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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899c—901)

发布时间:2025-09-11  阅读:2次
 

899c.主所复活的死人代表,因而表示属世意义和属灵意义上的从死里复活,如:拉撒路的复活(约翰福音11:11–44);拿因的少年人的复活(路加福音7:11–18);管会堂的人的女儿的复活(马可福音5:21–48)。因为所行的这一切奇迹和圣言中所描述的一切奇迹,都包含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里面,因而表示它们;因此,这些奇迹都是神性,它们有别于非神性的奇迹。下面这句话所表相同:

门徒们获准叫死人复活。(马太福音10:8)

以西结书(37:1–14)中的骸骨的复苏代表重生,也就是从死里复活。它代表重生,这一点从以西结书(37:11–14)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所以你要发预言对他们说,我的人民,看哪,我要打开你们的坟墓,领你们进以色列地,叫你们知道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可以活了。(以西结书37:11–14)

此处经上又说“坟墓要被打开”,这句话也表示复活得生命。“被埋葬和埋葬”表示复活,同样表示重生,就是对不洁之物的弃绝(可参看AE 659)。

属世的死亡,也就是对身体的不洁之物的弃绝,和属灵的死亡,也就是对灵的不洁之物的弃绝,表示复活,这一点也可从启示录中接下来论述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死也被称为第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启示录2:11; 21:8)。在诗篇中也是如此:

在耶和华眼中,圣民的死极为宝贵。(诗篇116:15)

显然,“圣民的死”不是表示诅咒,而是表示他们灵的不洁之物的分离和移除,因而表示重生和复活。在约翰福音中也是如此:

耶稣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果实来。(约翰福音12:24)

这同样适用于人,他若要复活,就必须在身体和他的自我上都死亡,他的自我本身是属地狱的。因为除非这两者都死了,否则他不可能拥有天堂的生命。

由于人死后复活,所以主愿意遭受死亡,并在第三天复活,但这是为了祂可以脱去祂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一切人身之物,并披上一个神性人身;因为主从母亲那里所取的整个人身,祂都通过试探,最终通过死亡从祂自己那里弃绝了;祂又通过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本身的一个人身而荣耀了祂自己,也就是说,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在天堂,祂的死亡和埋葬不是指死亡和埋葬,而是指祂人身的洁净,以及荣耀。情况就是这样,主用以下比喻教导了这一点,即:麦子掉在地里,必须死了才能结出果实。主对抹大拉的马利亚说的话同样涉及这一点,即:

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到我的父那里。(约翰福音20:17)

升到祂的父那里”表示祂的人身与神性的合一,来自母亲的人身被完全弃绝了。

900.“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从“灵说”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灵说”是指肯定这是真的,因为“天使”和“灵”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劳苦”是指与邪恶和虚假的争战,并来自它们的侵扰,因而是指试探(对此,我们很快就会谈到);因此,“息了劳苦”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再处于它们,或说摆脱它们。这清楚表明,“灵说,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表示他们将不再与邪恶和虚假争战,也不再遭受它们的侵扰,这是真的。前一节论述了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的神性之人所经历的试探,因此本节论述属灵的试探之后的安慰;因为如前所述(AE 897),喜乐在一切属灵的试探之后出现。

“劳苦”是指试探,因为试探是灵魂的劳苦,或属灵的劳苦;以赛亚书中的“劳苦”也是指它们:

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他就必看见种,也必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他必看见自己灵魂的劳苦,便满足。(以赛亚书53;10, 11)

这些话论及主,这一整章都在论述祂。耶和华想要压伤他,使他软弱”描述了主所受的试探,它们是最严重、最痛苦的,因为它们是忍受众地狱的;通过试探,自我之爱被破碎,因而身体被压伤和虚弱。“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表示如果忍受试探以至于死;他就必看见种”表示神性真理必从祂发出,“种”表示真理,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必延长日子”表示也必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长”,因而“延长”论及良善(参看AE 629a),“日子”表示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藉着他的手亨通”表示因此,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保持在神序中;“灵魂的劳苦”表示通过试探;“他必看见,便满足”表示荣耀。这就是这些话在至高意义上的含义,至高意义论述主。但在相对意义上,它们描述了人类的拯救,主出于神性之爱为人类争战。

