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爱邻舍或仁爱(第五部分)
一切属灵真理都视仁爱为它们的始与终,或说它们的基本原则和目标(4353节)。教会的教义毫无意义,除非它们视仁爱为它们的目的(2049, 2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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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4353)本节(注:创世记33:4)总体上论述了“以扫”所表神性属世良善(Divine Natural Good)与“雅各”所表属世真理(Natural Truth)的结合;不过,接下来的几节详细论述了这种结合。关于这种结合本身,正是该结合实现人的重生;因为人通过以下事实重生:他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结合,也就是属于信仰的事物与属于仁爱的事物结合。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充分描述了这个过程。诚然,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如何使其属世层变成神性,因而如何将神性良善联结到属世层里面的真理上。不过,由于人的重生是主荣耀的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节),所以这种重生同时也是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还由于相比获得主荣耀的概念,人更容易获得重生的概念。主的荣耀可通过人的重生来说明。
从所给出的解释明显可知,藉以实现重生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一个越来越向内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真理逐渐越来越内在地与良善结合。因为重生的目的是:内在人能与外在人结合,因而属灵人能通过理性人与属世人结合。没有这二者的结合,就没有重生。这种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良善首先被联结到属世层里面的真理上;因为属世层必须作为基础层面存在,属世层里面的事物必须与它们之上的事物相对应。这就是为何当属世层正在重生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的原因。因为属灵层首先与属世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结合,然后通过这些与那些更外在的事物结合。人的内在也无法与其外在结合,除非外在里面的真理变成真理的良善,也就是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节)。只有那时它们才能首次结合,因为主通过祂的内在人,事实上通过那里的良善流入人里面。这种良善能与外在人里面的良善结合,但不能直接与真理结合。
由此可见,在理性人与属世人,或内在人与外在人能够结合之前,人里面的真理必须首先变成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至于真理如何变成真理的良善,凡注意这一点的人必能清楚看出来。一切神性真理皆关注这两条诫命:爱神高于一切,爱邻如己。真理就源于这两条诫命并为之而存在,并且这两条诫命也是真理所通向的目的,无论是远还是近。因此,当真理被付诸行动时,它们就逐渐被引入其初始和目的,也就是说,被引入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真理由此变成良善,也就是所谓的真理之良善。当这一切发生时,真理就能与内在人结合,这种结合随着越来越内在的真理被植入在这良善里面而逐渐变得越来越内在。行为首先到来,人对它的意愿随之而来。因为人出于理解力所行的,他最后会出于意愿来行,直到最终作为一种习惯而具有它。当这一点达到时,它就被引入理性人或内在人;一旦它被引入,此人就不再出于真理,而是出于良善行善。因为他现在开始感受到它里面的某种祝福,可以说是某种天上的事物。这一切在他死后仍留在他身上,主通过它将其举升天堂。
(AC2049)“从不属你种的一切外人”(注:创世记17:12,和合本修订版: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或是用银子从外人买来而不是你后裔生的,都要在生下来的第八日受割礼)表示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外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外人”是指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因而没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之良善和真理。“外人”也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1097节);尽管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内的人。然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主的教会,所以“外人”表示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的人,如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可能拥有真理,但没有信之真理。他们的真理类似十诫,即: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他人的东西,以及要敬拜神。然而,信之真理是涉及永生、主的国和主自己的一切教义教导。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可能知道这些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圣言。
