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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631—635)

发布时间:2026-02-06  阅读:2次
 

631.14:8.“又有一位天使接着说,那大城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表示现在就其信条和教义而言,天主教宗教被驱散了。“又有一位天使”表示现在来自主的一个新事物,如前所述(AR 626)。“大城巴比伦”表示在其信条和教义方面的天主教宗教。“倾倒”表示被驱散,因为“倾倒了”论及城,而“被驱散”论及“巴比伦城”所表示的宗教及其教义。“城”表示教义(参看AR 194)。现在这话之所以论及“巴比伦”,是因为主造了新基督天堂之后,同时又在那些属于天主教宗教的人当中造了一个新天堂。原因在于,由改革宗信徒聚集而成的基督天堂构成中心,天主教徒则在它周围;因此,当中心被新造时,某种新事物同时在周边产生。因为神性之光,即神性真理,从中间如同从一个中心向周围扩散,并将那里的事物也带回到秩序中。正因如此,此处才对巴比伦有某种提及,尽管它是第1718章具体论述的主题。改革宗基督徒构成中心,天主教徒则形成它周围的一个很大的周边区域;属灵之光,即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从中心扩散到周边一切区域,直到最后区域,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和小著《最后的审判》(48)。从这些事可以看出,经上在论述了新基督天堂和福音传播之后,按顺序又提到了巴比伦;这也是“接着”所表示的。

632.“因为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因为通过对圣言的亵渎,以及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她已经迷惑了她所能统治的所有人。“巴比伦”表示天主教宗教,如前所述。“酒”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AR 316);“淫乱”表示对真理的歪曲,“淫乱烈怒”表示玷污和亵渎(AR 134)。“叫所有民族都喝”表示迷惑他们所能统治的所有人。“叫他们喝那酒”表示迷惑,“民族”表示那些在他们统治之下的人。

633.14:9.“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大声说”表示关于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来自主的某种进一步的东西。“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表示按顺序接着到来的来自主的某种进一步的东西,因为“天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AR 626)。原因在于,一位天使当说圣言时,如此处,不是凭他自己说的,而是从主那里说的。“大声说”表示接下来的话,这话涉及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受的诅咒。本章1-5节论述了新基督天堂;6-7节论述了传福音,即传主降临建立一个新教会的福音;由于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反对这一切,所以现在接下来是对那些仍坚持唯信之人的威胁和诅咒的警告。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635.14:10, 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些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的神烈怒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同样被歪曲的通向良善的真理。“喝”表示采用这些被歪曲的真理,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可参看AR 316);“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AR 632);显然,“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着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AR 634)。在诗篇,“掺杂(或调和)的酒”和“掺杂(或搀杂)”表示对真理的歪曲: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被调和,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忿怒等)”,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发“烈怒”,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处于“愤怒”;在圣言中,这两者都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被归于主,但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AR 525)。在圣言中,经上一起提到“烈怒(或怒气)”和“愤怒(或恼怒)”,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愤怒中发烈怒的日子,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 9, 13)

又:

亚述,我怒气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耶利米书:

我要在怒气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2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向所有民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34:2)

又:

耶和华必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又:

我要在烈怒中踹下众民,在我的愤怒中使他们喝醉。(以赛亚书63:6)

耶利米书:

我的怒气和我的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33:5; 以西结书5:13; 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发烈怒(wrath of anger)(如以赛亚书13:13; 诗篇78:49, 50; 申命记6:14, 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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