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 简体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详细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中心 >>详细内容

第八章 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487—491)

发布时间:2026-07-23  阅读:6次
 

487.我原以为,如此毫无意义的疯狂教义永远不可能得到任何基督徒的认可、批准,更不用说通过口口相传和公开发布在世界上传播了;然而,在荷兰的多特议会上,许多神职人员的代表就这样做了;后来,这个教义被精心起草并广泛传播。因此,为了让我对此事毫无疑问,一些曾协助制定该议会法令的人被召集来见我。当我看到他们站在我身边时,就说:“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谁能得出预定论是真正的教义这种结论来?难道这种教义不会引发关于神的残忍观念和关于宗教的可耻观念吗?当有人通过确认而将预定论刻在自己心里时,他岂不认为教会的一切和圣言都是毫无意义的吗?他岂不认为注定让无数人下地狱的神是暴君吗?”

听完这些话,他们用撒但的眼神看着我,说:“我们就是被选中参加多特议会的人,或说是多特议会的代表;在此期间,尤其是之后,我们在关于神、圣言和宗教的许多观念上确认了我们的信仰,只是我们不敢公开;但当我们谈论并教导这些主题或议会决定时,我们扭曲并编织出一张由各种颜色的线构成的网,在上面覆盖从孔雀翅膀上借来的羽毛。”他们还想做这种事,但天使们凭主赐给他们的力量关闭了他们心智的外在,并打开内在,他们被迫出于这些内在说话。然后,他们说:“我们的信仰是由一个接一个,或按照逻辑顺序相互支持的结论形成的,过去是,现在仍是:

(1)没有诸如耶和华神的圣言这样的东西,只有先知口中的一些空洞的宣言或浮夸的灵感。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圣言预定所有人都上天堂,并教导说,如果一个人不走在通往那里的路上,那么过错只在于他。

(2)宗教是存在的,因为它是有必要的;但它只是像一阵大风,给粗俗的人或普通人带来香味。因此,宗教应由大大小小的牧师,也从圣言来教导,因为圣言已经被普遍接受。这是我们的观点,因为哪里有预定论,哪里的宗教就是无效的。

(3)公义的民法是宗教;但预定并不取决于按照这些法律生活,而是取决于神的纯粹美意,就像一个有绝对权力的国王只需看一眼一样。

(4)除了有一位神外,教会所教导的一切都应被视为虚空,弃如垃圾。

(5)被大量谈论、如此重视的属灵事物无非是太阳之下的以太物质;它们若深深渗透到人里面,就会使他眩晕和昏迷,并使他成为神眼中可憎的怪物。”

(6)然后,我问他们是否相信他们从中推断出预定论的信仰是属灵的;他们回答说:“预定是照着这种信仰而发生的;但当信仰被赐下时,人就像木头一样。虽然后来他的确由此复活了,但不是属灵地复活了,或说他如此所获得的生命不是属灵的。”

说出这些可怕的观点后,他们想离开;但我对他们说:“再等一会儿,我给你们读以赛亚书中的话。”于是,我读了以下经文:

非利士人啊,不要因击打你的杖折断了,你们就都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毒蛇,它的果子是火焰的飞蛇。(以赛亚书14:29)

我根据灵义解释了这段经文,说明:“非利士人”是指与仁爱分离的教会;从蛇根生出的“毒蛇”是指它的三神和适用于单独的每一位神的归算信仰的教义;“它的果子”,即火焰的飞蛇,是指没有良善和邪恶的归算,只有即刻的怜悯,无论一个人生活得好还是坏。

听到这个解释,他们说:“也许是这样;但请从你称之为圣言的那书卷中给我们读一些关于预定论的内容吧。”我打开书卷,在以赛亚书中发现了这段恰当的经文:

他们孵毒蛇蛋,结蜘蛛网;吃他们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就有毒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当听到这些话时,他们无法忍受解释;那些被召集来见我的人当中,有几个人(五个人)冲进一个洞穴,洞穴周围似乎被昏暗的火热光芒照亮了,这标志着他们既没有信仰,也没有仁爱。因此,很明显,多特议会关于预定论的法令不仅是疯狂的异端,还是残忍的异端。因此,应当从头脑中如此根除它,以至于连它的一丝痕迹都不留。

488.这种残忍的非人信仰,即:神预定人下地狱,可以比作某些野蛮种族中残忍父亲,将自己吃奶的孩子和婴儿扔到街上;或一些没有人性的敌人,把他们所杀死的人扔到森林里,让野兽吞食。它也可以比作残忍的暴君,将他所征服或控制的人分组,将其中几组交给刽子手,将几组扔进深海,将几组投入火中。它还可以比作一些凶猛、狂暴的野兽,吞吃自己的幼崽;它又可以比作突然攻击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像的疯狗。