这些人就是虽“不属你种”,但要一同受割礼,也就是洁净的“外人”所表示的人。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和教会之内的人一样能被洁净,这种洁净由他们受割礼来代表。当他们抛弃污秽的爱,彼此生活在仁爱中时,就被洁净;这时,他们活在真理中,因为一切真理都与仁爱有关;但这些真理属于上述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种。那些活在这些真理中的人很容易吸收信之真理,即便活在肉身时没有吸收,在来世也会吸收,因为信之真理是仁爱的内在真理。事实上,这时,他们只喜欢被引入仁爱的内在真理。构成主国度的,就是仁爱的内在真理。
在来世,仅仅知道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不算什么,因为就连最坏的人,甚至地狱里的人也能拥有这些知识,有时知道的比其他人还多。重要的是照这些认知或知识去生活,因为一切认知或知识都以生活为目的。学习知识若不是为了生活,那么这些知识将毫无用处,仅仅使人们可以谈论它们,由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升到高位,赢得好名声,积聚财富。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认知或知识的生活无非是仁爱的生活。事实上,律法和先知,也就是信的整个教义,连同它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在于爱主和爱邻,谁都能从主的话(马太福音22:34-39;马可福音12:28-35)清楚看到这一点。
尽管如此,教义,也就是信仰的认知或知识对仁爱生活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它们,仁爱的生活无法形成。死后拯救一个人的,就是这种生活,绝不是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生活,因为没有仁爱,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的生活。过着一种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就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没有人能通过其它任何生活而与主结合。由此也清楚可知,信之真理若不植入仁爱,决不能被承认为真理;也就是说,承认被人们大量谈论的真理是不可能的,除非表面上或口头上,因为人们从内在,或从心里否认真理。如前所述,一切信之真理都以仁爱为目的,如果仁爱不存在于它们里面,那么它们就会从内在被弃绝。当外层被除去(如在来世的情形)时,内层的性质就显而易见了,即:它们与一切信之真理完全相反。如果人们活在肉身期间缺乏仁爱的生活,也就是缺乏相爱,那么在来世接受它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在世上所过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厌恶并憎恨相爱。这些人仅仅靠近过着相爱生活的社群就会颤抖、战栗,感到痛苦。
这些人虽出生在教会,但仍被称为“身心未受割礼的外人”,他们不可进入圣所,也就是主的国度。以西结书所指的就是他们: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都不可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7, 9)
同一先知书: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以西结书31:18)
这论及法老,法老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要与他们一同下到地府的“伊甸诸树”也表示记忆知识,不过是信仰认知的记忆知识。由此明显可知,“未受割礼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一个纵情于污秽的爱和伴随这些爱的生活之人。
(AC2116)至于成为公义或称义,情况并不像人们通常所以为的那样。他们以为,当人们“相信”或说成为信徒时(即便在临终的最后一刻),无论他们在整个一生中是否犯下邪恶和可耻的行为,一切邪恶和罪就都被洗去并完全清除。然而,我已得到充分指教: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所思所行的邪恶,哪怕最小的,都不会被洗去并完全清除;相反,一切都会保留下来,直至最小细节。
真相是:对那些密谋并实施过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行为,因而缺乏仁爱生活的人来说,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由此获得的生命。事实上,该生命的每一个细节都会保留下来,并逐渐重现,也就是说,一个接一个地回到他们那里。这就是他们在地狱所受折磨的源头。而对那些过着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生活之人来说,他们生活的邪恶也都保留下来;但这些邪恶会被他们活在世上时通过仁爱的生活从主那里获得的良善缓和,他们由此被提入天堂。事实上,他们远离他们所拥有的属于他们的邪恶,以至于这些邪恶不会出现。在来世,那些因邪恶没有出现而不相信自己仍有邪恶在里面的人就被带回这些邪恶,直到他们知道,事情果真是这样。然后,他们就再次被提入天堂。
