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没有人能知道信本质上是什么,除非他知道仁是什么,哪里没有仁,哪里就没有信,因为仁与信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构成一体。事实上,人爱什么或珍视什么,什么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人相信什么,什么对他来说就是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仁与信有一个类似良善与真理那样的结合;这种结合的性质从前面(28-35节)关于良善与真理的说明清楚可知。
109.仁与信的结合还像人的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因为这些是接受良善与真理的两种官能,意愿接受良善,理解力接受真理。因此,这两种官能也接受仁与信,因为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众所周知,仁和信与人同住并在他里面;既然如此,那么它们只能在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中,因为一个人的全部生命都在那里,并来自那里。人也有记忆,但这只是外院,那些将要进入理解力和意愿的事物在那里集合。由此明显可知,仁与信有一个类似良善与真理那样的结合;这种结合的性质从前面关于良善与真理的说明清楚可知。
110.对一个人来说,当他意愿他所知道并察觉到的东西时,仁就与信结合;意愿与仁有关,知道并察觉与信有关。当人意愿并热爱他所知道并察觉到的东西时,信就进入他,并变成他的;在此之前,信在他之外。
111.对一个人来说,信不会变成信,除非它变成属灵的;它不会变成属灵的,除非它变得与爱有关。当人喜欢活出真理与良善,也就是说,喜欢照圣言所给出的诫命生活时,它才变得与爱有关。
112.信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构成人的属灵本质;因为它从属世本质,就是意愿真理不是为了真理,而是为了人自己的荣耀,名声或利益中抽离出来了。从这些东西中抽离出来的真理就是属灵的,因为它来自神性。从神性发出之物都是属灵的,这属灵之物通过爱与人结合,因为爱是属灵的结合。
113.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得很多,但当独自沉思时,他会抛弃那些与他的爱不一致的东西。因此,他的肉身生活结束后,就是当他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只有进入他的爱之物才留在他的灵里。其余的,死后都被视为异类;并且由于它们不属于他的爱,所以他会把它们逐出门外。之所以说在人的灵里,是因为人死后作为一个灵活着。
114.通过太阳的光和热可以对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形成某种概念。当太阳发出的光与热结合时,如春夏时的情形,地上的万物就会发芽、开花。但当这光里面没有热时,如冬天里的情形,地上的万物就会变得迟钝并凋亡。属灵之光实际上就是信之真理,属灵之热是爱。这一切能使人对教会成员在拥有与仁结合的信时是何性质形成某种概念,即:他就像一个花园和乐园;也能对他的信没有与仁结合时,他是何性质形成某种概念,即:他就像一片荒漠或冰雪覆盖的大地。
115.人们所说的属于信并被称为得救之信本身的信心或信靠,只要唯独来自信,就不是属灵的信心或信靠,而是属世的信心或信靠。属灵的信心或信靠从爱之良善,而非从与仁分离的信之真理那里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来自分离之信的信心是死的;因此,真正的信心对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来说,是不可能的。得救是由于主在父那里所拥有的功德,无论一个人的生活是什么样,这种信心并非来自真理。所有处于属灵之信的人都拥有这样的信心:他们靠主得救,因为他们相信,主降世将永生赐给那些相信祂所教导的诫命并照之生活的人;还相信主使他们重生,把他们变得适合天堂;祂独自出于纯粹的怜悯如此行,没有人的帮助。
116.相信圣言或教会教义的教导,却不照之生活,看上去好像是信;一些人也断言,他们因这信而得救。但没有人唯独因这信而得救,因为这是说服性的信仰。现在我来描述一下这种信。
117.当圣言和教会的教义被相信和热爱,不是为了真理和照之的生活,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利益、尊贵和博学的名声时,信就是说服性的。因此,那些持有这种信的人仰望的不是主和天堂,而是自己和世界。那些在世上具有雄心壮志和许多贪念的人比那些没有雄心壮志和这么多贪念的人更坚信教会教义的教导是真的。原因在于,对前者来说,教会的教义只是达到他们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并且越渴望目的,就越热爱并相信手段。而事情的真相是这样:他们越处在爱自己爱世界的火中,并出于这火说话、讲道和行动,就越受制于这种说服;然后,他们只知道事情就是这样。然而,当他们没有处在这些爱之火中时,就很少相信,许多人根本就不信。由此明显可知,这种说服性信仰是一种口头上,而非发自内心的信;所以,它本身根本就不是信。
118.那些持有说服性信仰的人没有任何内在光照使他们知道他们的教导是真还是假。事实上,他们也不关心这一点,只要普通人相信他们就行了;因为他们没有为了真理而对真理的情感。如果他们被剥夺了尊贵和利益,那么只要不危及他们的名声,他们就会从信中退出。因为说服性的信仰不在人之内,而是站在外面,只在记忆中;当人教导它时,就把它从记忆中取出来。因此,死后这种信及其真理就会消失。因为那时,只有在人之内,也就是植根于良善,因而变成生活的一部分的那种信才会保留下来。
119.马太福音中的这些人就表示那些持有说服性信仰的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 23)
路加福音: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 27)
他们也由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来表示,马太福音:
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 12)
“灯里的油”是指信里面的爱之良善。
《属天的奥秘》摘录
120.人们若不知道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并且这两者若要产生某种事物,就必须结合在一起,就不知道教会的一切都与信和爱有关,并且这两者必须结合在一起,以便教会能存在于人类当中(7752-7762, 9186, 9224节)。符合神性秩序的宇宙万物都与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2451, 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 10555节)。真理属于信,良善属于爱(4352, 4997, 7178, 10367节)。这就是该教义论述良善和真理的原因(11-27节)。因此,从所引证的内容能得出关于信和爱的结论;还能得知它们结合时是何性质,它们没有结合时又是何性质,只需把良善换成爱,把真理换成信,并相应地加以应用。
人们若不知道人里面的一切都与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两者的结合有关,以便人能成为真正的人,就不会清楚知道教会的一切都与信和爱,以及两者的结合有关,以便教会能在人里面(2231, 7752, 7753, 7754, 9224, 9995, 10122节)。人有两种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另一种被称为意愿(641, 803, 3539, 3623节)。理解力是为接受真理,因而接受信的事物而设的;意愿是为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事物而设的(9300, 9930, 10064节)。这就是该教义也论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原因;因为从所引证的内容能得出关于信和爱的结论,还能得知它们结合时是何性质,它们不结合时又是何性质,只要想到活在意愿中的爱和活在理解力中的信。
人们不可能知道何为属灵之信和属灵之爱,除非他们知道人拥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或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天堂的一切都与内在人有关,世界的一切都与外在人有关,它们的结合就像灵界与自然界的结合(4292, 4570, 5013, 6055节)。人拥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内在人是属灵人,外在人是属世人(978, 1015, 4459, 6309, 9701-9709节)。真正的信是属灵的;因此,信若住在内在人里面,就是真正的信;这同样适用于爱(1594, 3987, 8078节)。人越爱属于信的真理,这些真理就变得越属灵(1594, 3987节)。这就是论述内在人和外在人的原因(36-53节),因为从所引证的内容能得出关于信和爱的结论,还能得知它们属灵时是何性质,不属灵时又是何性质;因此,哪种信和爱能创造一个教会,哪种信和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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