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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记(3703)中

发布时间:2022-11-24  阅读:582次
 

诗篇:

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诗篇27:10)

“父母”表良善与真理,当人意识到他凭自己不能行任何良善,或不知道任何真理时,就说他被“离弃”了。显然,这句话不能理解为大卫的父母离弃了他。

又:

你比世人更美;王女在宫里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子孙要接替你的列祖,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王。(诗篇 45:2, 13, 16)这论述的是主。“你的子孙要接替你的列祖”表神性真理必如同神性良善。“王女”表对真理的热爱;“用金线绣的衣服”表源于良善的这真理的性质。从整个诗篇及其中的每个部分明显看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及其神性人身,故显而易见,其中的每一个词都涉及同一个事物。因此,“王女”不是指国王的女儿,“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你的子孙要接替你的列祖,你要立他们在全地作王”这些话也不是字面上的意思,而每个词都表示神性属天和属灵之物。“女儿”表情感或爱(490, 491, 2362节);“王”表神性真理(1672, 1728, 2015, 2069, 3009节);“金”表良善(113, 1551, 1552节)。“绣”论及属世的记忆知识(2831节),故在此论及神圣的属世真理。“衣服”表诸如包裹良善的那类真理(297, 2576节);“接替列祖的子孙”表源于良善的真理,在这种情况下,神性真理如同神性良善(264, 489, 491, 533, 1147, 1729, 1733, 2159, 2623, 2803, 2813节)。“全地的王”是指主的国度和教会的首要事物,“王”是指首要事物(1482, 2089节),“地”是指主的国度和教会(1413, 1607, 1733, 1850, 2117, 2118, 3355节)。

摩西五经:

耶和华却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你们为他们以后他们的种,像今日一样。所以你们要给你们的心行割礼,不可再硬着颈项。(申命记10:15-16)

此处“列祖”(fathers)在内义上表古教会和上古教会,其成员凭他们所拥有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热爱而被如此称呼:属天的上古之人凭着对良善的热爱,属灵的古人凭着对真理的热爱。在教会,他们的良善与真理被称为“耶和华所拣选的种”。很明显,此处的列祖不是指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的十二个儿子。;种也不是指以色列和犹太人。确切地说,之所以论及他们并向他们说这句话,是为了内义可以具有某种外在形式,从而容易被世人理解。

以赛亚书:

少年人必侮慢老年人,卑贱人必侮慢尊贵人。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说,你有衣服,可以作我们的官长,他必说,我家中没有粮食,也没有衣服,你们不可立我作百姓的官长。(以赛亚书3:5-7)

就内义而言,这论述的是教会的败坏状态,这时,真理不再被承认为真理,也没人知道何为良善。“人在父家拉住弟兄”表承认一切事物为良善。“衣服”表真理(1073, 2576节),“官长”表取自真理的教义首要事务(1482, 2089节)。“我家中没有粮食,也没有衣服”表没有良善也没有真理,“粮食”表良善(276, 680, 3478节);“衣服”表真理(297, 2576节)。

由于父母,以及女儿和儿子代表良善与真理,所以代表性教会才会有众多通过这些代表而拥有神性之物在里面的律法或条例,如以下条例:

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就辱没了父亲,必用火将她焚烧。(利未记21:9)

“祭司的女儿”表对良善的情感,“父亲”表该情感所源于的良善。“行淫”表亵渎良善。至于何谓“行淫”,可参看前文(2466, 2729, 3399节),何谓“辱没”(1008, 1010, 1059, 2051, 3398, 3399节)。而且:

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或是被休的,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利未记22:13)

还有这个条例:

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妻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就可以领她到你家中,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坐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月的天数,然后可以进去找她,与她同房,她作你的妻子。(申命记21:11-13)