这就是变成公义或称义的意思,因为人们以这种方式不再承认自己的公义,而是承认主的公义。有些人说,有信的人会得救,这是对的;但当圣言论及“信”时,“信”实际上是指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而是指基于爱和仁的一种生活。信的教义和教条不是信本身,只是信的一部分,因为它们的每一点和全部,都是为了一个人可以变成它们所教导的那种人而存在的。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一切律法和先知,也就是整个信之教义,都在于爱神和爱邻(马太福音 22:34-39; 马可福音12:28-35)。决没有真正为信的其它任何信了……天堂本身在于对主之爱和相爱(537, 547, 553, 1112, 20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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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与世人和天使的同在取决于他们的爱和仁的状态(904, 981节)。仁爱是神的形像(1013节)。对主之爱,因而主自己就在仁爱里面,尽管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2227, 5066, 5067节)。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被接纳为世上和天上的公民(1121节)。仁之良善不可侵犯,或说不可伤害任何仁之良善(23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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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904)“神对挪亚说话”(注:创世记8:15-16,和合本修订版:神对挪亚说:你同你的妻子、儿子、媳妇都要出方舟)表示主与该教会成员的同在,这从圣言的内义清楚看出来。主对每个人说话,因为凡人所意愿和思考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至少有两个恶灵和两位天使与每个人同在。恶灵激活他的邪恶,而天使则灌输良善和真理。天使所灌输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主的;主以这种方式不断对人说话,只是与这个人说话迥然不同于与那个人说话。对那些让自己被恶灵带走的人来说,主说话时仿佛不在场,或离得太远,以至于几乎不能说祂在说话。但对那些正被主引领的人来说,祂如同一个完全在场的人那样说话。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没有人能思考任何良善和真理,除非从主。
主的同在取决于一个人爱邻舍和拥有信仰的程度。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因为祂存在于一切良善中,而不是存在于没有爱的所谓信仰中。没有爱和仁的信是被割裂或分离之物。哪里有结合,哪里必有结合的媒介,这媒介只能是爱和仁。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主怜悯每个人,爱每个人,希望让每个人永远幸福。因此,人若缺乏使他怜悯别人,爱他们,希望让他们幸福的那种爱,就无法与主结合,因为他一点也不像祂,决不是祂的形像。以信的名义仰望主,同时却又憎恨邻舍,等于不但站得远远的,而且在他自己与主之间还有一道地狱般的鸿沟;他若想再靠近一点,就会掉进这个鸿沟,因为正是对邻舍的憎恨构成了介于中间的地狱般的鸿沟。
一旦人开始爱邻舍,主就与他同在。主存在于爱中;人拥有爱到何等程度,主的同在就到何等程度;主的同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对人说话。人只知道他从自己思考;殊不知,他并没有从自己获得一个思维观念,甚至没有获得一个观念的一丝一毫。相反,他通过恶灵从地狱获得邪恶和虚假,通过天使从主获得良善和真理。这就是流注,人的生命,因而其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都经由这个渠道而来。从这一切考虑清楚可知“神对挪亚说话”表示什么。祂对某人说是一回事(如创世记1:29; 3:13-14, 17; 4:6, 9, 15; 6:13; 7:1),而祂对某人说话是另一回事。此处祂“对挪亚说话”表示祂同在,因为现在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他已经被赋予仁爱。
(AC981)“神赐福”(创世记9:1,和合本修订版: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这地)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就外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世俗和肉体的好处。这也是所有局限于外在意义的人对圣言的解释,如古今的犹太人,以及基督徒,尤其现在的基督徒。因此,他们认为神性赐福在于财富、富有一切和个人荣耀。但就内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属灵和属天的良善,这种赐福唯有主赐下,也只能由主赐下;这就是为何“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主的同在和恩典就带有这类赐福,就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在里面。之所以说同在,是因为主只在仁爱中同在,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的属灵人,他出于仁爱行事。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人越远离仁爱,主的同在程度就越低,可以说越不在场,也就是说,主就越遥远。
至于为何提到的是“恩典”(grace),而不是“怜悯”(mercy),原因(我猜测,这原因至今不为人知)在于,属天人不谈论恩典,只谈论怜悯;而属灵人不谈论怜悯,只谈论恩典。这种差别来源于以下事实:属天人承认人类全然不洁,本身由粪便构成,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乞求(implore)主的怜悯,因为怜悯适合有这种感觉的人,或说适合这种情况。
然而,属灵人尽管也知道(know)人类具有这种性质,却不承认(acknowledge),因为他们仍坚持并热爱他们的自我,故很难提及怜悯,却很容易提及恩典。这种言语上的差别是由谦卑的差别造成的。人越爱自己,认为他能凭自己行善,因而配得救赎,就越不能乞求主的怜悯。有些人之所以能乞求恩典,是因为这成了一种习惯的说话方式;其中几乎没有主的东西,却有大量自我的东西。当呼求“主的恩典”时,谁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一点。
