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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536—540)

发布时间:2022-10-01  阅读:604次
 

536.启12:3.“天上又现出异象来”表主关于那些反对新教会及其教义之人的启示。“异象”表示来自主的启示(532节)。经上之所以称为“又现出异象”,是因为它是关于那些要反对新教会之人的启示。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连同信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就表示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那样;除了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那些恶的人外,其他人没有仁与信;人不作恶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什么程度,就践行属于仁的良善,相信属于信的真理到什么程度。

人若仔细考虑这个问题,就会看出,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与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

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身与其神性分开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父神为了子的缘故会差圣灵来”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谁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为了作为另一位神的子的缘故,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而祷告?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这三者分别开来,也就是说当他如此祷告时,将自己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还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仅思想主的人身,而非同时思想主的神性;“为了子的缘故”意思是为了其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的缘故。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想吃那妇人的孩子、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的“龙”所表示的那些人是谁。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除了零星的一些人对三位一体和信不是这样思想的外,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了三个位格,认为唯信得救。他们将神分裂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是神”;我就说,这些人不可能把三者合为一位神;诚然,他们会说他们是一位神,但无法如此思想。同样,那些将主的永恒神性视为神性的第二个位格,视祂在时间中的人身为另一人的人身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与人身为一个位格,如灵魂与身体那样相结合。

经上之所以说这龙是“红”的,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改革宗教会中这个教义的两大基本要素是虚假,而虚假毁灭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与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成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看哪,有大扰乱从北地出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凉,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凄凉。(耶利米书49:33)

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我必赤脚露体而行,又要呼号如龙,哀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我求救,我与龙为兄弟,与鸮鸟的女儿为同伴。(约伯记30:28,29)

豺狼必在他宫中呼应,龙必在殿内吼叫。(以赛亚书13:22)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用死荫遮蔽我们。(诗篇44:18,19)

我使以扫的山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耶利米书14:6;诗篇91:13,14;申命记32:33)。

“龙”在此表示那些陷入唯信并以律法行为不能拯救而弃绝它们的那些人,在灵界,这一点有时以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见过他们有数千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拖拉着长尾巴的龙,龙的脊柱像荆棘,荆棘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拱起背,尾巴向天翘起,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并非表示其他人。

538.“七头”表因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而疯狂。“头”表示智慧与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不过,此处“七头”因是龙的,故严格来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而疯狂;因为“七”论及神圣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事物(10节);所以接下来经上说,只见他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冠冕”表示圣言的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头”(经上或译为首领)表示智慧与聪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要赠给你们智慧聪明人,立他们为你们的首领。(申命记1:13)

耶和华封闭你们的眼,就是先知,蒙盖你们的头,就是先见。(以赛亚书29:10)

尼布甲尼撒所梦之像的精金头(但以理书2:32)无非表示最初时代(即黄金时代)的智慧,就在上古教会之人当中。“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疯狂和愚蠢;诗篇:神打破仇敌的头,就是那常犯罪之人的发顶冠。(诗篇68:21)

要被践踏的“蛇头”(创世记3:15)并非表示别的;还有“痛击众国的头”(诗篇110:6,7);以及当他们因行事疯狂、不明智而蒙羞或痛苦时,“撒灰在头上”、“光秃着头”、“双手抱头”(以赛亚书7:20;15:2;以西结书7:18;27:30;耶利米书2:37; 14:3,4;耶利米哀歌2:10;撒母耳记下13:19)也并非表示别的。但在启示录后面的经文(13:1,3;17:3,7,9)中,“七头”也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

539.“十角”表大有能力。“角”表示能力(270节);“十”表示大量(101节)。经上之所以说“龙”大有能力,是因为人凭唯信(这信由“龙”来表示)而无需律法行为的得救迷惑人心,然后确认使之信服。这信之所以极具诱惑力,是因为人一听到律法的谴罚被拿走,并且主的功德通过唯独相信这一点而被归算给他,就能放纵心智与身体的快乐,毫不畏惧地狱;“龙的十角”所表示的能力由此而来。他的确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从整个改革宗基督教界到处接受这信很明显地看出来。

540.“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表被歪曲和亵渎的所有圣言真理。“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上的真理,但在此表示那些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因为只见它们戴在龙的“七头上”,而“七头”表示因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而疯狂(538节)。

“冠冕”或宝石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那里说明,末端或表层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字义上的真理,由以下宝石来表示:亚伦胸牌(也就是乌陵和土明)上的十二块宝石(出埃及记28:6,15-21,30);经上说推罗王所在伊甸园中的各样宝石(以西结书28:12,13);以及构成新耶路撒冷城墙根基的十二样宝石(启示录21:17-20)。“冠冕”或宝石之所以表示圣言字义上的真理,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一切事物因圣言的灵义,从而因圣言的属灵真理所在的天堂之光而在天使面前都是透明的;在圣言中,“石头”表示末端或表层中的真理;因此“宝石”表示透明的真理。

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之所以也被称为“冠冕”或宝石,是因为它们自身就明亮发光,无论谁拥有它们,就像世上的宝石无论在谁手里都会发光一样。有时我得以看见淫妇从地上刚来到灵人界时也戴有宝石,犹太人同样贩卖从天上所得来的宝石;由此明显可知,这种人身上的邪恶与虚假并不会改变圣言真理的亮光和光辉。因此,以下“冠冕”或宝石所表相同:从海中上来的那兽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坐在朱红色兽上的那女人所戴的宝石(启示录17:3-5)。圣言的真理就是“冠冕”所表示的,这一点从启示录很明显地看出来:

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的名字是神之道。(启示录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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