在这个条例中,每一个细节都是属世真理的代表,因为它一旦洁除虚假,就被良善接纳。这种真理由“被掳的人中美貌的妻子”来表示;从虚假当中洁净由“领她到家中,剃头发,修指甲,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哀哭父母”来表示;接纳由“然后可以进去找她,与她同房,娶她为妻”来表示。

我们在圣言中读到:婚姻的条例规定要在支派和宗族内通婚,继承法禁止遗产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写在圣言里的这些条例也有同样的来源,也就是说,源于主国度中属天和属灵的婚姻,或“父母”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同样适用于所颁布的关于允许与禁止亲密关系程度的条例。在圣言中,关于这些事的每一个条例都从内在涉及天堂中良善与真理的联系和结合,并涉及地狱中邪恶虚假的苟合,它们与前者分离。关于允许和禁止程度的条例,可参看利未记(20章);关于禁止遗产从一个支派转到另一个支派的条例,和关于规定在支派内通婚的条例,可参看民数记(27:7-9等)。在天上,每一个事物的位置都照着良善与真理的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而固定(参看685, 917, 2739, 3612节)。

由于以色列人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因而代表那里的天堂秩序,故经上还规定他们要照着支派、宗族和家族划分(民数记26章);他们要照着这个秩序在会幕的四围安营,同样照着这个秩序起行,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那样:

以色列人各人要在自己的旗帜下,按照自己父家的旗号安营,对着会幕的四围安营。以色列人就这样行。(民数记2:2, 34)

因此:

巴兰看见以色列人照着支派居住,神的灵就临到他身上。他便题起诗歌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帐幕何其华丽!如接连的山谷,如河旁的园子。(民数记24:2-3,5-6等)

在这段预言中,所指的不是雅各或以色列,而是主在天上的国度和祂在地上的教会,它们由那时巴兰看到他们时所处的次序来代表,这一点从其中这些词明显看出来。

从这些例子也可得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何谓孤儿,也就是无父之人;就是那些处于纯真和仁爱的状态,渴望知道并行出良善却不能的人。这种状态尤其存在于那些教会之外的人身上,主看顾他们,并在来世将其接纳为祂的儿女。这些人由“孤儿”来表示,故当他们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很多经文也会提及寄居者和寡妇。因为“寄居者”表示那些正在接受良善与真理的教导之人(1463节),“寡妇”则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状态,却不怎么处于真理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真理的状态 ,却不怎么处于良善,却渴望处于其中的人。由于这三者,即“孤儿”、“寄居者”和“寡妇”的含义同属一个极其类似的系列,所以如前所述,在很多经文中,他们一起被提及(参看申命记14:29; 16:11, 14; 24:17, 19; 耶利米书7:6; 22:3; 以西结书22:6, 7; 撒迦利亚书 7:10; 诗篇 94:6; 146:9)。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父”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即表示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

在圣言中,绝大部分词都有一个反面意义,“父”(经上有时译为祖宗或祖)这个词也不例外,“父”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母”同样如此,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虚假。这一事实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愿他祖宗的罪孽被耶和华记念,愿他母亲的罪过不被涂抹。(诗篇109:14)

又:

他们转身行诡诈,像他们的祖宗一样。他们翻转,如同乖张的弓。(诗篇78:57)

摩西五经:

你们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在仇敌之地消灭;也必因他们祖宗的罪孽而与他们消灭。(利未记26:39)

以赛亚书:

你们要预备杀戮他的子孙,因为他们的父既有罪孽,免得他们兴起来,得了这地,使城市遍满地面。(以赛亚书14:21)

又:

我必一同报应你们自己的罪孽,和你们列祖的罪孽。(以赛亚书65:6-7)

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他们向木头说,你是我的父;向石头说你是生我的。他们以颈背向我,不是以面。(耶利米书2:26-27)

又:

我要将绊脚石放在这百姓前面,父亲和儿子要一同跌在其上;邻舍与朋友也都灭亡。(耶利米书6:21)

又:

孩子拾柴,父亲烧火,妇女抟面做饼,献给天后。(耶利米书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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