(AC1013)“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注:创世记9:6,和合本修订版: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表示仁爱,也就是神的形像。这是随前面的阐述而来的一个结果。前一节论述了“血”所表示的仁爱,“不流人血”表示不可毁灭它。接下来的这句话,即“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清楚表明,仁爱是神的形像。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神的形像是什么。人们说,神的形像已经在被他们称为亚当的第一个人身上丧失了。他们还说,亚当以前拥有神的形像在自己里面,而这个形像具有他们所不知道的某种完整。完整的确存在,因为“亚当”或“人”表示上古教会,也就是属天人,它拥有后来的教会所没有的感知。因此,它也是主的样式。主的样式表示对祂的爱。
后来,随着时间推移,这个教会灭亡了,这时主创造了一个新教会;它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是一个属灵教会。该教会不是主的样式,而是主的形像。“形像”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或仁爱,如前所示(50-51节)。该教会凭属灵之爱或仁爱而成为主的形像,这一事实从本节明显看出来;而仁爱本身是主的形像,这一事实从经上的话明显看出来,即“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也就是说,仁爱本身使他成为神的形像。仁爱是神的形像,这一点从爱或仁的真正本质看得最清楚。除了爱和仁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任何人成为一个形像和一个样式。正是爱和仁的本质使两个人可以说合而为一。当一个人爱人如己,甚至胜己时,他就会在自己里面看到别人,在别人里面看到自己。只要把注意力转向爱,或转向那些彼此相爱的人,谁都能明白这一点。一方的意愿是另一方的意愿,他们内心仿佛结合在一起,仅仅身体彼此分离。
对主的爱使人与主合一,也就是成为祂的一个样式;仁爱或对邻之爱也使他与主合一,但成为一个形像。形像不是样式,而是接近或依照样式。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这样描述爱所产生的这种“合一”:我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21-23)
这种“合一”就是一些人心目中的神秘结合,这种结合唯独通过爱实现。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19-23)
由此清楚可知,正是爱在进行结合,主既在爱祂的人那里,也在爱邻舍的人那里作祂的住所,因为爱邻就是爱主。
作成一个样式和一个形像的这种结合在人类当中不那么容易看出来,但在天堂能看到,那里的所有天使都凭他们的相爱可以说为一。由许多天使组成的每个社群仿佛是一个人。所有社群一起,也就是整个天堂,构成一个人,也被称为大人(参看457, 550节)。整个天堂就是主的一个样式,因为主是那里所有人的全部。每个社群也是一个样式,每位天使同样如此。属天天使是样式,属灵天使是形像。因此,天堂是由和天使一样多的主的样式构成的,这种构成唯独通过相爱实现,相爱就是爱人胜己(参看548, 549节)。情况是这样:天堂总体上,或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要成为一个样式,那它的各个部分,也就是个体天使,就必须是样式,或接近样式的形像。除非总体由类似它自己的部分构成,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构成一体的总体。从这些事,如从一个基本观念,或原型、模式可以看出是什么构成主的样式和形像,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因此,每个重生的属灵人都凭唯独来自主的爱或仁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凡处于来自主的仁爱之人都处于一个完整的状态;关于这种完整,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AC2227)“亚伯拉罕必要成为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注:创世记18:18,和合本修订版:亚伯拉罕必要成为强大的国;地上的万国都必因他得福)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将来自主。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说明,“亚伯拉罕”是指主;“民族”是指良善,如前所述(1159, 1258-1260, 1416, 1849节),此处“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表示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大”论及良善,“多”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只是我不会在此引用它们。源于良善的真理(truth from good)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属灵良善。
有两种彼此不同的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后者,或属灵良善来自前者,或属天良善。因为没有人能爱主,除非他也爱他的邻舍(no one can love the Lord unless he also loves his neighbor)。对主之爱就包含对邻之爱,因为对主之爱来自主,因而来自对全人类的爱本身。住在对主之爱里面就等于住在主里面;凡住在主里面的,不能不住在祂的爱里面;而祂的爱面向人类,因而面向邻舍;因此,他在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里面。属天良善才是最纯正的良善本身;而属灵良善是属天良善的真理,或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是属灵良善,如所说的。前者是“大”所表示的,而后者是“多”所表示的。
