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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1005—1010)

发布时间:2022-11-26  阅读:969次
 

1005.“我必追讨你们的血和灵魂”表示向仁爱所施的暴行会自我惩罚;“血”表示暴行,“灵魂”表示施暴的人。这从上下文,以及“血”和“灵魂”的反面意义清楚可知。从上文来看,前一节论述了吃血,吃血表示亵渎,如前所示;从下文来看,下一节论述了流血,所以显而易见,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一起之人的状态,以及对他的惩罚。从“血”的反面意义进一步清楚可知,是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天堂的事物,论及重生的属灵人时,表示仁爱,仁爱构成他的天堂事物;但“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仁爱所施的暴行,由此表示仁爱的反面,因而表示一切仇恨、报复、残忍,尤其亵渎,这从前面(374, 376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可以看出来。从“灵魂”的反面意义清楚可知,是因为在圣言中,“灵魂”表示总体上的生命,因而表示所有活人。但由于人如何,其生命就如何,所以它也表示施暴的人。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能证实这一点,但在此仅从摩西五经中引用这一段:

凡吃血的,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的民中剪除;因为肉体的灵魂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灵魂赎罪,因血本身可以为灵魂赎罪。(利未记17:10-11, 14)

此处“灵魂”表示三种不同意义上的生命,如它在别处经常表示的。向仁爱所施的暴行会自我惩罚,这一事实从下文清楚看出来。

1006.“在一切野兽的手上”表示从一个人里面的一切暴力之物,这从“野兽”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野兽”表示活物,如前所示(908节)。但在反面意义上,“野兽”表示类似野兽之物,因而表示凡在人里面的野蛮之物,也如前所示。因此,“野兽”表示具有这种生命的人,也就是说,一个暴力的人,或一个向仁爱施暴的人;因为他的确像一个野兽。爱和仁使人成为一个人,而仇恨、报复和残忍则使人成为一个野兽。

1007.“在人的手上”表示从他的整个意愿,“为弟兄之人的手上”表示表示从他的整个理解力。这从“人”(homo)和“为弟兄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因为一个人的本质和生命就是他的意愿,事实上,意愿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而住在人里面的理解力被称为“为弟兄之人”,如前所示(367节)。无论住在那里的理解力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或错误的,它都被称为“为弟兄之人”。事实上,理解力被称为“人(vir)”(158, 265节)和意愿的弟兄(367节)。被玷污的意愿和被玷污的理解力在此之所以被称为“人(homo)”和“为弟兄之人(vir)”,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亵渎;在天堂,仅仅提到亵渎或看到亵渎的代表都是无法容忍的,而是立刻被强烈弃绝。这就是为何此处使用了如此温和的词语,又为何本节这些话的含义可以说相当模棱两可,这是为了防止天堂里的人知道这一节包含这类事物。

1008.“追讨人的灵魂”是指对亵渎的报复。这从前一节和本节的阐述清楚可知,因为主题是表示亵渎的吃血。很少有人知道何为亵渎,更不知道在来世对亵渎的惩罚是什么样。亵渎具有多种形式。完全否认信之真理的人不会亵渎它们,跟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外,对它们一无所知的外邦人一样。然而,一个知道信之真理的人,尤其一个承认它们,把它们挂在嘴里,传讲它们,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同时却又过着仇恨、报复、残忍、抢劫和通奸的生活,并从圣言中拼凑出很多经文为这种行为辩护的人,就亵渎了它们。他通过歪曲信之真理,因而把它们浸没于这些污秽的恶行而进行亵渎。这就是那亵渎之人。这些行为比其它任何行为都更给人带来死亡。这种做法会导致死亡,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在来世,亵渎之物和神圣之物完全分离,亵渎之物在地狱,神圣之物在天堂。当这种人进入来世时,他的每一个思维观念,和他活在肉身时一样,都含有粘附着亵渎之物的神圣之物。在来世,他无法产生一个关于不粘附着亵渎之物的神圣之物的观念,并且这种粘附如同在大白天一样看得清楚,因为对他人观念的这种感知就存在于来世。因此,亵渎会显现在他所思想的一切细节中,由于天堂对亵渎充满恐惧、憎恶,所以亵渎者不可避免地被推下地狱。

