)
从上面这些话中不要理解为从主发出的真理诅咒任何人,因为从主发出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因而只是怜悯。相反,是人不接受主的怜悯,从而把自己暴露给诅咒,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处于邪恶,而邪恶定人的罪。如果人以为他得救凭的是属于他的信之真理,而不是怜悯,那么从主发出的真理不会拯救他,因为人处于邪恶,凭自己就在地狱中;但凭主的怜悯,他远离邪恶,被保持在良善中,这要靠强大的力量。(AC 7206)
译者注释与评述
约12:20.但有一些希利尼人……
关于希利尼人这个词的含义,可参看约7:35的注释。
约12:23.但耶稣回答他们说,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
值得注意的是:当蒙福的耶稣在这里得知希利尼人想要见祂时,祂立刻开始讲论祂的荣耀,或与父的完全合一,从而以最具深意的语言向他们暗示:祂不想以其它任何方式被看到,因为以其它方式看到祂对观看者没有任何真正的好处。因此,如果我们想见耶稣,以达到有益于我们自己的任何好的目的,就必须通过信仰打开眼目,或更确切地说,让眼目被打开,以便在祂荣耀的状态下,或在祂与永恒的耶和华的一体中看到祂,祂从耶和华出来,现在祂作为天地至高和唯一的神,在这一体中掌权,并将永远掌权。
约12:26.若有人事奉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事奉我的人,也要在哪里……
在新约的通行译本中,这段经文被译为,“若有人服侍我,就让他跟从我;我在哪里,我的仆人也要在哪里”;但是,要注意,在希腊原文,在这里译作“服侍”的,是diakoni;译作“仆人”的,是diakonos,这两个词都与事奉有关,与服侍不同,并传达了不同的观念。因为旨在由事奉这个词来传达的观念是出于良善原则的运作的观念,而旨在由“服侍”来传达的观念是出于真理原则的运作的观念。因此,当一个人出于自己意愿中的对良善的爱而行事时,他就成为一个事奉者;但只要他只出于自己理解力中的真理之光而行事,他仍是一个仆人。因此,留意这两个角色之间的区别是很重要的;因此,耶稣基督在对门徒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让他作你们的用人(即事奉者);谁愿为首,就让他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6, 27)的地方,很乐意把它们区分开。
约12:32.至于我,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众人归向我自己。
这些话包含对蒙福耶稣的唯一和至高神性的充分和积极的证明,首先宣告,祂在全人类的心智上所行使的一种神性吸引力;其次宣告这种吸引力的目的或目标,即为吸引到祂自己这里。因为吸引人类心智明显是一种神性特权,因此被耶稣基督归于耶和华或父,在那里,祂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的(约翰福音6:44)。因此,耶稣基督在声称自己拥有这种特权时,明显断言了祂的神性,同时祂也断言了祂唯一和至高的神性,这一点不仅从这一考虑,即只能有一个神性吸引中心明显看出来,还从这种吸引的目的或目标看出来,如此处神性吸引者所宣称的。
因为除非蒙福的耶稣是至高和唯一的神,否则祂为什么在祂被高举或荣耀的状态下吸引所有人归向祂自己呢?倘若有一位神性存在超越祂自己,祂就出于一切本分义务吸引人类归向这存在,而不是归向祂自己;或倘若有其他任何神性存在与祂自己同等,那么祂唯独使自己成为吸引中心,却忽视这存在,又怎么能说得通呢?
因此,从上述经文中迫使虔诚读者的心智得出的明显结论显然是这样的,而且不可能是其它的,即:耶稣基督在祂被高举或荣耀的状态下与永恒的父为一;凭这种一体性,祂的人身是神性人身,从而是一切神性之爱和智慧、因而一切神性生命和运作、进而一切神性吸引,连同洁净的一切神性恩典、美德和祝福,以及由此产生的重生、拯救和永生的唯一和至高的源泉。
然而,值得每个基督徒那一方最认真、最深刻的关注的是,上述神性吸引不可能对自己有利,除非蒙福的耶稣在他自己里面被高举;换句话说,除非处于其神性人身的伟大和唯一的神被看作和承认为唯一真神,不仅如此,还要被爱,被靠近,并作为唯一真正的良善而被享受。因为如果任何别神在理解力的心智中被高举在祂之上,或任何其它良善在意愿的心智,或爱中被高举,那么从这一刻起,一种相反的吸引力必然产生,确定的结果是,神性吸引被扰乱,它的有益效果也会因此至少,即便不是完全受挫,受到阻碍。
约12:35.你们应该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并且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哪里去。
此处译作“并且那行走的”,在新约通行译本里被译作“因为那行走的”;但要留意,希腊原文用的词是kat,这个词始终具备英文连词“and(即并且)”的力量,绝无“for(即因为)”的力量。因此,主在此为支持在光里行走所竭力主张的论点有两部分:第一,防止黑暗临到;第二,要警惕一种盲目性,这种盲目性会遮挡人关于自己的最终归宿的属灵之光。
约12:36.你们应当趁着有光时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
此处在有光、信从这光和成为光明之子之间作出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要留意,因为“有光”就是只在记忆中拥有真理,“信从这光”就是在理解力中拥有真理,而“成为光明之子”就是通过将真理完全融入爱和生活而从真理重生。
约12:49.祂给了我命令该说什么,我该讲什么。
主在此对“祂该说什么”和“祂该讲什么”进行了区分,就像之前祂在约8:43中所做的那样,在那里,祂区分了祂的话和祂的讲论。查阅关于上述区分的注释,可以看出这里作出的区分的性质和重要性。
约12:50.父怎样告诉我,我就怎样讲。
值得注意的是,希腊原文在此用来表达适用于父的“告诉或说”的这个词是源自eiro的eireke,而通常表达“告诉或说”的希腊词语是eipo和lego;由此可以得出结论,eiro这个词表达了比eipo或lego所表达的更内在的思维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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