(AC5066)右边的人作出的回答,即:“主阿,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注:马太福音25:37)表示如果他们看见了主自己,每个人都会向他做出这些善行,却不是出于对祂的爱,仅仅出于恐惧而如此行,因为祂就要来审判整个世界;因而不是为了祂的缘故,而是为了他们自己;所以不是从内在或发自内心,而是从外在,仅在于外在行为。他们好比一个人看见一个王,他渴望从王那里获得利益,以便他能成为大人物或发财,因此在王面前表现得顺从。或他们好比那些处于外在的神圣敬拜,他们在这样的敬拜中可以说看到主,在祂面前顺从,以为他们以这种方式就会得到永生;然而,他们没有仁爱,不向任何人行善,除非是为他们自己的缘故,因而唯独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就像那些表面尊敬他们的王,却又藐视他的吩咐,因为他们从心里藐视他。这些和其它类似例子就是右边的人所作回答的意思。由于恶人的表面行为也是一样的,所以左边的人所作的回答几乎一样。
(AC5067)由于主并不在乎外在事物,只在乎内在事物,还由于人不单单通过敬拜,还通过仁爱及其行为来见证他的内在事物,所以主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处于仁爱与生活的良善之人就被称为“弟兄”;事实上,主与他们同在,因为他们处于良善本身;严格来说,他们才是邻舍所指的人。然而,主甚至在这些人里面也不显明自己,因为与祂相比,他们是毫无价值的。但人通过从内在敬拜祂而在主面前显明自己。
(AC1121)我从上古教会成员的后代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感知状态,即:他们对属于信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几乎就像与他们交流的天使。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的内层人或灵,也通过内呼吸与天堂联结。另一个原因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伴随这种交流,拥有天堂在里面。因为这两种爱将世人与天使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核心联结在一起,其生命的本质核心就在于这爱。他们说,他们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因为他们爱主、爱邻。正因如此,凡律法所规定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一致;凡律法所禁止的,都与他们的感知相冲突。他们毫不怀疑,一切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一样,都建立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上,并视爱和仁为它们的根基。当然,他们因从主拥有这种根基,故不能不知道建立在它上面的一切。他们还相信,今天世界上凡爱主、爱邻的人,也都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并且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欢迎的公民,如同在来世受到欢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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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未处于仁爱的人不可能承认并敬拜主,除非出于虚伪(2132, 4424, 10177节)。仇恨的形式和仁爱的形式无法共存(18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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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4424)上面所引用主的话(注:马太福音24:42-51,和合本修订版: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一天来到。你们要知道,一家的主人若知道晚上什么时候有贼来,就必警醒,不让贼挖穿房屋。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那么,谁是那忠心又精明的仆人,主人派他管理自己的家仆、按时分粮给他们的呢?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做,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所有的财产。如果那恶仆心里说:我的主人会来得迟,就动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醉酒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候,那仆人的主人要来,重重地惩罚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罪,在那里他要哀哭切齿了)所包含的内容在内义上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主在此用的是比方,而非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仅阐述最后一节经文的含义,即:“主人要铲除他,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主人要铲除他”表示脱离并除去良善与真理,因为如教会中人那样知道良善与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被除去这些知识后,可以说被“铲除了”。因为在来世,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会从他们那里被分离出去,他们便被限制在邪恶,以及由此产生的虚假当中。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他们既通过其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与天堂产生联系,又通过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与地狱产生联系,从而悬在这两者之间;还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良善与真理,因为当良善与真理和虚假与邪恶混在一起时,亵渎的事就会发生。主向那把一千银子藏在地里的人所说的话也表示这个意思:
