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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2734.那些活在肉身期间由于真正的婚姻之爱而在婚姻中找到幸福的人在来世也找到幸福。因此,他们在这一世所经历的幸福会延续到下一世(即来世),并在那里变成心智的一种合一,这种合一就含有天堂在里面。我被告知,由这合一产生的属天和属灵幸福的种类,仅仅最一般的,都数不清。
2735.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天堂的形像,当它在来世被代表时,这代表是通过眼睛所能看见,或头脑所能想象的最美丽的事物实现的。它以一个童女来代表,这童女具有难以形容的美丽,被亮云环绕,以至于可以说就是美丽本身的本质和形式。我被告知,在来世,一切美丽都来自婚姻之爱,它的情感和思维以似乎闪烁着红宝石和石榴石的钻石般的光环来代表。这些景象伴随着触动心智至内层的快乐。不过,一旦有任何淫乱的东西侵入,它们就消失不见。
2736.我被教导,真正的婚姻之爱就是住在智慧中的纯真本身。在天堂,那些过着婚姻之爱生活的人比其他人更有智慧;然而,当其他人看他们时,他们看上去就像小孩子,正处于春天的花季年龄;在这个阶段,凡他们所遇到的事,都给予他们喜乐和幸福。他们生活在至内层天堂,被称为纯真天堂。主通过这层天堂流入婚姻之爱,来自该天堂的天使与世上那些过着婚姻之爱生活的人同在,也与幼年的小孩子同在。
2737.对那些过着婚姻之爱生活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内层通过天堂甚至向主敞开,因为这爱从主经由人的至内层流入。他们从这爱的流注中拥有主的国度在里面,并由此为了主的国度而真正地爱孩子。因此,他们比其他任何人都乐于接受天堂之爱,也比其他任何人都更相爱,因为相爱从婚姻之爱流出,如同溪水从它的源头流出。
2738.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相爱不同于婚姻之爱。婚姻之爱在于渴望成为另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与那人合而为一;而相爱在于愿意别人比自己更好,如同父母对孩子的爱,以及那些寻求行善,但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因为在行善中找到快乐之人的爱。这种天使般的爱就源于婚姻之爱,并从这爱而生,如同孩子从父母而生;这也是为何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拥有这种爱。即便父母缺乏婚姻之爱,主也会将这爱保存在父母里面,以防止人类灭亡。
2739.各种不同的爱都是从天上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些爱就像父母对孩子的爱,弟兄姐妹彼此间的爱,其他亲属彼此间的爱,以及照着他们的亲密程度依次向下的其它爱。所有天堂社群都是照着唯独来自良善和真理,也就是来自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的这些爱而形成的。主以这种方式将这些社群联结起来,即:它们类似一个人,天堂因此也被称为大人。多样性是无法形容的,它们的起源和源头都可追溯到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这种合一就是天上的婚姻。这解释了为何世上的一切血缘关系和其它家庭关系都可追溯到婚姻,又为何不同种类的爱以同样的方式照着它们彼此间的亲密程度而衍生;但由于如今婚姻之爱不存在了,所以血缘关系和其它家庭关系的确是从婚姻中算出的,却没有反映爱的不同种类之间的关系,或说类似的爱的关系却不存在。在上古教会,爱的衍生物就具有这种性质;因此,他们一起住在天堂,可以说分为各个民族、宗族和家庭,它们都承认主是他们唯一的父母。
2740.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有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中才有可能。当一个人同时与多人结婚时,这爱是绝无可能的,因为婚姻之爱是相互和互惠的,一方的生命就住在另一方的生命里面,反之亦然,所以他们类似一个人。这样一种合一只有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在多人之间是不可能的;多人会撒裂这爱。上古教会成员是属天的,像天使那样感知良善和真理,每个男人都只有一位妻子。他们说,与一位妻子在一起,他们就感受到天上的快乐和幸福;仅仅提到娶多个妻子,就让他们不寒而栗,因为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从具有这种性质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这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没有读过吗?那起初造他们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所结合的,人不可分开。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这话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马太福音19:3-12)
2741.良善和真理不断从主流入每个人,所以真正的婚姻之爱也是如此;只是这爱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被接受。那接受它的是何性质,它就变成何种性质,或说它如何被接受,就变得如何。它在淫乱的人身上就变为淫乱,在通奸者身上就变为通奸;其天堂的幸福则转化为不洁的快乐,因而天堂沦为地狱。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这光照着这些物体的性质而被接受,并照着它们接受它的方式而变成蓝、红、黄、绿或暗色,甚至变成黑色。
2742.有些人拥有某种类似婚姻之爱的东西;而事实上,如果这些人不爱良善和真理,这种东西并不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它是一种看似婚姻之爱的爱,却是为了爱世界或爱自己,也就是说,为了他们可以在家里被人伺候,或保持稳定,生活安逸,在生病和年老时得到照顾,或为了照顾他们所爱的孩子。对有些人来说,婚姻之爱的这种表象被强加给他们,是出于对他们的配偶、名声,或恶果的惧怕;对有些人来说,是出于淫乱的爱,或说是不洁的情欲制造了这种表象。它在初期模仿婚姻之爱,因为那时,他们表现出某种类似纯真的东西,像小孩子那样一起玩耍,并感受到类似一点天堂喜乐的喜乐。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像享有婚姻之爱的配偶那样联结得越来越紧密,而是逐渐疏远。婚姻之爱在配偶双方身上也是不同的,可能多少存在于这个配偶身上,在另一个配偶身上则很少,或没有。由于这种不同,这爱对一方来说可能是天堂,而对另一方来说可能是地狱。在这方面,情感和接受是决定性因素,或说一个人对它的情感和接受它的方式决定了它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