经上说,若耶和华以他的灵魂为赎罪祭”,就好像他是否这样做是值得怀疑的事。但此处所包含的真理与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的话所包含的一样:

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会再取回来;没有人夺去我的灵魂,是我自己舍弃的;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7, 18)

没有人能看到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除非他知道什么叫试探,人通过试探重生。因为在这些试探中,人被保持在他的自由中,由此在他看来,就好像他凭自己争战。事实上,人在试探中所拥有的属灵自由比他没有在试探中时所拥有的更强有力,因为它更内在。除非人在试探中出于这种自由争战,否则他不能变得属灵;因为一切自由都属于爱,故那时人出于对真理的爱,因而出于对永生的爱争战;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内在才能打开,人才能重生。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主的这些话包含什么,即:祂出于祂自己的自由争战,最终舍弃祂的灵魂,以便祂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做一切事,从而可以凭祂自己成为公义,祂若不出于祂的自由,就不能成为公义;这就是为何经上说:“我舍弃自己的灵魂;我有权枘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

那些不知道这个奥秘的人会像阿里乌斯派一样解读这些话,即:主是被收养的,不是神真正的儿子;因此,祂被收养,是因为祂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或忍受十字架的死亡;殊不知,这些话涉及祂凭自己的能力从祂的人身与地狱争战,并战胜了它们,还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与祂自己里面的真正神性合一,从而使它成为神性;如果绝对的自由没有留给祂的人身,那么这一切事是绝无可能成就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何以赛亚书中说:“如果祂以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自由属于爱,属于意愿,因而属于人的生命,表面上看,自由似乎是他自己的自我,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 145)一书。人必须有自由才能重生,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1937, 1947, 2876, 2881, 3145, 3158, 4031, 8700)。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法以其它方式被植入人,表面上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AC 2877, 2879, 2880, 8700)。凡被迫所行的,都不与人结合(AC 2875, 8700)。自我强迫来自自由,被强迫不是(AC 1937, 2881)。一切试探里面都有自由,但这种自由在人里面更内在地来自主,因此,他才会争战,想要获胜,而不是被打败,而没有自由,他不会这样做(AC 1937, 1947, 2881)。主独自并凭祂自己的能力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AC 1692, 1813, 2816, 4295, 8273, 9937)。因此,主唯独凭祂自己成为公义(AC 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主的最后试探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那时祂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祂通过这最后的审判征服了地狱,同时荣耀了祂的人身(AC 2776, 2803, 2813, 2814, 10655, 10659, 10828)。这一切都来自《属天的奥秘》,《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中的以下标题从中摘录的更多:人的自由(可参看NJHD 148, 149);总体上的试探(NJHD 196-200);主所受的试探(NJHD 201, 302)。

901.“因为他们的作为伴随着他们”表示他们拥有属灵生命,也就是天堂天使的生命。这从“作为”和“伴随着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是指属灵生命,就是天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对此,我们很快就会谈到);“伴随着他们”是指在他们里面,因为伴随任何人的东西当论及他的生命时,是指在他里面,可以说就是他自己;故经上说“伴随着他们”(follow with them),而不是说“跟随他们”(follow them)。“作为”表示人的生命,因为它们构成他的生命。事实上,人有思维和意愿,以及从这两者而来的行为。在人的思维里面,不在他意愿里面的东西还不在他里面。既在思维里面,也在意愿里面,却不在行为里面的东西的确进入这个人,形成他生命的初始;然而,它却出去并消失了,因为它没有被终止。但在人的意愿里面,并由此在行为里面的东西构成他的生命,并存留下来,无论它是邪恶还是良善。唯独思维并不构成人的生命,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能思考很多他不意愿的东西,因为他不爱它们。没有行为,人的思维和意愿并不构成他的生命,因为意愿不确定一个不确定的意愿就像变成蒸汽的水,因为它很容易因反对它的爱而改变。由此可见,作为,也就是意愿的行为表示人的生命。作为、爱、意愿和行为,以及人的生命构成一体(可参看AE 8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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