几乎没有人知道观念或想法的性质。人们以为它们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而事实上,每一个思维观念都包含着无数元素;它们以种种不同方式联结起来,以产生某种形式,从而勾画出这个人的形像,整个形像在来世都会被感知到,甚至能用眼看见。仅举几个例子:当对一个地方的观念或想法浮现在脑海中时,无论这个地方是一个国家,一座城市还是一所房子,关于此人曾在那个地方所做过的一切的想法和形像会同时浮现出来,它们都会被天使和灵人看到。或者,当对他所憎恨的某个人的想法出现时,关于他对此人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的想法就会同时出现。这适用于对一切事物的想法,但当这些事物出现时,他对某个具体问题所想象并印象深刻的每一个细节都会变得明显。例如,如果他是个通奸者,当关于婚姻的想法出现时,关于通奸,甚至思想通奸的一切肮脏和淫秽的东西也都会出现;用来证实通奸行为的一切论点同样都会出现,无论这些论点是基于感官证据,还是基于推理过程,又或是基于圣言。他如何玷污并歪曲圣言的真理也是如此。

此外,对一件事的想法会流入对另一件事的想法,并给它染上颜色,就像少量黑色染料滴入水中会使整个水池变黑一样。因此,仅从灵人的想法就能认识他;说来奇妙,他的每一个想法都带有他自己的形像或样式。当这个形像或样式呈现在眼前时,它如此丑陋,以至于一看到它就会把人吓得发抖。这一切清楚表明,那些亵渎圣物之人的状态是何性质,以及他们在来世会呈现出什么样的形像。但决不能说那些简单地相信圣言所说的话之人亵渎圣物,即便他们相信不真实的东西,因为圣言照着表象说话(对此,可参看589节)。

1009.创世记9:6.凡流人里面的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流,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

“流人里面的人血”表示毁灭仁爱;“人里面”是指与人同在;“他的血也必被流”表示他的罪责;“因为人是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的”表示仁爱,也就是神的形像。

1010.“流人里面的人血”表示毁灭仁爱,“人里面”是指与人同在。这从“血”表示仁爱的神圣,如前所述(1001, 1003, 1005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经上说“人里面的人血”,这是指他的内在生命,这生命并不在他里面,而是与他同在。因为主的生命是仁爱,这仁爱并不在他里面(因他是污秽和亵渎的),而是与他同在。“流人血”就是向仁爱施暴,这从圣言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374, 376节);那里已经说明,向仁爱所施的暴行被称为“血”。

“流人血”在字义上是指杀人,但在内义上是指对邻舍心怀仇恨,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5:21-22)

此处“动怒”表示背离仁爱(对此,参看357节),因而表示仇恨。凡感到仇恨的人不仅没有仁爱,还向仁爱施暴,也就是“流人血”。仇恨就带有杀人本身在自己里面,这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那些仇恨别人的人一心想着杀死那人,若不是受到外在约束的拦阻,就会杀之而后快。

因此,杀“弟兄”并“流他的血”就是仇恨;既是仇恨,它就潜伏在他对那人的每一个想法中。亵渎也一样。如前所述(1008节),凡亵渎圣言的人不但憎恨真理,还会消灭或杀死它。这一点从来世中那些犯亵渎罪的人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无论他们活在肉身时外在表现得多么正直、智慧和虔诚;在来世,他们都对主,以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怀有致命仇恨,因为这些与他们内心的仇恨、抢劫和通奸对立;他们曾用神圣的外表掩盖这些邪恶,同时为了自己的利益把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掺杂进去。

“血”表示亵渎,这一点不仅从前面(374节)所引用的经文,还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于营内营外,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所流的血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那人要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17:3-4)

在其它任何地方而不是在会幕旁边的祭坛献祭就代表亵渎,因为献祭是神圣的事,若在营内或营外献祭就是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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