夺过他这一千来,给那有一万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28, 29)
主在别处(马太福音13:12;马可福音4:25;路加福音8:18)所说的话也具有同样的含义。
“定他和假冒为善的人同分”表示他与那些表面上知道教义方面的真理和生活方面的良善,但内心里却根本不信真理,也不渴慕良善的人,也就是“假冒为善的人”同命运,也就是“同分”。像这样的人就被“铲除”。因此,当外在事物从这些人那里被夺去时,如发生在来世所有人身上的情形,他们便显出他们内在的样子,即丧失信与仁。然而,他们却假装拥有这些,以便赢得别人的注意,获取地位和名利。在被毁的教会中,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因为他们拥有外在事物,却没有内在事物。因此,这些人的内层被前面(4423节)所描述的洪水吞没。
“哀哭切齿”表示恶人在来世的状态,“哀哭”表示他们在邪恶方面的状态,“切齿”表示他们在虚假方面的状态。因为在圣言中,“牙齿”表示属低级的属世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它们的虚假。“牙齿”还与这些事物相对应,因此“切齿”是指虚假与真理的碰撞。完全陷入属世事物,并被感官幻觉所产生的观念主宰,并且除了由此所看到的东西外,什么也不信的人可以说就在“切齿”之地;在来世,他们在基于自己的幻觉对信之真理下结论时,觉得自己就在那里。这种人就充斥良善与真理被毁的教会。
(AC10177)香坛(注:出埃及记30:1,和合本修订版:你要用金合欢木做一座烧香的坛)之所以代表乐意垂听并接受源于爱与仁的敬拜的一切,是因为烟云表示升到高处的东西,而烟的气味表示悦人之物,因而表示蒙主垂听并接受之物。主唯独悦纳并接受源于爱和仁之物;这也解释了为何祭坛用金包裹,被称为“金坛”,因为“金”表示爱与仁之良善。
之所以唯独源于爱和仁之物蒙主悦纳,并因此蒙主垂听并接受,是因为爱构成整个人,或一个人所是的一切;因为一个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这解释了为何天上的天使都形式上的爱和仁,或说爱和仁的化身。对他们来说,爱和仁的形式就是人的形式,因为在他们里面并赐予他们形式的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是神性之爱本身。正因如此,从他们的脸、言语和动作,尤其从他们所流出的情感的气场,远远地就能清楚察觉出在他们里面掌权的是哪种爱,或说他们在爱方面的品质。
由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来源于主,并且爱是一种属灵的结合,所以凡从这个源头发出之物都蒙主垂听并接受。而凡并非源于这个源头的神圣和虔诚虽蒙垂听,但不被乐意接受。事实上,这是一种虚伪的神圣和虔诚,因为它们是某种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纯外在之物。没有任何内在之物的外在神圣仅抵达天堂的边缘或门槛处,并在那里逐渐消失。而源于内在神圣的外在神圣则照着内在神圣的性质而直达天堂,因而直达主那里。因为没有内在神圣的外在神圣只是嘴唇和身体动作的产物,而源于内在神圣的外在神圣同时来自内心。……
在帷帐外的会幕里面有摆有脸饼或陈设饼的桌子,以及带有灯的灯台和香坛。脸饼或陈设饼代表对主的爱;灯台的灯代表仁与信,坛上的香代表源于它们的敬拜,这就是为何每早晨和傍晚收拾灯的时候要烧香。由此也明显可知,“烧香”代表源于爱和仁的对主的敬拜。这些事物所在的会幕本身代表天堂,那里的一切敬拜都具有这种性质。……
当论及“敬拜”时,所指的是通过从爱与仁的内在感觉发出的祷告、崇拜、感恩和类似行为所表达的神圣。构成敬拜的这些行为就是“烧香”的意思,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诗篇:愿我的祷告蒙接受,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2)
启示录: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炉;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示录5:8)……
但就反面意义而言,“烧香”表示源于相反的爱,即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的敬拜;如向别神烧香(耶利米书1:16; 44:3, 5);向偶像烧香(以西结书8:11; 16:18);向巴力烧香(何西阿书2:13)。
“烧香”因表示诸如被提升并被神性乐意接受的那类事物,故也是外邦人当中的宗教仪式之一。从历史清楚可知,罗马人和其他民族也使用乳香、香炉和香盒。这种宗教仪式源于古教会,古教会传遍亚洲许多地区,如叙利亚、阿拉伯、巴比伦、埃及和迦南。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而是一个由代表内在事物,就是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外在事物或形式组成的教会。大量宗教仪式,其中一个就是烧香,从古教会传到周边各个民族,又从这些民族经由希腊传到意大利。……
