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解
约17:1.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
此处“儿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原因在于,神性本质与人身,并人身与神性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堂的婚姻就来自神性婚姻;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与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品质,即它是相互或交互的。(AC 2803)
主的人身得了荣耀,这一点从福音作者论到祂的荣耀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如在那里,经上记着: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Lord 35;也可参看AC 10053)
约17:2.正如你赐给了他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
此处“赐给”是指来自自我的东西,这一点可从当论及主时,赐给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因为主是神性良善,同样是神性真理,前者就是那被称为“父”的,后者就是那被称为“子”的;由于神性良善是祂的,因而是祂的自我,所以可知,当论及主时,“赐给”是指来自祂自我的东西;由此明显可知,主经常所说的那句话,即父“赐给”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祂赐给祂自己;如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正如你赐给了他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叫他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约翰福音17:1, 2)
(AC 3705)
主掌管宇宙,这一点从这句话明显看出来,即正如你赐给了他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由此明显可知,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AC 3704)
天上和地上的国都赐给了主,这一点从圣言各处和这段具体经文明显看出来,即:
你赐给了他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叫他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约翰福音17:2-3)
(AC 1607)
当论及主时,“权柄”(Power,或能力)是指拯救;原因在于,一切神性权柄或能力都视拯救为目的;事实上,人凭神性权柄或能力被改造,然后被引入天堂,在那里躲避邪恶和虚假,并被保持在良善和真理中;只有主才能实现这一切。主也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权柄,因为祂是独一神;但人类的拯救是权柄的首要目标,因为天堂和世界都是为人类而被创造的,拯救就是对神性发出的接受。当论及主时,权柄或能力主要关注拯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正如你赐给了他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叫他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约翰福音17:2)
(AE 293)
约17:5.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
主活在世上时经历了两种状态,即谦卑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其谦卑的状态出现在祂处于经遗传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人身时;其荣耀的状态出现在祂处于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时;祂完全脱去了前一种状态,即源于母亲的人身,当祂离开世界,并与变成神性的人身一起回归祂自永恒所在的神性本身(约翰福音17:5)时,则披上了神性人身;充满整个天堂的神圣原则从这两者发出;因此,主从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通过神圣发出而掌管宇宙。(AC 2288)
处于人的形式,或也可说,处于天使形式的耶和华自己就是主。那时,祂的神性人身显现为一位天使,对此,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AC 9315)
经上说用你自己;“用你自己”是指在你自己里面;因此,经上还说,神就是圣言;在另一处说,主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祂与父为一。(Lord 1)
约17:6.我已将你的名显明给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
不知道名字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和状态的人,可能会以为在提到名字的地方,名字只是所理解的名字;因此,在主谈到祂名字的地方,名字只是一个名字;而事实上,名字是指敬拜的品质,即用以敬拜祂的信仰和仁爱的一切。由此明显可知,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就是耶和华的名,或祂的一切品质;因此,一切神性敬拜都来自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就是那要受到敬拜的,因为这样神性本身就受到敬拜,否则,思维就无法抵达神性本身那里,而没有思维,也就没有结合。(AC 6674)
“神的名”表示用以敬拜神的在一个综合体中的一切,因而表示爱和信的一切。(AC 2724)
约17:8.又确实知道我从你出来。
关于“出来”的确切意义和含义,可参看约16:28的摘录。
约17:10.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主与父,并父与主的这种相互合一可以通过人的情况来说明,尽管没有可比性;因为人的灵魂在他里面,并且灵魂因在他里面,所以在属于他的每个个体部分里面,即在他思维的每个个体部分里面,也在他行为的每个个体部分里面。凡没有他的灵魂在里面的东西都不是他的。主的灵魂是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即耶和华,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它在属于祂的每个个体部分里面;由于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即耶和华,是祂的,就像灵魂是人的属性一样,所以凡属耶和华的,都是祂的,这就是主所宣称的,祂说:祂在父的怀里(约翰福音1:18);父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17:10)。(AC 2025)
上述这些话,即‘父啊,你的一切都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还能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说,父的神性属于子的人性,子的人性属于父的神性,因此在基督里,神是人,人是神,因而他们为一,如同灵魂和身体为一吗?每个人也都可以这样说自己的灵魂和身体,即:‘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看见我的,就看见了你;我们在位格和生命上都为一。’原因在于,灵魂在人的整体和每个部分里面,因为灵魂的生命就是身体的生命,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联系。由此明显可知,父的神性就是子的灵魂,子的人身就是父的身体。我们谈到父的神性,但我们由此指的是父自己,因为祂与祂的神性是相同的事物,这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TCR 112)
我在他们身上得了荣耀。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严格来说,“荣耀”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的光,天使和世人从这光中不仅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还获得一切幸福;此外,天堂里无法形容的一切壮丽都来自这个源头。因此,这些就是严格来说,“神的荣耀”所表示的事物;由于神性真理是荣耀,所以可知,“主的荣耀”是指光照天使和世人,赋予他们聪明和智慧,将幸福和快乐赐福给他们,同样使天堂里的一切都变得壮丽;这荣耀不是来自对荣耀的爱,而是来自对人类的爱;因此,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我在他们身上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8, 10)
(AE 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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