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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发布时间:2024-05-02  阅读:5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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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托弗·史密斯牧师1987年讲道

请听《约翰福音》第 8 章中记载的主的话语,其中讲述了清晨被捉奸的妇人的故事:

耶稣又回到圣殿。众百姓都到祂那里去,祂就坐下,教导他们。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犯奸淫时被捉的女人来,叫她站在当中,然后对耶稣说:“老师,这女人是正在犯奸淫的时候被捉到的。摩西在律法书上命令我们把这样的女人用石头打死。那么,你怎么说呢?”他们说这话是要试探耶稣,要抓到控告祂的把柄。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好像没有听见。

他们还是不住地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于是祂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因良心发现,一个一个都走开了,从年纪最大的开始,直到最后一个。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仍然站在中间的女人。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教义之生活篇》92-98节:

每个人从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都知道,人的自我或自我中心(proprium)自他出生时就是邪恶;这就是他出于与生俱来的欲望热爱并卷入邪恶的原因。这就是为何他渴望报复、欺诈、诽谤和奸淫。而且,除非他思想这些邪恶是罪,并因此抵制它们,否则只要他的名声,因而他的荣誉和利益不受威胁,他一有机会就会犯下它们。还要想一想,人若没有宗教信仰,就会出于快乐去做这些事。

由于人的这种自我或自我中心构成他生命的主根,所以显而易见,若不拔除这根,植入新根以取代之,一个人会成为哪种树。他会成为一棵腐朽的树,论到这树,经上说:它必被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7:19)。这根不会被除去,新根也不会取代它的位置,除非这个人看到构成这根的邪恶对他的灵魂是有害的,并因此想要逐出它们。然而,由于这些邪恶属于人的自我或自我中心,因而给予他快乐,所以他若不反对他的意愿,面对抗争或反对,因而若不通过战斗,就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如此争战的人从里面或内在自我行动,并反对构成恶根的欲望,因为人若与某事争战,就不意愿它,渴望就是意愿。由此可见,只有通过争战才能挖出恶根。

任何人与邪恶进行战斗,并由此移走它们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取而代之,此人也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这良善看到面前的邪恶,并发现它是属地狱的,极其可怕,因此不仅避开它,还反感它,最终憎恶它。

只有人们放任自己的欲望,故意纵容它们,或顽固弃绝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这场争战才是艰难的。否则,这争战并不难。人们只需一周一次,或一月两次抵制他们所倾向的邪恶,就会感觉到变化。

“妇人,那些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任何人定你的罪吗?” 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这个女人违背了第六条诫命——不可奸淫。毫无疑问,她是有罪的。然而,主说祂没有定她的罪,没有审判她。译为定罪的希腊文意思是宣判。主并没有轻视她的奸情,说这并不重要。相反,主是说祂不会判她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

事实是,主不会定任何人的罪。在《约翰福音》同一章的后面,祂说:我不审判任何人。(注:约翰福音8:15)虽然主没有对任何人进行审判或宣判,但人们仍然被定罪,被判处永远生活在地狱里。史威登堡看到,地狱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地方。他们是如何到达那里的呢?是谁在定罪呢?答案是人自己。地狱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给自己定罪,从而到那里去的。主颁布了十诫,因为祂提供了评判我们适合上天堂还是下地狱的标准,所以表象上看,似乎是祂在定我们的罪——“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带给地上和平,我来并不是带来和平,而是剑。(注:马太福音10:34)通过从祂口中发出的剑,我们要么得救,要么被定罪——如果我们使用这把剑,我们就得救,如果我们不使用,我们就被定罪。

当我们接受并确认我们不洁的爱,接受那些我们所喜欢的来自遗传的事物时,我们就会被定罪。正是从这一根源出发,我们有爱上各种邪恶的倾向。而这些邪恶是有吸引力的。我们爱它们,就是因为它们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一种地狱般的、自我满足的快乐,但仍然是一种快乐,因此是愉悦的、令人向往的。这种快乐足以强烈到让我们违背自己的信仰,不仅在思想上,甚至在行动上故意违背主的直接命令。

这个女人是在通奸的行为中被抓到的。这个“站在当中的女人”,或者更具体地说,她的奸淫行为代表了作恶的快乐。但那些控告她的人呢?他们是伪君子。他们对她的通奸行为根本不感兴趣。他们对伸张正义,让这个女人按照律法受到惩罚不感兴趣。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是被仇恨驱使的——仇恨主,仇恨主揭露他们的虚伪,仇恨主所宣讲的救赎之道。如果他们真的想伸张正义,他们就会把(和这个女人通奸的)男人也抓来,因为他也是在行淫时被抓的。摩西律法规定,在通奸的情况下,有罪的双方都要被处死。这些人只是假装对正义感兴趣。事实上,由于他们的憎恨,他们正在设下圈套,让耶稣在人们的眼中名誉扫地。

对邪恶的爱在各方面都可以看到,不仅在中间的女人身上,还在控告她的人身上看到。男人们对邪恶的爱,虽然表面上是为了伸张正义,但似乎比这个女人对邪恶的爱更为严重。他们表现出了一种虐待狂式的对残忍的爱。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寻找报复的机会,以便在事实上谴责主。

面对这个犯奸淫被抓的女人,面对周围控告她的人的真实意图,主做了什么? 祂弯下腰,用手指在地上写字。通过在圣殿院子的地上写字,主是在应验耶利米书的预言——离我而去的,他们必被写在地里,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注:耶利米书17:13)。

