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有些人里面有一种婚姻之爱的形像。然而,除非他们专注于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否则,这不是婚姻之爱,只是一种出于种种因素而看似婚姻之爱的爱,如:他们想在家里被伺候,获得安全感,得到安宁或悠闲;患病或年老时有人照顾;照料他们所爱的孩子。有些人受到制约是因为惧怕对方,或害怕丧失名声,或其它不好的后果;有些人则受到控制欲的束缚。此外,婚姻之爱在配偶双方里面也可能不同,一方的爱可能多点,而另一方的爱可能少点,甚至没有。由于这种不同,故对一方来说可能是天堂,而对另一方来说却可能是地狱。
382a.纯正的婚姻之爱在至内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处于纯真。低层天堂的天使也处于婚姻之爱,但前提是他们处于纯真。因为就本身而言,婚姻之爱就是一种纯真的状态。这就是为何处于婚姻之爱的配偶共同享受天上的快乐,这快乐在他们的心智面前几乎就像小孩子之间那种天真无邪的嬉戏;没有不令他们快乐的事物,因为天堂及其喜乐流入他们生命的最细微之处。由于同样的原因,婚姻之爱在天堂被表现为最漂亮、可爱的事物。我曾看见它被表现为一个美到无法描述、被明亮的白云围绕的少女。我被告知,在天堂,天使的一切美丽都出自婚姻之爱。从这爱流出的情感与思维被表现为钻石般的光环,闪闪发光,如同红宝石或红玉所放射的光芒,并伴随着感染心智内层的快乐。一言以蔽之,天堂本身在婚姻之爱中表现自己,因为对天使来说,天堂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正是这种结合构成婚姻之爱。
382b.天堂婚姻与地上婚姻的不同之处在于,地上的婚姻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繁衍后代,而天堂的婚姻则没有这个目的,因为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繁衍取代了后代的繁衍。前者之所以取代后者,是因为在天堂,婚姻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如前所示;由于在该婚姻中,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最受喜爱,故这些就是天堂婚姻所繁衍的。因此,在圣言中,出生和生殖表示属灵的出生和生殖,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出生和生殖;母亲和父亲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就是那生殖的;儿子和女儿表示所生的真理和良善;女婿和儿媳表示这些(后代)的结合,等等。由此可见,天堂的婚姻不同于地上的婚姻。在天堂,嫁娶是属灵的,严格来说不能叫嫁娶,而应叫心智的结合,因为它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但地上有嫁娶,因为它们不仅涉及灵,还涉及肉体。由于天堂没有嫁娶,所以那里的配偶不叫“丈夫”和“妻子”;而是照两个心智合二为一的天使观念,每个配偶都通过一个表示彼此互属的名字来标示对方。这表明当如何理解主对于嫁娶所说的话(路加福音20:35-36)。
注:怀孕、生产、出生和生殖表示属灵的事件,就是诸如属于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的那类事(613, 1145, 1255, 2020, 2584, 3860, 3868, 4070, 4668, 6239, 8042, 9325, 10249节)。因此,生殖和出生表示通过信和爱重生和再生(5160, 5598, 9042, 9845节)。母亲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父亲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儿子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因而表示真理(489, 491, 533,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女儿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因而表示良善(489-491, 2362, 3963, 6729, 6775, 6778, 9055节)。女婿表示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的真理(2389节)。儿媳表示与其真理有关的良善(4843节)。
383.我还蒙允许看见在众天堂,婚姻是如何缔结的。在整个天堂,相似者聚在一起,相异者则分离;所以天堂里的每个社群都是由相似者组成的。同类能吸引同类不是凭他们自己,而是靠着主(参看41-45节)。同样,当配偶双方的心智能合而为一时,他们就被吸引到一起。所以他们一见衷情,深深相爱,视彼此为婚姻伴侣,并步入婚姻。因此,在天堂,一切婚姻唯独出自主。他们也举办婚宴;许多人聚在一起庆祝;不过,这些婚宴在不同的社群各不相同。