 VII.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神将成为邪恶的原因,因而不会有归算

489.从现在盛行,由那些参加尼西亚议会的人首先孵化出来的信仰可以推知,神是邪恶的原因。这次议会设计并起草了仍然存在的异端,即: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这个教义被呈现给世人,就像毒蛇从蛋中孵出来一样后,它的信徒必然靠近单独为神的每个位格。他们编纂了一个信条,将主神救主的功德或公义归算给人;为了防止任何人与主分享那功德,他们剥夺了人在属灵事物上的一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在信仰问题上建立了人完全无能的理论。此外,由于他们从唯信中推断出与教会有关的一切属灵事物,所以他们断言,在教会关于救赎的一切教导里面也有一种类似的无能。因此,基于这种信仰和人在属灵事物上的无能的可怕异端一个接一个地涌现出来,尤其前面(TCR 485-488)所论述的最有害的异端,即预定论。所有这些异端都暗示了神是邪恶的原因,或祂创造了良善与邪恶。但我的朋友,不要信靠任何议会,而是要信靠主的圣言,圣言高于一切议会。罗马天主教议会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孵化出来?预定论这条可怕的毒蛇不就出自多特议会吗?有人可能会认为,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邪恶的间接原因;因此,如果这种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不赐予他,他可能不会犯罪。但我的朋友,在此打住想一想,是否有人可以在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却仍是一个人。他若被剥夺这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个雕像。什么是自由意志?不就是表面上看貌似凭自己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的能力吗?由于这种能力被赐予人,好叫他可以像人一样生活,所以两棵树被放在伊甸园中,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这表示人因赐予他的自由而可以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

490.神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这一点从创世记第一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创世记1: 10, 12, 18, 21, 25),经上说,“神看着是好的”,最后又说:“神看祂所造的一切,看哪,都甚好(创世记1:31)。”这一点从人在乐园的原始状态也明显看出来。但邪恶起源于人,这一点从亚当随后的堕落或堕落之后的状态,即他被赶出乐园明显看出来。由此清楚可知,除非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被赋予人,否则邪恶的原因就不是人,而是神了,因而神既创造了良善,又创造了邪恶。但认为神创造了邪恶是可憎、可怕的。由于神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以祂没有创造邪恶,也从未在人里面激发任何邪恶,因为祂是良善本身。神在良善中是全在的,不断敦促和恳求被接受;即便没有被接受,祂也不会退出。如果祂真的退出,人就会立刻死亡;事实上,他会化为乌有,因为人的生命,以及构成他的一切的持续存在都来自神。神没有创造邪恶,而是人自己引入了邪恶,因为人将不断从神流入的良善变成邪恶,从而背离神,转向自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良善的快乐仍然存在,但现在变成了邪恶的快乐;事实上,除非表面上类似前者的快乐留在他身上,否则人就不能继续存活,因为快乐构成他爱的生命。然而,这两种快乐彼此截然对立;但只要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然而,死后,他会知道这一点,并对此有清晰的感知,因为那时,对良善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天堂的幸福,而对邪恶的爱之快乐变成了地狱的恐怖。从上述内容明显看出,每个人都注定上天堂,没有人注定下地狱;但人若滥用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就会把自己交付地狱,从而欣然享受地狱所散发的东西。因为如前所述(TCR 475-478),每个人都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与邪恶之间的平衡状态,从而享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491.神将自由不仅植入人,还植入一切动物,甚至将类似自由的某种东西植入无生命物体,使它们各自都能照着自己的性质来接受它;此外,神为所有人都提供了良善;但接受者自己将良善变成邪恶,这一点可通过对比来说明。大气将呼吸能力赋予每个人,同样赋予每个动物,无论是被驯化的还是野生的,还赋予每只鸟,无论是猫头鹰,还是鸽子;大气又赋予飞行能力;然而,不是大气使它的礼物或所提供的东西被具有相反性质和性情的生物接受。海洋本身为每条鱼都提供了住所,也提供了营养;但海洋没有让那里的一条鱼去吞吃另一条鱼,或让鳄鱼把食物变成它杀人的毒药。太阳为一切事物都提供了光和热;但接受者,如地上的各种植物,却以不同的方式来接受这些光和热;有用的好树或好灌木以一种方式来接受,荆棘和蒺藜以另一种方式来接受;或无害的草本植物以一种方式来接受,有毒的草本植物以另一种方式来接受。雨水从大气层的较高区域落到大地的各个部分;大地将水分从那里分配给一切灌木、草本植物和青草,它们中的每一棵植物都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取用。这就是那被称为类似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某种东西的,因为植物通过它们的小口、气孔和导管(它们在暖季会打开)自由吸收雨水;大地只向它们提供液体和元素,植物出于某种饥渴来吸收它们。人也是如此,因为主以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流入每个人,属灵之热本质上是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本质上是智慧之真理;但人照着他是转向神还是转向自我来接受它们。因此,主在关于对邻之爱的教导中说:

使你们可以作天父的孩子,祂叫日头升起照恶人,也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5:45)

在别处,说,愿意万人得救(提摩太前书2:4; 以西结书18:23, 32)

 

上一篇:第八章 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483—486)

下一篇:第八章 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492—497)

  栏目导航  
278b节
277b —278a节
276—277a节
275b节
《真实的基督教》(上册)全文下...
《真实的基督教》(下册)全文下...
第一章 神 创造者(1—6)
《新耶路撒冷教义》全文下载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最后的审判》目录
《最后的审判》全文下载
 
首页 | 著作简介 | 主要著作 | 四部福音书注解 | 研究文集 | 要理问答 | 生平经历 | 音频资料 | 视频资料 | 我要留言 | 联系我们
 
联系人:一滴水 联系方式:13563498755  微信号:ljh13563498755  电子邮件:ljh13563498755@163.com
史威登堡著作中文网版权所有 © 2010-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