我们被告知,被写在地上,是因生命状态而被定罪。第二次被写在地上,是对那些控告这个女人的人的特殊生命状态的定罪。他们犯的是属灵意义上的奸淫。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之良善、歪曲圣言之真理的人,因此也是那些玷污教会之良善、歪曲教会之真理的人。属灵意义上的奸淫,就是玷污良善、歪曲真理。因此,主也称那个民族为“奸淫罪恶的世代”(注:马可福音8:38)。

当时,没有人意识到主弯腰用手指在地上写字时究竟在做什么。祂不是在施以宣判,不是在施以惩罚,但肯定是在施以判断。主有多少次对我们进行判断? 我们有多少次来到主面前说:"我们承认我们犯了罪,在你面前行了悖逆的事。但现在,主啊,我们愿意全心全意归向你。当主发现我们像那个女人或带她来见主的男人们一样,看到我们犯了罪,做了不正当的事,祂会怎么做呢?

在任何时候,我们的生命状态都不会绝望到主无法拯救或帮助我们的地步。因此主说:我的膀臂岂是过短,不能救赎吗(注:以赛亚书50:2)?主是如何对待那些自以为义、把妇人拽到祂脚前的人的呢? 祂不仅对妇人温柔,对文士和法利赛人也是如此。祂用自己的沉默和弯腰在地上写字的无声举动帮助他们。当我们觉得主沉默时,当祂似乎没有回应我们的祷告时,这很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生命处于一种被定罪的状态。就像那些站在地上看着主的人一样,我们其实得到了回应,但却意识不到,认识不到。即便如此,我们仍要继续祷告,继续求主给我们答复,主会打破我们误解的沉默——他们继续问祂,祂就站起来,对他们说 :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就先拿石头打她。祂又弯腰在地上写字。那些人听了,良心受到谴责,就一个一个地出去了。

我们可以想象,当主注视那些控告这妇人的人时,祂那平和的眼神、坚定的目光。他们满心期待着复仇。根据他们对主的了解,主很可能会说一些仁慈的话,让这个女人自由。然后他们就会定祂的罪,说祂亵渎摩西的律法。但如果祂说必须按照律法的要求用石头打死这个女人,他们就会得意洋洋地要求祂回答,为什么在其它情况下不维护摩西的律法。他们设计了一个绝妙的圈套。他们满怀仇恨,误解了祂的沉默。他们误解了祂在地上写的字。当主在回答他们之前短暂地看了他们一眼时,他们很可能没有什么羞耻感。

主做了什么,最终触动了他们? 祂触动了他们的良心。所有人都有良心。我们不可能生来没有被赋予良心。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尽力忽视良心,埋葬它,但它仍然存在。只要我们还在世上,主总是能够触动它,帮助我们不再犯罪。结果就是——当我们试图游向安全的海岸时,过去的任何罪都不会成为缠住我们脚踝的死物。我们随时都可以离开,不再犯罪。

什么是罪? 就是做一些我们明知是邪恶的事,我们明知是违背圣言教导的事。那个陷入奸淫的女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个女人知道自己在犯罪,但她仍然在做。面对她所知道的错误,她一定以某种方式为自己辩解,好让自己享受做这件事的快乐。她可能会有哪些理由呢?她的丈夫很残忍。她的婚姻是个错误。这是第一个欣赏她、对她温柔的男人。或者,她可能告诉自己,她的通奸关系是一个很好的秘密,没有人会知道,因此没有人会因此受到伤害。

那么,我们自己的“自以为义”又怎样呢? 如果我们拿起纸和笔,列出自己的五项罪,又会怎样呢?一开始,我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很难想出第一条。但这恰恰表明了我们何等自以为义。如果问别人我们的罪是什么,他们可能很容易就会列出五条,首先是自负和麻木不仁。除非我们审视自己,否则我们永远不会意识到自己的罪,更不用说意识到回避它们的必要性。这种情况下,我们会一直沉浸在它们之中,我们的生命状态就会处于一种定罪的状态。我们定自己的罪,没有人可以责怪,只能怪我们自己。

主没有给那个被捉奸的女人定罪。祂也没有定我们的罪。相反,祂是来拯救我们的。因此,祂每天都给我们机会不再犯罪。每天,我们都有机会改变一些行为方式,从而有利于我们的属灵健康。影响我们的地狱可能很快会认同(这些行为方式需要改变),然后指出这是一件多么无望的事——我已经这样做这么久了我以前尝试过改变,但失败了。但是,面对这种什么都不做的试探,当我们找到一件事,仅仅是一件事,并在今天改变它,或者至少开始抵制时,潜在的失败就很容易变成胜利。主向我们保证,哪怕是一周一次,一个月两次,只要我们抵制我们所倾向的邪恶,我们就会感受到改变。

当主吩咐那妇人去,不要再犯罪时,祂说的是她与另一个男人的通奸关系。她不能再犯了。要结束她的奸情,也许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甚至是痛苦。这可能比坐下来,用手中的尖刀砍掉自己的脚还要痛苦,还要困难。然而,主警告我们不要再犯罪时需要做什么,祂说:如果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使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扔掉(注:马太福音18:8)。这样的时候,我们需要祂的帮助——“凡劳苦担重担的人都到我这里来,我要使你们得安息(注:马太福音11:28)。有了祂的帮助,我们就能做到。是的,这会很痛苦,但祂会在那里。祂承受我们的悲伤,背负我们的忧愁。这是可以做到的。否则,主不会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还有其它选择吗?主神说:我不喜欢有任何人死亡,所以你们当回转,要存活!(注:以西结书18:32

去吧,不要再犯罪了。阿门。

 

Michael听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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