384.地上的婚姻是人类的苗床,也是天堂天使的苗床,正如前面所说,天堂来自人类;而且这些婚姻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也就是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主的神性主要流入婚姻之爱,故在天堂天使眼中,地上的婚姻是最为神圣的。另一方面,奸淫因是婚姻之爱的对立面,故被天使视为亵渎。事实上,天使在婚姻中看到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也就是天堂;在奸淫中则看到虚假与邪恶的婚姻,也就是地狱。所以,他们甚至一听见有人提及奸淫,便转身离开。这就是为何天堂向出于快乐犯奸淫的人关闭。一旦天堂被关闭,人就不再承认神性,也不再承认教会的信仰。我蒙允许从地狱所放射的气场发觉,凡陷入地狱的人都与婚姻之爱对立。地狱所放射的气场就像瓦解并摧毁婚姻的一种无休止的努力。这表明在地狱,占主导地位的快乐是奸淫的快乐,奸淫的快乐则是摧毁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快乐,而这种结合构成天堂。由此可知,奸淫的快乐是一种地狱的快乐,与婚姻的快乐,也就是天堂的快乐截然对立。
注:奸淫是亵渎(9961, 10174节)。天堂向奸淫者关闭(2750节)。那些在奸淫中体验快乐的人不能上天堂(539, 2733, 2747-2749, 2751, 10175节)。奸淫者都很残忍,缺乏宗教信仰(824, 2747, 2748节)。奸淫者的观念是淫秽的(2747, 2748节)。在来世,他们喜欢淫秽,并陷入淫秽的地狱(2755, 5394, 5722节)。在圣言中,奸淫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卖淫表示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 3399, 4865, 8904, 10648节)。
385.有些灵人因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骚扰我。他们通过一种相当微妙柔和、几乎如同波浪的流注而如此行,这种流注具有诚实灵人的特征;但我发觉,他们里面有狡诈和其它类似邪恶,促使他们去诱惑和欺骗。最后,我与其中一人交谈;被告知,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首领。我发觉他的思维观念里有某种淫荡成分,于是便用能立刻充分表达我观点的属灵语言和代表与他谈论婚姻。他说,活在肉身时,他根本不拿淫行当回事。我蒙允许告诉他,淫行是令人发指的,尽管在像他那样的人眼里,它们看上去不是这样,甚至由于它们那有吸引力的诱人快乐而看似可允许。它们是令人发指的,对此,他从这一事实是能够知道的:婚姻是人类的苗床,因而也是天国的苗床;因此,绝不可侵犯婚姻,必须视之为神圣。他也可从以下事实知道这一点,即:他必知道自己现身在灵界,处于一种觉知的状态,故能察觉婚姻之爱从主那里经由天堂降下来;而相爱,也就是天堂的根基,便来源于婚姻之爱,如来源于父母。还有一个事实是,奸淫者仅仅接近天上的社群,便觉察到自己的恶臭,从那里栽向地狱。他至少应该知道,侵犯婚姻违反神性律法,违反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也违反真正的理性之光,因为这既违反神性秩序,也违反人性秩序,更不用说其它考量了。可他回答说,他活在肉身时从未这样想过。他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被告知,不可如此推理真理;因为推理会替人以之为快乐的事物辩护,因而替人的邪恶与虚假辩护;他当首先思考所告诉他的这些事,因为它们都是真理;或至少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举世公认的原则思考它们。因此,他该想一想,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欺骗他所爱的妻子(每个人在结婚初期都爱自己的妻子),那么当他对此怒不可遏,并说出自己的感受时,他自己会不会憎恨通奸?身为一个有才能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比其他人更坚定地反对通奸,甚至诅咒它们堕入地狱?
386.我曾被指示婚姻之爱的快乐如何通向天堂,奸淫的快乐如何通向地狱。通向天堂的婚姻之爱之路通向不断增长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直到它们数不胜数,无法描述。它们越内在,就越数不胜数,越无法描述,直到它们抵达至内层或纯真天堂的祝福和幸福的状态。这一切通过最大的自由实现,因为一切自由皆出自爱;因此,最大的自由出自婚姻之爱,这爱是天堂之爱的本质或天堂之爱本身。另一方面,奸淫之路通向地狱,并逐渐通向最低层的地狱,那里只有悲惨、恐怖之物。奸淫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等待他们的,就是这种命运。我们所说的奸淫者,指的是那些在淫行中感觉到快乐,在婚姻却感觉不到快乐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