(AC1860)“幽暗出现的时候”(注:创世纪15:17,和合本修订版:日落天黑的时候,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表示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从“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黑暗”(darkness)表示虚假,而“幽暗”(thick darkness,或译为幽冥)表示邪恶,如接下来所解释的。当虚假取代真理时,就会有“黑暗”;当邪恶取代良善,或准确地说,仇恨取代仁爱时,就会有“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幽暗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人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它是邪恶,更不知道它是如此大的一个邪恶,足以在来世把他推下地狱。事实上,那些沉浸于仇恨的人在仇恨中感觉到某种快乐,可以说从中找到生命。这种快乐和生命本身具有这种效果:他几乎不知道别的,只知道仇恨是良善。凡迎合一个人的感官享受和欲望的东西,因迎合他的爱,所以他都感觉为良善,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有人告诉他,它是属地狱的,他几乎难以相信;若告诉他,这种快乐和生命在来世会转化为粪便和尸体的恶臭,他更难以相信。他尤其不相信他正在变成地狱的一个魔鬼和一个可怕形像,因为地狱只有仇恨和这类魔鬼般的形式。
然而,凡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可以知道这一点,因为他若要描述或表现仇恨,或能以某种方式把它画出来,只会利用魔鬼般的形式,就是那些活在仇恨中的人死后也会变成的那种形式而如此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人仍能声称,在来世,他们会进入天堂,有些情况下仅仅靠着说他们有信,就能进入;而事实上,天堂只有仁爱的形式,仁爱的性质可从经历看出来(553节)。让这些人认真想一想,这两种形式,即仇恨的形式和仁爱的形式,如何能在同一个地方和谐共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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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关于有教会在其中的古人所持的对主之爱的教义和仁之教义,我需要补充一些细节,好叫人们知道如今已不复存在的过去教义的性质。这些细节摘自《属天的奥秘》一书(7257-7263节)。
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属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天天使;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灵天使。
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教义范围最广,同时最充满奥秘。它们是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持的教义,并且如此广泛和深奥,以至于我们若从天使口中听见它们,几乎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理解不了。这些教义还包含根本无法表达的事物。它们就包含在圣言的至内在意义中,而属灵之爱的教义则包含在圣言的内义中。
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其教义也范围广泛,但不如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对邻之爱或仁爱的教义范围广泛,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它们触及人所思所愿的一切,因而触及他所言所行的一切,甚至触及最小细节;并且没有哪两个人拥有一样的仁爱,也没有哪两个人是一样的邻舍。
由于仁爱的教义如此广泛,所以拥有教会真正教义的古人将对邻之仁划分为几大类,然后对这几大类又进行细分,并给每种类型都取了名字,教导当如何向属于这一类型的人和属于那一类型的人实行仁爱。他们以这种方式将仁爱的教义和实行整理得井然有序,以便他们能清楚理解。
他们给他们要实行仁爱的对象所取的名字有很多:他们将有些人叫做“瞎眼的”,有些人叫做“聋子”,有些人叫做“瘸子”,有些人叫做“穷人”,有些人叫做“患难的”,有些人叫做“困苦人”,有些人叫做“孤儿”,有些人叫做“寡妇”。但总的来说,他们将那些他们要给予吃的之人称为“饥饿的”,将那些他们要给予喝的之人称为“口渴的”,将那些他们要收留的人称为“客旅”,将那些他们要给予衣裳穿的人称为“赤身祼体的”,将那些他们要看顾的人称为“患病的”,将那些他们要去看望的人称为“被囚在监里的人”。至于每一种具体是指哪种人,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可以得知(注:另见文档)。由此可见,仁爱的整个教义被总结为延伸到主在马太福音(25:34-36等)中所说的饥饿的,口渴的,客旅,赤身裸体的,患病的和被囚在监里的人的服务中(4954-4959节)。
这些名字从天上被赋予属于教会的古人;古人将那些被如此称呼的人理解为灵性上如此的人。他们的仁之教义不仅教导这些人是谁,还教导向每种人所实行的仁爱的性质。这就是为何这些名称会出现在圣言中,并表示那些在灵义上如此的人。圣言本身无非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正如主自己所教导的: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心智来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是指整部圣言(2606, 3382, 6752, 7463节)。
这些名称之所以出现在圣言中,是为了本身属灵的圣言可以在其最外在的形式上成为属世的。因此,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会向那些从肉体上处于这种状况的人实行仁爱,而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则向那些从灵性上处于这种状况的人实行仁爱。所以简单人会以简单的方式理解并实行圣言,智慧人则以智慧的方式理解并实行圣言;简单人还可以通过外在仁爱被引入内在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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